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文要結婚了,爸爸讓出家中的主臥室做為他們的新房。小文先生家在南部,小文家只有爸爸,房子又夠大,在他們還沒自己買房子之前,決定住在小文家裏和爸爸同住。
爸爸說:「房子有點舊,趁這個機會將屋內整修一下也好。」
裝修的主要重點在他們的臥室。她要先將所旳東西搬出來,拉開陳舊,有點脫落的壁櫥抽屜時,發現有一本簿子夾在縫隙裏,她將那本簿子拿出來,見那上面寫著:「小文的成長日記」是媽媽寫的,她一直恨媽媽遺棄她,不管她,本來想將它丟掉,但因為上面寫的是「小文的」,所以翻開來看。
「小文x年x月x日x時x分出生,體重x,身長X,住院5天回家,額頭上有點紅紅的……
吃奶 8:10 12:40 16:30 ……
大便 8:30 13:00……
我喜歡抱著她貼著我的胸口,感覺得到她是從我的肚子裏生出來的。
她大便的時候很可愛,滿臉通紅,鼓起力氣,我看到大便出來時,覺得她好厲害,好能幹,我很開心地……」
她一頁頁略讀下去,再快速往後面翻一翻,突然後面的樣子不一樣了,雖然還是有她會了什麼,做了什麼的紀錄,但夾雜著是潦草的字:
「媽媽很愛妳,真得很愛妳,妳是我的命,我的唯一,每當推著妳的娃娃車,走在路邊等紅綠燈,看著呼嘯而過的車子時,會想到:『萬一我被撞死了,小文怎麼辦呢?』想到這裏,自己在路邊流下淚來,有一次還哭得唏哩嘩啦的,晚上睡不著覺。」
小文心想,是嗎?媽媽有因為這樣為我哭過嗎?
「有小文在的地方是我的全部世界,可是這個世界卻被某個力量一點一滴破壞著,我要離開,可是卻有最愛的人在這裏,我要怎麼辦呢?」
這樣的文字,從2歲開始一直持續到媽媽離家的5歲止,媽媽不斷地寫說很愛很愛她,很捨不得她,離開是不得已的,「我都還不懂事,對媽媽都沒有印象。」小文也很傷痛,悄悄掉下了眼淚。
「小文,小文,妳怎麼不開燈?」爸爸不知什麼時候回到家,站在門口問著:「妳弄了半天,怎麼好像沒動的樣子?」
她慌忙將簿子藏起來:「有啦!我有在收,來得及的,工人來之前我會收好的。」趁著爸爸不注意時,將簿子拿到她自己的房間,想晚上時繼續看。
「媽媽很愛妳,我小心翼翼地帶妳,眼睛一刻都不離開妳,深怕妳跌倒,受傷了,但也不會因為怕妳受傷而不讓妳探索外界,我永遠在旁邊守著妳,準備好,萬一妳跌下來時,我可以馬上張開雙手接住妳。
對這麼愛的小文,卻要離開妳,媽媽有不得已的苦衷,這是媽媽心上永遠的痛,一輩子都消除不了。但是我的『一輩子』有多長呢?我也不知道,我看不到妳的成長,妳往後的生活我不能陪在妳的身邊,我真希望我能像孫悟空一樣,變出一個分身來陪妳長大。
還好,妳有爸爸,有疼妳的爸爸,他會好好帶妳長大……」
小文將全本看完,有的地方看了兩、三遍,還是看不到媽媽為什麼要離開她的理由。爸爸也從來不說。
神奇的事情發生了,她發現她不再那麼恨媽媽了,對媽媽的愛正在一點一滴長出來,「原來媽媽是愛我的,而且很愛很愛。」「她的離開有她不得已的理由。」覺得媽媽好像一直陪在她的身邊似的,會一直陪下去,直到永遠。
(2008年11月寫)
註:「通俗故事課」—文中信
第一人稱包括(偽裝)第三人稱;
第三人稱可以有第一人稱;
寫第三人稱的故事,實際上是第一人稱。
第一人稱的有:日記、信、遺書、自傳、訴狀、紀錄片、小說—此小說在看另一個作品、電話、部落格—可被修改,有別人參予、說故事的老人、口述歷史(偽型式,不是親自寫)、年輕人去做口述歷史、採訪稿(有當事人)。
還有檔案、報導、教學報告、航海日誌、夢和精神分析(以第三人稱寫第一人稱,偽裝真實性,因為不能看到別人的夢,就找到幾捲錄音帶,在講他的夢,第X捲不見了)、催眠。
故事內的故事—2者可以相關,也可以不相關。
主角揀到一個東西(信)(第三人稱,占篇幅的四分之一),唸信(第一人稱)(四分之三),打斷(第三人稱),最後回到信(第一人稱)
讀現在正在讀的,發生在過去,常被書中的現在打斷。跟你的類別、型式、情節設計都不一樣。
不同層次的東西疊在一起,「現在」、「信」都出現在文字中,次文本,讓故事的層次比較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