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宗分: (2) 特勸眾生應求往生以發願
~ 蕅益大師要解 ‧ 圓瑛法師講義
「若使信願能得堅固。
雖臨命終時。只十念或一念。亦決定得生淨土。
何以故。因彼念力堅固。一心不雜不亂。加信願二堅固力。
會三力於一時。收成功於片刻。」
佛說阿彌陀經要解講義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 明西有沙門蕅益智旭解
上海圓明講堂沙門韜光圓瑛講 ‧ 弟子芬陀利子明暘日新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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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正釋經解
甲二正宗分三 乙初廣陳彼土依正妙果以啟信 二特勸眾生應求往生以發願 三正示行者執持名號以立行
乙二特勸眾生應求往生以發願分二
乙二特勸眾生應求往生以發願分二 丙初揭示無上因緣 二特勸淨土殊勝
《解》〔淨土殊勝〕謂帶業往生。橫出三界。同居橫具四土。開顯四教法輪。眾生圓淨四土。圓見三身。圓證三不退。人民皆一生成佛。如是等勝異超絕。(然)全在此二科點示。須諦研之。
【講】此二科。乃發揮一經不可思議之力用。承前。既聞極樂依正莊嚴而生深信。自應依信發願。謂淨土法門。帶業可以往生。橫出三界生死。此為一切法門所未有。於同居淨土。即能橫具上三土。開顯四教法輪。一生同居。即與諸上善人俱會一處。即已橫生上三土。是謂圓淨四土。自可圓見三身。圓證三不退。一生補處菩薩甚多。即是一生可以成佛。此等殊勝奇異。超絕無比之法門。全在此二科點示。蕅公恐人忽略。故婆心特切。叮囑須諦研之。
丙初揭示無上因緣
《經》又舍利弗。極樂國土。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其中多有一生補處。其數甚多。非是算數所能知之。但可以無量無邊阿僧祇說。
《解》阿鞞跋致。此云不退。一位不退。入聖流。不墮凡地。二行不退。恆度生。不墮二乘地。三念不退。心心流入薩婆若海。
【講】此正明三種不退。彼土眾生。無論上中下品。但得往生者。一概皆是阿鞞跋致。此云不退地。
- 一位不退。入聖流。不墮凡地者。謂即得預入聖人之流類。不退墮凡夫地。
- 二行不退。恆度生。不墮二乘地者。謂能修大乘行。恆常度生。不墮二乘地。不肯涉俗利生。
- 三念不退。心心流入薩婆若海者。謂雙捨二邊。全歸中道。心心流入薩婆若海。此云一切種智海。即如來果海也。
《解》若約此土。藏初果。通見地。別初住。圓初信。名位不退。通菩薩。別十(向)〔行〕。圓十信。名行不退。別初地。圓初住。名念不退。
【講】此豎論三種不退位次。
- 若約此娑婆世界。藏教初果名須陀洹。此云入流。謂預入聖人之流也。通見地。乃通教第四地。見真諦理。故名見地。別初住。乃初發心住。圓初信。乃圓教十信初心。此皆此土證位不退之位次。
- 若論行不退。藏教則以二乘不修大乘行。故無此位。通教菩薩。乃第九菩薩地。九地以前還有退。別十向。即別教十回向位。前十行。未能全不退。圓十信。乃圓教八至十信。八位以前。還有退也。此皆此土證行不退之位次。
- 若論念不退。藏通二教。皆無此位。以不破無明。不證法身故。別教要到初歡喜地。圓教要到初發心住。方破一品無明。方證一分法身。方得念念流入薩婆若海也。足見行念二不退之難證夷。
《解》今淨土。五逆十惡。十念成就。帶業往生。居下下品者。皆得三不退也。
