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小叮嚀:基督徒與非基督徒,論述套路有可能都一樣
社科小常識:無論是保守或進步思想,都有自相矛盾的可能
應用小撇步:在網路時代,更迫切需要反「宣傳」
基督徒也拜偶像?
很久以前我在網路上收看了兩個講座,我把講座內容記錄,用戲劇化的方式改編、表達出來。教會舉辦的貞潔運動講座,以「戀愛教室」名義舉行,對象是教會的青少年(「戀愛」才能提升出席率)。主講來賓是教會中人人稱羨的陳媽媽。在教會把結婚生養「偶像化」的氣氛之下,陳媽媽絕對屬於人生勝利組:大學時代(才敢)初戀,畢業後跟初戀男友結婚;丈夫比她大幾歲,是大學教授;因為保養得宜,完全看不出已經五十出頭,與長女逛街時更常被以為是姊妹。她有「模範媽媽」的美名,主要是因為生了六個小孩,教友們都認為她很得神的賜福。
基督徒的戀愛觀
陳媽媽拿著麥克風,自信淡定,對台下的青少年說:「阿姨當年在戀愛方面就像一張白紙,沒有預備好。相反,陳叔叔當時很認真與我交往,讀很多關於戀愛交友的屬靈書籍,又帶我去跟他的傳道人見面,由傳道人守望、代禱。我們慢慢預備好自己,神也帶領我們關係進展,認定對方就是神說好要給我們的那位,到我畢業後就結婚了。」
我不是教訓你…….
由於是貞潔運動講座,傳道人在問答環節,搶先提出婚前性行為問題「助攻」。陳媽媽很有默契地,遲疑兩秒之後說:「哎唷這個問題!不過我已經是六個孩子的媽了,沒什麼好尷尬的了。我們當時都年輕,當然會面對性的欲望、婚前性行為的試探,但我們按照聖經的教導,參考傳道人給我們男女的界線,把最好的留給跟我們走到最後的那一位。到結婚後,我們真的很享受神賜給我們性的禮物。孩子們,我告訴你,阿姨不是說你一定要像我那樣,我只是跟大家分享,跟從神、得到祝福的方法而已。」
走在前線的工作者
至於另一個講座,是性教育師資訓練。講員黃小姐,是一位專精於性教育和兒童少年保護的社工師。黃小姐一襲筆挺的襯衫、長褲,頭上一把俐落的短髮,身體散發出一陣凌厲的古龍水味道。她一開場就親切但強勢地要求:「拜託不要叫我『黃小姐』,這是什麼時代啊,叫『小姐』。大家叫我『吐司』就好了。」
左翼的標準話術
吐司魅力爆表,一人站在教室最亮眼的位置,是小英和博恩的混合體(雖然兩人都有點過氣)。在講座期間,她多次倡議「反禁忌、反宣傳、反洗腦」。她提到好幾宗#MeToo、為情自殘、墮胎失救等憾事,都源於社會對於性別和情欲的禁忌。這些禁忌源於父權、異性戀,以及保守宗教人士這三者的霸權,透過家庭、學校、宗教團體的宣傳,在過去威權機器的推動下,這種壓迫性的意識型態已經把幾代人洗腦了。她倡議逆向操作,把性別和情欲那多元和流動的特質,放在性小眾的個別脈絡中,用生命故事、個人見證來感化大眾,扭轉他們的看法,達致「反禁忌、反宣傳、反洗腦」的目的。
宗教躺著也中槍
吐司還要求每個出席者,向大家分享自己第一次情欲啟蒙經驗。大家都愣住了。她大概感覺到困窘的空氣,想為大家壯膽說:「拜託,如果連你自己都不敢積極看待,不好好地為自己的情欲命名,你要怎樣教青少年?」吐司就像戰場上的狙擊手,把子彈裝入槍膛,瞄準保守宗教人士:「大家看到,有沒有,宗教的宣傳、洗腦的徹底。你們來跟我一起反禁忌、反宣傳、反洗腦就對啦。」
幸福公式的落空
雖然教會的陳媽媽和吐司社工所表達的是截然不同的價值觀,但她們的立論卻如出一轍:提出一條排他的、必然的,以及可預測的公式。陳媽媽列出婚前守貞、持續禱告、閱讀屬靈書籍、傳道人對關係認同、以婚姻為目標的交往等元素,組合成為一條美滿生活、得神賜福的公式。「只要你……,神就會賜福你,讓你……」之類的公式,讓一些清心等候「神說好的那一位」的基督徒感到挫敗。這些滿心期待,認真跟著公式生活的基督徒,在教會婚禮、家庭主日等場合,心裡只能有點不平衡地祝福別人,因為殘酷的現實是(純屬虛構):神很賜福那個浪子回頭的渣男,讓他找到一個貞潔又顏值高的好姐妹;神又很賜福那個當年嗑藥不來聚會的壞女孩,讓她交到台積電工程師男友,男友來得及在婚禮前一週受洗(完勝!)。可是這些乖乖牌基督徒信奉這條幸福公式已經十年、二十年,逝去的光陰和機會化為不能挽回的沉沒成本(sunk cost)。為了合理化自己的過去,他們只好對這公式更深信不疑,把等候幸福號碼牌的過程,解讀為神的時間未到、神給自己的考驗、自己信心不足等,這可能是心理學上的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
反洗腦的洗腦
至於情欲達人吐司的論述,根本是自相矛盾的經典示範。她標榜「反禁忌、反宣傳、反洗腦」,但同時卻在建立另一種禁忌、宣傳,以及洗腦。她把守貞、性別角色、異性戀一夫一妻制度等基督教價值觀,標籤為二十一世紀罪大惡極的禁忌;利用高超的修辭、不留痕跡的心理暗示,和嫻熟的團體輔導技巧,宣傳她的一套有關性別和情欲的觀念。當大家聽得如痴如醉,其實已經被她灌輸一些大家原本審慎看待甚至質疑的想法了(近乎洗腦)。
「宣傳」的歷史
「宣傳」原本是很正面的。這個詞的英文propaganda源自拉丁文propagare,是一個有關耕作的動詞:把植物的嫩枝割下來,栽進土裡,以培植新的植物。Propaganda發展成現代「宣傳」的含義,則歸功於十七世紀初成立的天主教傳信部(Sacra Congregatio de Propaganda Fide)用propaganda來組成這個部門的名稱,指涉到福音未及的地方宣教。由於納粹德國和蘇聯當局,透過宣傳來操控人民思想、蠱惑人民心智,「宣傳」自二十世紀以來就變得負面,定義為藉著語言、文字的媒介,誘導別人對某些事物抱持肯定或否定的看法。
決定論思考:還有自由嗎?
按照以上定義,吐司那「反宣傳」的宣傳,跟陳媽媽的幸福公式一樣,都示範了一套排他的、必然的,以及可預測的公式,即「只要……,就會……」:「只要」把性別和情欲那多元和流動的特質,放在性小眾的個別脈絡中,用生命故事、個人見證來感化大眾,「就會」扭轉他們的看法。兩者所宣傳的公式,都受到決定論影響,把基督徒的幸福生活和成功的性啟蒙宣傳,類比為把球甩到半空那樣(物理因果律)。這個觀點帶來兩種威脅。首先是在神學上,否定了基督教人論當中,人作為有自由意志的受造物;另一個威脅是在實踐上,削弱我們對於自己自由意志的信心和運用自由意志的動機。下回開始,我會用心靈哲學的觀點來解釋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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