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說到可能不是這麼好的文筆練習法。然後有小夥伴反映,如果不寫得細或者推砌詞彙,害怕文章不夠有畫面或者詳細。
其實我個人覺得堆砌詞藻這件事情,只要不是太過份,理論上不會對小說做太多扣分。因為如果推砌的詞藻是虛的(也就是說沒有表達出任何劇情中重要的意涵),那讀者可以選擇跳過。
所以如果想要走堆詞藻派的小夥伴可以考慮固定式的去堆。比如說每到描景就寫一大串,或是每到人物出場都寫一大串,讓讀者可以有一個固定的範圍去跳過,不影響閱讀。
但是所謂的不要太過分就是整本一直不斷的描景又側寫主角,然後一講話後面就帶著一串很細部的動作形容。除非你這樣用是想表達什麼文字上的創新,不然這樣就太過分了。追求文字創新或者使用變化上的小夥伴要這樣寫,可以去參考漢賦。
那有人提到想要寫的很詳細,為什麼我不推薦寫得太過詳細。這邊還是沿用之前那個人物衣著的例子(請原諒我範例貧乏Orz)。
他穿著一件uniqlo的襯衫,上面有著紅橘相間交織成格子狀的花紋,袖子的長度不短不長,正好能蓋住他的手腕,下面搭配一件LEVI'S的牛仔褲,大腿的地方有著一塊故意刷破的裝飾,並且帶著一種淺藍色的漸層,使得他的腿看來又瘦又長⋯⋯(差不多了後面省略)
我是沒有對這個範例做什麼背景故事的設定啦。不過在這段描寫中,出現了兩個商品牌子的描述,事實上除非劇情有跟這兩個品牌相關,或者你故意設定角色有什麼與品牌相關的背景,不然那個就是多寫的。因為既不影響劇情,又增加語句的複雜性,而且重點是這樣寫不見得所有讀者都知道什麼是uniqlo的襯衫。
事實上這件襯衫的樣子只用「uniqlo的襯衫」根本無法表述出來,重點還是靠後面說的橘紅相間⋯⋯所以在這個例句裡面品牌並沒有增加細緻度,反而變成干擾閱讀的雜訊。
然後我們再進一步的去看這個句子。
這個敘述句交代了三個客觀能見的狀態,上衣的顏色,上衣袖子的長度,褲子的型態。
但是一如前面說的,如果不是要對角色做什麼刻意性的鋪陳。比如說:故意描寫他的牛仔褲是漸層的,是因為他的工作是一個服裝設計師,或者刻意說褲子有破洞其實是裡面有裝毒品等等。
否則些其實都算是一個雜訊。而袖子的長短更是幾乎看不出來有什麼特別的作用。
角色描寫應該是寫出想呈現的東西,中間可以摻雜一點點雜訊,但是不能有太多焦點去分散注意。
我就有看過有人對角色的描寫,把一個角色從頭到腳都寫一遍。從頭髮的顏色,瞳孔的顏色,髮帶的顏色,衣服的樣式顏色,下裝的樣式顏色,鞋子的樣式顏色,襪子的顏色,飾品的樣子,都寫了一遍。
說真的當人看完這一連串的描寫其實很難在腦中形成畫面,因為這個畫面已經太細太複雜了,能機械性的看過去就已經算是比較厲害的讀者了。
反正主要就是想塑造什麼東西,就往沾邊的地方去寫。如果是不相關的事情,就斟酌是否有需要寫出來。
重要的是適可而止。沒有硬性的不能堆疊詞彙,也沒有硬性的一定要簡化描寫,重要的不要超過那個度。也就是描寫的力道應該要隨著故事去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