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討意義時有分成兩種:
第一種意義
可以解釋成某種意向、代表有某種規劃,既然有規劃就表示背後有個規畫者,而凡是之所以存在就是因為這個規劃者為了要達到某個目的而刻意製造的結果,這就是目前各宗教的世界觀、也就是其創世論的核心。
凡事存在皆有其意義、或者說是其目的性,就是人類存在是為了達到某個目的而產生、通常是為了各宗教的造物主而生。
第二種意義
去解釋為什麼人類或宇宙會演變到現今的局面,不去探討最初或最終的目的、因為目的是人為去賦予而定義的。
重點則是去了解其成因
以生物學為例,在探討生命的過程是如何發生以及為何發生時,經常要回答兩個問題,第一個是近因、第二個是遠因。以近因為例就是我們有兩隻手及十跟手指頭,我們可以拿它們來做什麼事情;而遠因就是為什麼我們會有兩隻手及十根手指頭。
本書作者便是藉由其生物學的專業來探討第二種意義。
在生物學研究了成千上種的生物後,發現世界上加上人類僅有二十種物種發展出「真社會性」,真社會性就是指群體內的成員會與不同世代的成員協作照顧幼童、並且分工覓食。真社會性簡言之有以下特徵:
某些成員會放棄自己的繁殖機會、以增進其他成員繁殖成功的機率。
而發展出真社會性的生物、在其所屬的物種種類可以說是獨霸一方、像是人類以及螞蟻(螞蟻及白蟻的種類約二萬種、但是卻占了全數一百萬種昆蟲中體重的一半),既然真社會性這麼有競爭力、那麼為什麼這種行為會這麼少見?
那是因為要發展成真社會性要有一連串的要素所組合而成,首先要建造一個可以遮風避雨的巢穴、然後其群體成員再以此為據點外出覓食、同時在其巢穴養育幼體直到其成熟。最小的巢穴可能僅是由一個家庭所組成、接著其親代及子代留在其中、合作養育更多的幼體、這就是一個真社會性群體的雛型。當群體中個體增加時,其成員就會被分成兩類:喜愛冒險的食物採集者以及養兒育女的親代照顧者。
物競天擇中有一種理論稱作多層次淘汰,這種理論在描述物種在演化時
群體內會「個體淘汰」
而群體間會有「群體淘汰」
而在一個群體內,自私的基因對於利他的基因而言更有生存的競爭力、此時這種利他的基因便可能會被淘汰,但是由利他的基因個體所組成的群體,對於自私基因所組成的群體而言卻更有競爭力,使得自私的群體被淘汰。
所以自私對個體而言雖有優勢,但若整個群體皆自私、那該群體反而失去了競爭力而將被淘汰。
所以利己的基因可以視為罪惡、而利他的基因便可以視為善良。人類的本質就是不斷的在這兩種心態中拉扯,而這兩種善惡之間的拉扯僅僅只是自然演變的結果、而不是上帝對於人性的考驗、也不是撒旦的陰謀。這兩種特質沒有絕對的對錯或是優劣,因為這兩種基因的協作才能夠讓我們發展到今天的境界。
作者同時探討宗教對於人類的意義,引用一段發人深省的話:
宗教對於普通人而言是真的;對智者而言是假的;對統治者而言是有用的。
這段話一語道破了宗教的概念,作者認為以目前的生物學以及各項研究皆證明進化論是實際存在的,我們是經由數千萬年的演化才發展成今天的模樣,而非由一個絕對的存在信手一揮就創造了我們。
但是我們之所以有宗教的需求,或許不純然因為我們信仰那個絕對的存在,反而是信仰那個代理人。
而且我們之需要宗教,是因為人類天生具有想要隸屬於團體的強烈本能。
也就是希望有個團體可以融入,而且成為團體的一員而有歸屬感,所以信仰本身的教義或是創世說或許不是那個讓我們信奉的絕對因素,反而是有那麼一群相同信仰的人更容易滿足我們對於團體的需求。
而這種因某些價值觀、宗教或是種族所形成的團體假如發展過於極端,好人也有可能會做出壞事。
說了這麼多似乎感覺作者對於人類存在的意義皆著重在理性分析上,但實際上作者認為自然科學與人文是相輔相成的關係,人類未來要走到什麼地方、以及一些人生的大哉問,目前不是日後也不將被科學所定義或是解答。
人文學也是作者認為若有外星人造訪地球時,唯一值得可以拿出去與其他生物分享的,畢竟對於能夠造訪地球的文明而言,我們已經沒有什麼科技可以拿出來說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