我們家確實有過一個真的接近於「沒用」的存在。我想,那是讓我打從尚未有清楚的自我意識起,就將「人有價值是因為他有用」的認知潛移默化、植入世界觀裡的關鍵因素。
那是小學五年級經歷一場高燒後就一輩子與癲癇共存的三伯。
三伯很高,有一百七十幾公分。身材也算健壯,雖然沒有特意鍛鍊,在一個小孩子的眼中看來,他的肌肉不算少。體格勻稱,五官也很對稱。如果不是整張臉總帶著一股異於常人的呆滯、遲緩氣息,他應該會是個稱得上英俊的帥哥。他笑起來很稚氣,純真的像個小孩。但是拗起來也像個小孩,經常把家裡「真正的大人們」氣得半死,又不能拿他怎樣,只能用很難聽的諷刺言語發洩一下情緒。
三伯有兩個哥哥,兩個弟弟,和一對感情不好的父母。他的媽媽生在一個富有的大戶人家,但卻因為是女兒,生母連問都沒問來者何人,就答應把她送給上門討小孩的窮苦家庭。長大後,她被媒人介紹給一戶人家的長子,但是媒人沒說這男人只有半個胃,身體虛弱吃不了苦頭。結縭後,孩子很快的一個一個經過她的肚子來到這個世界。男人的弟弟在娶妻後要求分家,怎料得一整間三合院他們只分到一間房。男人的弟弟仗著母親寵溺把廚房要走了,不讓他們使用灶和水井。她又氣又急,身體虛弱而無法對家裡有更多貢獻而地位低下的丈夫顯然無法為這個家庭創造有前景的未來。窮途末路之下,決定往南遷移,遷往有親戚願意把田地分給他們耕種的地區。離開這座三合院前,她在心裡發誓,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買下讓全家人可以安身立命的房子。她不想再讓自己遭受屈辱,也不想擔心一個個嗷嗷待哺的孩子可以住哪。
儘管有著用盡全力爭取幸福的決心,來到新的地方後還是有許多她改變不了的事情。那片親戚慷慨提供的田地,位於一處台地之上,遠遠離開地下水面。也因為不是傳統耕作區,附近並沒有水利設施可利用。此外,土壤是紅色的,顆粒細得接近粉末,土質極為貧脊。她每天用扁擔挑著兩隻水桶,到距離最近的野溪用取水。沉甸甸的溪水壓在兩邊肩膀上,路過那棵躺著襁褓中幼兒的大樹時,腳步也不曾停下來,一路走到田邊,兩大桶水輪流倒進土裡,瞬間就被吸收完畢。這樣重複好幾趟澆灌下來,整片土地乾裂如昔。這樣子挑水,要挑到什麼時候才能種起一畝田?什麼時候全家人才會有米可以吃?
她覺得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決定放棄農事,另覓他途。那附近有幾個磚窯廠,也有建築工地,她開始帶著孩子一起到這些地方搬磚。在磚窯廠把燒好的磚從窯內搬出來,在工地把磚或砂或水泥從一樓搬運至需要使用這些材料的樓層。她操勞的程度,或說,缺錢的程度,是即便在臨盆當日都依然在工地工作,所有的孩子只要不上學也都一同前往打工。而與她結縭的那個男人,她好不容易請託熟人幫他去鐵路局談一個清閒的工作,他卻說那樣沒面子,不肯做,跑去天主堂謀了一件可以整天坐在書桌前抄抄寫寫的工作。薪資微薄,好處是有機會透過教堂領到比別人多一些美援提供的物資。
從她肚子裡降生的五個孩子,一路跟著媽媽謀求生活的改善,每一個打從懂事起心裡想著的都是可以用怎麼樣的方式出頭天。老大會唸書,零工做得少,專心打拚課業,希望日後可以帶全家人一起移民到美國。老二很機靈,能投機取巧的機會一律好好把握,國小六年級就自己搭公車到外縣市去當高爾夫球場的桿弟,遇到有錢人打賞的時候可以賺很多。老三嘛,本來也是伶牙俐齒、反應敏捷的孩子,偏偏那次高燒燒過了頭,從此只能成為需要他人照顧的拖累。老四笨笨的,很老實,只會用最簡單樸實的方法來賺錢,但卻是最貼心、最會為他人著想的一個。老五看著所有先於他來到這個世界的親人一個個都活得這麼辛苦,從很小的時候就下定決心,要把賺錢當成人生最重要的事,要讓他的家裡所有人再也不用為錢發愁。
