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選舉好像都會拿違建來做文章。
然後我看的很莫名其妙...
首先
甚麼是違建?
蓋的時候你就知道不能這樣搞了,或者蓋的時候法規就規定不能這樣搞了,然後你覺得不會被發現,所以偷偷低調的硬是把他蓋起來。
我們蓋房子有很多流程,一開始要請建築執照,蓋好後要請使用執照,使用執照下來後還要去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也就是俗稱保存登記。
簡單來說。
建照就是跟你說:ㄟ~~你房子可以蓋喔。
使照就是:ㄟ~~你房子蓋得跟建照一樣,可以住了喔。
保存登記就是:這房子是我的,然後就可以拿謄本。
但是,很久很久以前阿,那是個貸款利息還很高,可是房子跟土地相對便宜的年代。大家把房子蓋好就進去住了,也能申請地址水電,所以很多人不知道或者懶得去申請保存登記。這樣也不違法。
我們現在在鄉下看到很多路邊的平房或四合院,都是這個情況。去調十間有九間都沒有謄本。
然後違建也有很多種
常見的有以前房子都蓋兩層樓的,然後有陣子大家覺得頂樓空著也是浪費,就左鄰右舍大家一起把頂樓加鐵皮,或者把陽台、防火巷蓋好蓋滿,這都算違建。這種不管在哪,只要看屋齡比較高的房子,抬頭大概都看的到。
新房子蓋好了,使照過了以後,再增加個車庫門、圍牆這類的也算違建,不過他們有個好聽的名字叫二次施工。這種的也很多,大概有圍牆的都算違建,圍牆去請雜照的比較少見。
以前的人只要有土地就覺得可以蓋房子,農地建地跟他關係不大。事實上也是如此,後來才立法給農地蓋農舍比較嚴格的限制。不然大家都蓋房子就沒人種田了。所以土地是在民國89年以前持有的就不受農發條例的限制,之後的就有比較嚴格的規定了。所以韓總家才會被拆。
還有一些看地沒在用,就偷偷的把房子長過去了,殊不知那個可能是鄰居家的土地,或者是國家的土地,實際上這不只是違建,是種侵占的行為。所以顏董和昌董家才要拆。
然後還有不照使用分區使用,這個比較微妙。比如農地拿來做洗車場、停車場,這部分應該頂多算道德上有爭議。實際上你農地沒來拿來作農用,影響的是你要繳的稅金,所以沒有對不對的問題。這部分就是柯董在玩的操作,我相信應該不只柯董這樣搞,買農地等增值本來就是很基本投資土地的作法。
然後賴總家其實是很奇妙的故事,就昌董提出的證據,的確看起來像是違建。但就情理上,大部分的違建都是因為使用上的方便,換句話說可以增加利益。你多蓋了頂樓你使用空間變多利益就增加了、你加了圍牆車子界定你的居住範圍,車子也不怕停路邊被人刮,對你來說利益就增加了。
那蓋在萬里山上能幹嘛?
蓋山上就算了,緊鄰隔壁又用共用壁,還只是2層樓的小房子。旁邊的花園是很漂亮,但也沒圍牆,google街景上看起來是可以出入的。
如果單就外觀我會判斷是拉皮或整理的。
然後新北市政府也判定是既存違建,換句話說侯董下面的人都說了是既存違建,那應該就是列緩拆,照程序來。
然後他是不是違建也有爭議,就上面說的,可能當初蓋的時候合法,但因為法令變更變成未保存,這就是要繼續去努力的部分。
說實話我還是看不出來硬把人家兩層樓有院子偏僻的小房子說成豪宅到底是在打甚麼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