【講】此點示圓證勝異。即此經不思議之力用。今淨土法門。乃至具足五逆十惡之眾生。但要臨終十念功成。亦得帶業往生。雖居下下品位者。亦得圓證三種不退。此種殊勝奇異。功能力用。為其他法門所未有。豈思議所能及哉。
五逆者。一出佛身血。二弒阿羅漢。三弒父。四弒母。五破和合僧。十惡者。身殺盜淫。口妄言綺語。惡口兩舌。意貪瞋癡。五逆十惡極重之罪。為地獄之因。十六觀經。下品往生章云。或有眾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歷多劫。受苦無窮。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勸令念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於念念中。能滅八十億劫。生死之罪。命終之時。見金蓮華。猶如日輪。住其人前。於一念頃。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此即十念成就。帶業往生。雖居下下品。皆與補處菩薩俱。即是圓證三不退。圓見三身。一生可以圓成佛果也。此種勝異。惟淨宗所獨有。故特點示。
淨土帶業往生。人多懷疑。昔有國王。問那先和尚云。念佛帶業往生。是事難信。那先對曰。大王。巨石置水沉否。王曰必沉。先又曰。要令不沉。其可得乎。王曰不可。先又曰。若以巨石。置巨船上。不亦可乎。王忽然領悟。若仗他力。自可不沉。念佛眾生。同仗彌陀大願船之力。何難出離苦海。同赴樂邦蓮池會耶。
《解》然據教道。若是凡夫。則非初果等。若是二乘。則非菩薩等。若是異生。則非同生性等。又。念不退。非復異生。行不退。非僅見道。位不退。非是人民。躐等則成大妄。進步則捨故稱。
【講】此文進退雙明。教道不亂。教中位次分明。絲毫不容紊亂。若是具足煩惱之凡夫。自然不是初果。見道位之聖人。若是但求自利之二乘。自然不是自他兩利。常恆度生之菩薩。若是異生性之三賢。未破無明。未證法身。不與如來體同。名異生性。自然不是破無明證法身。同生性之菩薩等。此是下位。未可躐等上位。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成大妄語不可。
又。念不退菩薩。已得同生性。非復異生性。行不退菩薩。已發大心。非僅見道之小果。位不退聖人。非是具足煩惱之人民。此是上位。未可仍稱下名。既已進步。而獲新證。則捨故稱。如登初地。則捨三賢之故名等。
《解》(惟)〔唯〕極樂同居。一切俱非。一切俱是。
【講】此點示圓超絕待。惟是極樂同居淨土人民。約依正二報而論。悉皆超絕。一切俱非。是圓超。一切俱是。乃絕待。一切俱非俱是者。以與佛同體。本來是佛。圓證三不退。故非凡夫。非二乘。非菩薩。以五住煩惱未盡。二種生死未了。故非是佛。此俱非義也。又。具足煩惱。是凡夫。宿種已熟。見思麤垢已落。是二乘。已回小向大。恆度眾生。是菩薩。往生淨土。是最後身。一生成佛。故是佛。此俱是義也。如下文云。若謂是凡夫。卻不歷異生。必補佛職。若謂是一生補處。卻可名凡夫。是為不思議之妙門也。
《解》十方佛土。無此名相。無此階位。無此法門。非心性之極致。持名之奇勳。彌陀之大願。何以有此。
【講】此承上文。所點示之勝異超絕。乃結歸三種不思議因。謂十方無此等勝異超絕之名相。階位。法門。唯極樂獨有。
- 心性之極致者。此論心要。以心性平等一相。即非凡夫。二乘。菩薩。佛。種種名相階位。是名凡夫。二乘。菩薩。佛。差別名相階位。此等名相階位。皆稱性緣起。故曰極致。
- 持名之奇勳者。此論境要。以一句佛號為境。佛號稱性不可思議。以持名之奇勳。所感果報。亦不可思議。
- 彌陀之大願。此論法門要。以導師因中。所發四八之大願。莊嚴極樂之依正。故得同居橫具上三土。凡夫圓證三不退。心性之上非字。對末句。乃反顯。若非三要不思議之力用。何以有此。
