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射鵰到飛狐(上) /梁哈金
《射鵰英雄傳》還有甚麼可講的呢?每個金庸迷都可以倒背如流,各種分析簡直不能用「汗牛充棟」來形容,而是如佛經說的「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但既然前面說了《書劍恩仇錄》和《碧血劍》,就無可避免又要講《射鵰》。
書劍和碧血,金庸都用了「少年英雄成長故事」的結構。雖然都是他未成熟期的作品,卻也寫得很好,然而就是寫不長。香香公主一死,陳家洛算是身敗名裂了,他還有臉幹嘛?只能隱遁。李闖一入京,袁承志能幹嘛?難道殺掉讓他失望的闖王嗎?還是去打清兵改變歷史?於是也只好隱遁。當然,要寫下去也是可以的,但因為歷史不可改變,且主角的成長結構已經完成,再寫下去就變成一直拖。小說之美妙,莫過於收在一個迴腸盪氣之處,拖劇情就變成八點檔了。
但你寫小說賺錢的人,是一定要把故事拉長的。無他,創造受歡迎的角色大不易,你好不容易寫出了個陳家洛、文泰來、趙半山、陸菲青、無塵道長,讀者回響熱烈,誰不想要天長地久地寫下去?錢那麼好賺!《蜀山劍俠傳》不就這麼幹的麼?還珠樓主賺一大堆錢養一家老小還有錢「抽大煙」,寫到中國都滅亡了都還沒寫完,這是每個小說家的夢想。偏生故事就是寫到頭了,能怎麼辦?金庸深受西洋小說的嚴謹結構影響,要他像民國武俠那樣無止盡地拉長下去,他可不幹。
所以,他就必須找另一套可以寫超級長的結構。
《射鵰英雄傳》一開始也打算寫少年英雄成長故事的,而且是雙線少年英雄成長故事。他把郭靖設定得很笨,就是為了讓他學武功很辛苦,一套武功別人學一天他必須學十天,於是劇情也就可以延長好幾倍了。(笑)我不知道啦,理論上可以這麼做。然後寫另一個聰明的孩子,就可以有龜兔賽跑的對比。
所以楊康一開始的設定,其實不是要讓他這麼窩囊的。一個讓武功不怎樣的江南七怪調教,一個讓玄門正宗的丘處機調教,楊康還不電爆郭靖?郭靖還不努力找師父報仇?龜兔賽跑的結果,烏龜贏了兔子,豈不振奮人心?這裡面其實有很多故事可講。你第一次讀射雕,心裡一定會期待這兩個孩子長大之後的對決,那一定是個絕佳的故事。
結果金庸寫著寫著,居然寫到「九陰白骨爪」來了。這真是史上最酷、最炫、最吸引人的武功名字,其魅力之無窮,到而今還有人用之以打館長(雖然發功太久,沒使出來就被打倒在地曰「還敢不敢來!還敢不敢來!」)。第一次看到九陰白骨爪的讀者,沒有不找別人的頭顱試招的。就好像第一次看到降龍十八掌,你一定會找一棵小樹,來「劃個半圓,一掌推出」的。九陰白骨爪的出場多帥啊,在一個夜黑風高、陰森森的山裡,幾塊石頭上擺著骷髏頭,頭上都有五個洞,好像手指插進去似的。那是甚麼樣的妖力才做得到?
一個小說家,只要能寫出九陰白骨爪這麼漂亮的東西,沒有不往下狂寫的。於是,有九陰白骨爪,你就不得不寫《九陰真經》,而寫了《九陰真經》這個史上第一部最強大的武功秘笈,就更大大不得了了,你就不得不寫一大堆人為他搶破頭,一個新的武俠結構就出來了:以《九陰真經》為箭垛,一大堆人的故事圍繞著它而發生,而這些人之間又有剪不斷理還亂的愛恨情仇。
有了這樣的結構,就可以寫了這個人的故事,又寫另一個人的故事,卻又不會像民國小說那樣跑野馬,而是所有的馬都跑向同一個地方。雖一本散萬殊,卻又萬殊歸一本,結構仍然嚴謹。金庸終於寫出了第一部長篇小說。
《射鵰》固然收在第二次華山論劍,其實結構大到足以寫另一部《神雕俠侶》。但金庸還是硬生生停在第二次華山論劍,為甚麼呢?
