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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認識法規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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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勞工而言特別休假,是勞動基準法規定的保障,而且也是雇主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很多勞工都默默的工作,沒有實際去了解可以休多少天的特休,只要雇主說幾天就幾天,所以今天就特別休假天數的部分,簡單介紹如下:
勞動基準法
第38條第1項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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