《解》一生補處者。只一生補佛位。如彌勒觀音等。極樂人民。普皆一生成佛。人人必實證補處。故其中多有此等上善。不可數知〔也〕。
【講】上釋不退。此釋補處。一生補處。即前文圓證三不退之別名。只一生補佛位者。只此蓮華化生之身。是最後身。一生精進。即補佛位。如此土之彌勒。在兜率內院。候補作佛。極樂之觀音。彌陀正法滅盡。即補佛位。非只觀音一人。極樂人民。普皆一生成佛。人人壽命無量。必實證補處故。其中多有此等上善菩薩。其數甚多。非是算數所知。但可總說無量無邊阿僧祇也。
《解》復次。釋迦一代時教。(惟)〔唯〕華嚴明一生圓滿。而一生圓滿之因。則末後普賢行願品中。十大願王。導歸安養。且以此勸進華藏海眾。
【講】此亦點示勝異超絕也。釋迦如來。一代時教。即說法四十九年。天台判為五時。八教。故稱一代時教。其中所說諸經。惟華嚴一經。明一生圓滿成佛之因。此指善財童子五十三參。初參文殊菩薩。得根本智。後參五十二員善知識。得差別智。而一生圓滿之因。以最後參普賢菩薩。行願品中。以十大願王。導歸安養。圓滿一生成佛之因。此經非獨勸善財一人。乃華藏海眾。同聞共稟。以前九願。所積功德。於第十願。普皆回向。求生淨土。疾趣菩提。故曰且以此淨土法門。勸進華嚴海會。一切聖眾。若宏華嚴。而不信淨土者。恐於普賢行願品。十大願王導歸安養之旨。而未深思也。
行願品偈云。
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
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剎。
我既往生彼國已。現前成就諸大願。
一切圓滿盡無餘。利樂一切眾生界。
彼佛眾會咸清淨。我時於勝蓮華生。
親睹如來無量光。現前授我菩提記。
蒙彼如來授記已。化身無數百俱胝。
智力廣大遍十方。普利一切眾生界。
此偈即導歸安養之鐵證也。華嚴一生成佛。惟有善財。此經則一生補處。非是算數之所能知。其勝異超絕。為何如耶。
《解》嗟乎。凡夫例登補處。奇倡極談。不可測度。華嚴所稟。卻在此經。而天下古今。信渺疑多。辭繁義蝕。余唯有剖心瀝血而已。
【講】嗟乎。是慨嘆辭。凡夫例登補處者。謂同居土凡夫。比例實報土補處菩薩。下下與上上同一例。而無異也。此為他經他土所未有。故為奇特之倡。極妙之談。乃為法門大事因緣。不可測度。故六方諸佛云。稱讚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者。以此。華嚴海眾所稟。一生成佛之旨。末後導歸安養者。卻在此經。而天下古今。信之者渺。而疑之者多也。如華嚴合論。尚云西方是權。華藏是實等。言辭既繁。將凡夫例登補處。念念即佛之義遂蝕。余。蕅公自稱。唯有剖心瀝血而已者。謂此種無上大因緣。既是信少疑多。余唯剖心瀝血。而昭告於人而已。故此解字字。皆蕅公心血也。可不信歟。初揭示無上因緣竟。
丙二特勸淨土殊勝
《經》舍利弗。眾生聞者。應當發願。願生彼國。所以者何。得與如是諸上善人。俱會一處。
《解》前羅漢菩薩。但可云善人。唯補處居因位之極。故云上。其數甚多。故云諸。
【講】此特勸眾生。應求往生以發願。故重呼當機。告以如上一生成佛。無上大事因緣。眾生幸而得聞。必宜深信。既已深信。若不發願。亦復無益。如人深信。飯可養身。若不想喫。何能滋養。故如來苦口悲心。殷殷垂勸。應當發願。願生彼國。願之為力。不可思議。極樂淨土。亦由法藏願力所成。臨終往生。全仗願力。行願品云。是人欲臨命終時。一切諸根。悉皆敗壞。以致親屬威勢。象馬珍寶等。悉皆散滅。惟有願王。不相捨離。一切時中。引導其前。一剎那間。即得往生極樂世界。觀此。則發願求生。自屬當務之急。非願無以導行也。