我們如果對照一下兩部小說的連載日期,可以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
射鵰英雄傳,連載於香港商報,1957年1月1日–1959年5月19日。
神鵰俠侶,連載於明報,1959年5月20日–1961年7月8日。
沒錯,射鵰才剛結束第二天,就開始連載神雕了。因為金庸創立明報,為了賣報紙,他要在自己的報紙上連載自己的小說。理論上如果金庸沒有換報紙寫,那《九陰真經》的箭垛式結構,足以讓他寫出近190萬字的巨構。換了報紙寫,也只是二一添作五。所以啊,選對結構很重要!明報在香港能站穩腳根,箭垛式結構的威力功不可沒。你想知道郭靖跟黃蓉後來怎樣嗎?想知道黃藥師、洪七公、發瘋了的歐陽鋒、老頑童跟瑛姑之間後來怎樣嗎?來明報看啊。這個搞法就是這個意思。
而因為有了以《九陰真經》為中心的寫法,寫出了五絕、老頑童、黃蓉等人,楊康跟郭靖的決鬥就不重要啦,楊康也只好被邊緣化,弄成個不上不下的小角色了。拜託,有黃藥師打老頑童、歐陽鋒打洪七公可以看,誰還要看兩個少年打架?當然,射鵰還是有郭靖的少年英雄成長故事,只是小說已從單線結構轉向多維結構,郭靖的故事只是其中一條而已。
各位在看射雕時,應該也起過一絲絲疑惑:為啥郭靖楊康對決的結果可以爛成這樣吧?那就是金庸寫著寫著,寫出了他自己沒想到的東西,意與神會,就一路寫上一個巔峰去了。寫小說的樂趣就在於此,你每天被連載的壓力逼迫,只好給他狂寫,結果寫著寫著就寫到神的境界了。最棒的小說,就是完全不在自己規畫內的小說。
我還是可惜郭靖跟楊康沒有同臻絕頂高手,來個絕頂對決。這件事金庸從此就沒有辦到過。古龍的《絕代雙驕》也寫兩個個性完全不同的少年英雄成長,長大之後必須對決,他幾乎要辦到了,卻又賊巧地滑了過去。《雪山飛狐》算是有一半滿足了我這樣的心願。
「創辦明報」,是金庸寫武俠的分水嶺。《雪山飛狐》只寫了13萬字,跟這件事也有關。雪山從1959年2月9日–1959年6月18日連載於新晚報,1959年5月20日金庸已創立明報,當然要集中精力辦報和寫《神雕俠侶》,《雪山飛狐》也只好速戰速決。你可以發現,前面的節奏其實很慢,一個接一個慢慢的講故事,後面突然拉快了,很快胡斐跟苗若蘭沒甚麼過程就相愛了,很快大家都去挖寶藏了,很快苗人鳳就要跟胡斐對決了!劈哩啪啦幾章內就把故事講完。為甚麼?就為了辦報紙啊。
我非常不喜歡《雪山飛狐》的結局。甚麼留下懸疑給讀者想像的,簡直bullshit。我根本不會想像那個結局,因為劇情走向是不需要走到那個絕境的。比如苗人鳳看到胡婓帶著苗若蘭回來時,本該先把女兒搶回來,看她有沒怎樣,但他竟然把她丟在那,然後找胡婓決鬥去了,也不怕又有壞人來侵犯她。跟胡婓決鬥前也不先問他是誰,根本不合理。然後看他長得很像胡一刀,也不停手問;打鬥過程屢次發現他的武功跟胡一刀很像,也不停下來問。把一個原本很通情達理的人,搞得完全蠻不講理。胡婓還是他救命恩人呢!先打住問一下恩人的名字、表達一下感謝不會死吧。甚至他救了你的命,跟你女兒又那麼好,許配給他也很應該啊。
結局的前提既然如此不成立,那你把他們逼入絕境,就讓人難以信服。於是我也就懶得猜那個結局,因為感覺被金庸擺了一道。
這一切都為了甚麼?辦報紙啊。武俠研究大師葉洪生很喜歡引龔自珍的一句話:「著書都為稻粱謀」,來說明小說家寫作的動機。金庸無可避免也是如此。大家都係為左搵食啫,無可厚非。
但《雪山飛狐》原本是要寫大的。你可以從他的敘述手法,看出金庸對這部作品的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