在所有孩子一天天長大成人,開始各自設法為家裡籌措更多資源的時候,老三是身體在大但心智卻永遠停留在幼時的那一個。要是他永遠是個小學五年級的孩子,那倒還好辦。孩子會受到很多理所當然的寬容。但是他的肉身依然持續長大,而且受損的腦比發高燒時的11歲還要更加退化。他沒辦法自己應對陌生人,沒辦法建立新的長期記憶,沒辦法思索需要用邏輯或情感加以理解、體會的事情,沒辦法受到情緒上的刺激因此沒辦法有深入的人際交流,沒辦法學習哪怕只是稍微複雜一點點的技能,更加無法對眼前的情境、乃至於不知道還能持續多久的人生有自己的判斷與規劃。他沒辦法做到的事情,遠遠多於可以做到的事情。他活著,可是他沒辦法自己活著。他活著,可是每一次的癲癇發作都可能奪去他的性命。他活著,外表看起來一切正常,好手好腳、會吃會睡會講話,而且食量很大。所以不免讓人期待他應該要能夠如大部份人一般養活自己。可是他再也不會真正長大了。他受傷的腦讓他永遠不會成熟,不會獨立,不會能夠為自己負責。
即便他不是真正地活著,他依然活著。隨著年紀增長漸漸明白人情世故,並在這樣的理解中發展與他人合作的能力,觀察旁人處境調整自己的進對應退、體諒並感激他人對自己的付出且進一步給得更多,他做不到這些事情。即便如此,誰也不能怪他。誰會去怪一個因為腦子受損而失去人生的人呢?何況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兄弟。但誰又能真正無怨無悔地接納他的無用,終其一生照顧這樣一個人?
他的爸媽和兄弟愛他,也怨他。疼惜他,也氣他。他們知道倘若不盡可能周全的看顧他,他很可能隨時會死去。可是當盡心盡力為他著想、而他卻一副「你自己要這麼累的,又不關我的事」的樣子時,又難免氣血攻心。他的媽媽生氣的時候會說:「早知道當初就不要救你,救活了你只是折磨人而已。」他的爸爸遷怒的時候會說:「你為什麼不去死一死!你早就應該要死了!活著有什麼用!」他的二哥後來開了間小吃店,他被要求去幫忙,然而倘若手腳太慢,馬上迎來一陣毫不留情的辱罵。四弟和五弟雖然不會罵他,但是每當他們又遇上他的不諳情理時,總是直接把臉翻走、露出一副「真是受不了你」「反正跟你講就是講不通」的表情,全身上下每一吋細胞都道盡了對於這種情況的不耐煩,和已經處了一輩子還是沒能跨越過去的無奈。家裡沒人時他會負責接電話,有時家人問他為什麼沒再追問對方更多細節,他只能回以孩子般的微笑,接著就會換來一句「連接個電話都不會哦,實在沒用。」
實在沒用。怎麼會那麼沒用。養你沒用。你就只會吃,還有什麼有用的。
這些話,我從小聽到大。其間都是每個大人一邊討生活、一邊盡可能提供家人最高品質的生活條件的努力過程中,累積下來的疲憊,希望有人能多幫自己一點、讓自己不要那麼累卻總是失望的生氣,還有「我會盡可能為你做到最好」的承諾。因為我會盡可能為你做到最好,所以你也要加油。你要有用,我們才能一起變得更好。你要有用,才不會辜負我的用心與付出。你要有用。
你要有用。
你要有用。
你一定要有用。
要有用,才不會讓愛你的人更累。
要有用,才會被尊敬,講話才會夠大聲,在家裡的地位才會高,愛才不會變酸。
是,我看待自我的生命,看待存在的價值時,在根柢裡是一個實用主義者。因為,我想好好被愛。我害怕極了倘若對不起那些盡心盡力付出的家人。我害怕極了不值得他們的愛,只落得一身嘲諷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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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伯最後一次發作,是在家裡浴室洗澡時。跌倒往後撞到牆壁的轉角處,頭上破了個洞,從此沒再清醒過。那年,他六十三歲。
他走後三年,我才第一次發現,他的「沒用」對我之於存在的看法是一種試煉。他走後三年,我還在走一步倒退三步那樣地學習著,接納自己的存在,接納自己對無用的恐懼,接納自己並不渴望有用。
接納自己,已經再也不想用這個世界觀來看待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