所以者何下。乃徵釋發願所以。徵有二意。一娑婆亦屬佛國。何為勸其捨此趣彼。二十方無量佛國。何必勸其定求極樂。
得與如是下。出其勸願之意。得與如是補處菩薩。諸上善人。俱會一處也。前羅漢菩薩。但可云善人。唯補處居因位之極。與妙覺佛位相鄰。乃可稱上善人。得與同會一處。所謂觀音勢至。把手共行。文殊普賢。親為勝友。則薰陶有自。成佛無難。可不願生歟。
《解》俱會一處。猶言凡聖同居。尋常由實聖過去有漏業。權聖大慈悲願。故凡夫得與聖人同居。至實聖灰身。權聖機盡。便升沉碩異。苦樂懸殊。乃暫同。非究竟同也。又。天壤之間。見聞者少。幸獲見聞。親近步趨者少。
【講】俱會一處。即是凡夫與聖人。同居一處。進求佛果。故曰猶言凡聖同居。尋常。指普通佛前佛後而言。實聖有漏業者。謂實行現證初二三果之聖人。見道所斷之惑雖除。修道所斷之惑未盡。故曰有漏業。權聖大慈悲願者。即上三土之聖人。權巧方便。示現受生。則由大慈悲願力。有欲饒益眾生。如觀音三十二應。示現界內外身。故凡夫得與聖人同居。
至實聖灰身者。初二三果斷思惑盡。證阿羅漢果。則有漏之業既盡。凡情亦空。灰身泯智。不受後有。權聖機盡者。大權示現之聖。應機出世。機緣既盡。所應度者。皆已度畢。大願亦滿。感應道息。即機薪既盡。應火亦滅。便升沉碩異。苦樂懸殊。升指權聖。實報寂光樂。沉謂實聖。沉空滯寂苦。現前同居。乃暫同。如石火電光。非究竟同。又天壤下。明天上人間。天。謂四禪天中五不還天。壤。謂人間名山聖道場地。見聞者少。如楞嚴經云。此不還天。彼諸四禪。四位天王。獨有欽聞。不能知見。如今世間曠野深山。聖道場地。皆阿羅漢。所住持故。世間麤人。所不能見。幸獲見聞。親近步趨者少。如此生有幸。獲見獲聞。如文喜禪師之見文殊。閭邱胤之見豐干。雖得一時親近。而得同居一處。亦步亦趨。不相遠離者亦少。
《解》又。佛世聖人縱多。如珍如瑞。不能遍滿國土。如眾星微塵。又。居雖同。而所作所辦。則迥不同。
【講】上明佛前佛後。此明佛世。輔揚佛化之聖人。縱使是多。亦不過如珍寶之罕。如祥瑞之奇。總不能遍滿國土。如眾星羅列普天。如微塵飛揚世界也。又。居雖同。而所作所辦不同。不能如極樂世界。上善俱會。作辦皆同也。
《解》今〔同〕以無漏不思議業。感生俱會一處。為師友。如壎如(箎)〔篪〕。同盡無明。同登妙覺。
【講】此明勝異。凡往生極樂者。同以無漏不思議業為能感。得生彼國。與諸上善人俱會一處。以為師友。竟如兄弟。不相捨離。壎篪是樂器名。詩云。伯氏吹壎。仲氏吹篪。和諧什奏。喻諸善俱會。作辦皆同。此即勝異。前文作辦不同。不得亦步亦趨也。
同盡無明者。即圓斷五住之惑。由圓證三不退。圓淨四土。同發妙覺極果。一生成佛。圓證三身。圓顯四智。一切力用。自在其中。其勝異為何如耶。
《解》是則下凡眾生。於念不退中。超盡四十一因位。(者)〔若〕謂是凡夫。卻不歷異生。必補佛職。與觀音勢至無別。若謂是一生補處。卻可名凡夫。不可名等覺菩薩。此皆教網所不能收。剎網所不能例。
【講】此明超絕。即頓超佛地。絕待無比。是則淨土眾生。即下凡帶業往生者。一生彼國。圓證三不退。於念不退中。即能超盡四十一因位。此等眾生。非凡非聖。若謂是凡夫。卻不歷異生。一生必補佛職。與觀世音大勢至。無二無別。故非凡。若謂是一生補處菩薩。卻可名凡夫。不可名等覺菩薩。故非聖。而又即凡即聖也。
此皆教網所不能收。剎網所不能例者。佛所說之教。法門無量。猶如網孔之多。故曰教網。撈攄有情故。一切教中皆無此等名相。此等階位。是謂所不能收。十方佛剎之多。亦如網孔。故曰剎網。諸佛剎中。亦皆無此名相。無此階位。無此同居。不能與極樂同一例也。是謂所不能例。方見淨士法門。極樂同居。超絕無有倫匹也。
