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每個角色都會被賦予「權力」和「責任」兩樣東西。大致會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由權無責】的爽缺就不討論了。如果你的職務屬於第二種,那恭喜你。然而職場(官場)上大多卻屬於第三種【有責無權】。
朋友F君在零售業負責電商,這兩年F君加入之後,把原來業績趨近於零的電商官網做起來了。相較於她剛加入時,業績成長至少了10倍。當然也是因為比較的基期低,所以成長率驚人。但重點是F君花了很多心力企劃很多網站內容和文章,並且發想很多新的活動類型。
然而當業績做起來之後,自然就會有人想來分餅和吃餅。其他部門的人開始介入電商官網的業務。慢慢地,F君無法自己決定網站的活動案型、網頁內容。原本規劃的會員機制也被重新定義,但F君也沒有決定的權利。
然而,新的一年業績目標卻被要求一個無法遠望的超高目標。F君說她現在壓力很大,因為這麼高的目標讓她的達成率異常的低。更重要的是,她幾乎無法決定任何事情,但卻要為全部的結果負責。
職場20多年來看過也經歷過太多大主管都是第一種,權力攬於身,一旦出事,責任卻全部在部屬身上。所以我常警惕自己如果有一天成為大主管,絕不能成為這種人。
幾年前,有位部門同仁Y君在電商平台上的設定錯誤,造成公司一些損失。雖然這些日常的設定我完全沒有碰到,但我直接告訴Y君,「損失的金額我會出60%,但因為是你設定的,所以你還是要負部分責任」。另一位同事就偷偷跑來跟我說,「這又和你無關,為何你要出60%,不是應該由Y君全出嗎? 」我說:「我是他的直接主管,雖然不是我設定的,但怎麼會和我無關呢?」
如果你有一天成為公司的高管,會是哪一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