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金剛經):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在人能在有所作為時,時而妥善引導隨機性,讓有時乾竭的心靈感受到朝露,宛如上天的滋潤;偶爾安置墊腳石,讓突然發現的生命感受到震盪,彷彿空氣被撼動,而產生電離子。 而熟稔這一切能活在無用之用進入中庸之道極致的自己,會給對象擁有活在夢幻中,好像一切都是虛假的感受,因為無微不至的感受,是擁有隨時間觸發事件的安排。 這一切,來自於完整的同理共情,在時刻絞盡腦汁之中,善用並保護好良善好心地,最後讓大腦相信著心之後,能將聰明昇華為智慧,所以當遇見時,就坦然地接受這一切,因為此時自己活在對象的角色裡,因此自然產生「以出世之心,行入世之事。」的觀照後,又想起原本自己的給予之心,所以能回到自己身上,再次建立出下一個「有為法」。
以上這一段,就是「有為法」在一切之中的妙用。
因為對象並不知道「有為法」是由我產生,而運作「有為法」時,我確實也不在,是以對象的角色活著,所以對一切來說都在「無我境界」裡,時而如朝露,時而如雷電,完全符合對方的所需,只為帶來靈魂與精神的昇華,故「如夢幻泡影」。
但以上這些事實,並非是金剛經所要描述表達的重點,而是我們仍可以在近似無敵而宛若金剛的「有為法」裡,經由「無色聲香味觸法」,因而將「有為法」昇華,同時也將「無我境界」昇華。
便能把「有為法」的金剛妙用昇華,自然離相,而在易經的變化萬千、變幻無窮裡,以不變應萬變,彷彿金剛經就是命定的存在,註定美好的命運一定會到來。 這就是人類的天賦異稟。
那為什麼說非宗教? 與宗教無關?
因為我們是做到這一切後,才認識金剛經,因此可以用這些生活經歷帶入金剛經,進而能不因對象感受不到美麗境界時,不會陷入慈悲而忘記歡喜,能保持在給予之心中的歡喜,那至高無上的層次,能金剛。 遠離高處不勝寒而覺得孤獨,因為寫出金剛經的大師,是人外有人的存在,讓自己感受到金剛,所以擁抱天外有天,層次再高,自己還是被照顧著,而更堅韌強健。
生命確實一出生就已經擁有無止盡的財富,永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