《解》當知吾人大事因緣。同居一關。最難透脫。唯極樂同居。超出十方同居之外。了此方能深信彌陀願力。信佛力。方能深信名號功德。信持名。方能深信吾人心性。本不可思議也。
【講】此結顯三不思議。勸人當知。不可或昧。大事因緣者。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此為諸佛出世大事因緣。了脫生死。疾趣菩提。此為吾人成佛大事因緣。同居一關。即凡聖同居土。見思之惑難斷。分段生死難出。故以關名。最難透脫也。唯極樂同居。圓具上三土。圓證三不退。故能圓斷諸惑。一生圓成佛道。超出十方同居之外。
了此者。即了悟極樂同居。乃彌陀種智所現。念佛淨業所感。吾人心性所現。故曰了此。方能深信彌陀願力。信佛力。方能深信名號功德。信持名。方能深信吾人心性。本不可思議。以不思議心。持不思議名號。生彌陀願力所成不思議同居。是謂三不思議也。
《解》具此深信。方能發於大願。文中應當二字。即指深信。深信發願。即無上菩提。合此信願。(即)〔的)為淨土指南。由此〔而〕執持名號。乃為正行。
【講】具足三種深信。信以導願。故方能發於大願。願橫超生死。一生成佛。其願故大。既具深信。復發大願。即發無上菩提心也。合此信願二者為慧行。慧行。即往生淨土之指南針。由此信願。方能執持名號。即由慧行。而起行行。二行並進。乃為淨業之正行。自可感生淨土。
《解》若信願堅固。臨終十念一念。亦決得生。若無信願。縱將名號持至風吹不入。雨打不溼。如(銅)〔銀〕牆鐵壁相似。亦無得生之理。修淨業者。不可不知也。大本阿彌陀經。亦以發菩提(心)〔願〕為要。正與此同。
【講】此明信願為重。若使信願能得堅固。雖臨命終時。只十念或一念。亦決定得生淨土。何以故。因彼念力堅固。一心不雜不亂。加信願二堅固力。會三力於一時。收成功於片刻。如張善和。一生殺牛為業。臨命終時。業報現前。群牛競來索命。要其妻請僧救度。妻請一僧來。謂曰。汝殺業太重。惟有一心稱念阿彌陀佛名號。仗承佛力。方可得救。善和求救心切。一心念佛。念得數聲。曰。牛去矣。要妻點香與他。一手擎香。連聲稱念。少頃云。佛來了。僧勸再念。不久含笑而終。此即臨終念佛往生之證。惟是此事不可誤會。倘若以為。臨終十念一念。決定得生淨土。且待到臨終再發心念。何必早早念也。若作如是思想。必定要自誤。何以故。臨終時。眾苦逼迫。神識昏昧。多不能念佛。如張善和。雖今生業重。前世善根不少。故得遇善知識。教以念佛法門。神識不昏。而能稱念。亦善根之力。與信願行三力。及以佛力。故得帶業往生。惟望及早念佛。信願行三種資糧。早辦為要。
「若無信願。縱使念佛。將一聲佛號。持得綿綿密密。
風吹不入。雨打不濕 ... 亦無得生淨土之理。
何以故。以不信西方。不願求生。故不得生。」
若無信願。縱使念佛。將一聲佛號。持得綿綿密密。風吹不入。雨打不濕。如銀牆鐵壁相似。美則美矣。亦無得生淨土之理。何以故。以不信西方。不願求生。故不得生。如人於海中駕一舟。開足機器。若不想到西方。決不能到。念佛不願生淨土之人。如問他 : 子念佛何為。答曰 : 修修來世。此人臨終。一定不得往生。轉生人間受福。福中作業。仍要墮落。修淨業者。不可不知。信願為往生之慧行。不可不重也。
大本阿彌陀經。亦以發菩提願為要者。菩提願。即四弘誓願。
- 一眾生無邊誓願度。求生淨土。正欲度生。行願品偈云。我既往生彼國已。現前成就此大願。一切圓滿盡無餘。利樂一切眾生界。
- 二煩惱無盡誓願斷。若不求生淨土。見思尚不易斷。況塵沙無明乎。
- 三法門無量誓願學。求生淨土。諸善俱會。則觀摩有自。可以廣學法門。
- 四佛道無上誓願成。求生淨土。可以橫出生死。圓證三不退。一生成佛。發菩提願。正與此信願相同。
二特勸眾生應求往生以發願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