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第一件相對人帶著小孩離家出走的事件
記錄如下:
聲請人與相對人在月子中心時仍逢疫情期間,
斯時得到來自相對人父親的指示,
為使新生兒避免接觸複雜環境人等,
離開月子中心後先待在新竹住處較為妥當,
因此聲請人與相對人依指示辦理,
在相對人父親傳訊息告知聲請人,
苗栗娘家於某個週末沒有客人,
且消毒用品皆放在新生兒臥房門口供來者清消,
聲請人在與相對人確認新生兒用品皆已準備穩妥後,
由聲請人親自帶相對人及新生兒前往娘家,
豈料娘家情況與相對人父親描述的情況大相徑庭,
娘家依舊有來客,
新生兒房間門口也未見清消用品,
足見其家庭對新生兒健康的輕率,
以及對聲請人承諾的不尊重。
相對人不作為相對人家庭與聲請人之間溝通的潤滑劑,
且持續不回歸婚姻生活、不履行同居義務,
並使家暴情況持續發生,
令人遺憾,
只能提出法律訴訟及聲請保護令。
拒絕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