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絕大多數台灣人不知道的朱自清作品,一個打破華人知識圈虛構出來的「民國神話」的歷史見証。
朱自清「執政府大屠殺記」
1926年3月23日作,3月29日刊載在魯迅、周作人等人辦的文學雜誌《語絲》第2卷第72期。朱自清還寫了〈哀韋杰三君〉,追悼一位不幸往生的同校學生──韋杰三,這篇收錄在那部廣為中華民國境內流傳的《朱自清全集》。以下呈現這篇文章的全文,我儘可能保留朱自清當年的用字,希望不會被讀者認為是我打錯字了。
(全文)
三月十八是一個怎樣可怕的日子!我們永遠不應該忘記這個日子!
這一日,執政府的衛隊,大舉屠殺北京市民──十分之九是學生!死者四十餘人,傷者約二百人!這在北京是第一回大屠殺!
這一次的屠殺,我也在場,幸而直到出場時不曾遭著一顆彈子,請我的遠方的朋友們安心!第二天看報,覺得除一家報紙外,各報記載多有與事實不符之處。究竟是訪聞失實,還是安著別的心眼兒,我可不得而知,也不願細論。我只說我當場眼見和後來耳聞的情形,請大家看看這陰慘慘的二十世紀二十六年三月十八日的中國!──十九日《京報》所載幾位當場逃出的人的報告,頗是翔實,可以參看。
我先說遊行隊。我自天安門出發後,曾將遊行隊從頭至尾看了一回。全數約二千人,工人有兩隊,至多五十人,廣東外交代表團一隊,約十餘人,國民黨北京特別市黨部一隊,約二三十人,留日歸國學生團一隊,約二十人,其餘便多是北京的學生了,內有女學生三隊。拿木棍的並不多,而且都是學生,不過十餘人,工人拿木棍的,我不曾見。木棍約三尺長,一端削尖了,上貼書有口號的紙,做成旗幟的樣子。至於「有鐵釘的木棍」我卻不曾見!
我後來和清華學校的隊伍同行,在大隊的最後。我們到執政府前空場上時,大隊已散開在滿場了。這時府門前站著約莫兩百個衛隊,分兩邊排著,領章一律是紅地,上面「府衛」兩個黃銅字,確是執政府的衛隊。他們都揹著槍,悠然的站著:毫無緊張的顏色。而且槍上不曾上刺刀,便不顯出什麼威武。這時有一個人爬在石獅子頭上照相。那邊府裏正面樓上,欄杆上伏滿了人,而且擁擠著,大約是看熱鬧的。在這一點上,執政府頗像尋常的人家,而不像堂堂的「執政府」了。照相的下了石子,南邊有人報告的聲音:「他們說是一個人沒有,我們怎麼樣?」這大約已是五代表被拒以後了;我們因走進來晚,故未知前事──但在這時以前,羣眾的嚷聲是決沒有的。到這時才有一兩處的嚷聲了:「回去是不行的!」「吉兆胡同!」「……」忽然隊勢散動了,許多人紛紛往外退走;有人連聲大呼:「大家不要走,沒有什麼事!」一面還揚起了手,我們清華隊的指揮也揚起手叫道:「清華的同學不要走,沒有事!」這其間,人眾稍稍聚攏,但立刻即又散開,清華的指揮第二次叫聲剛完,我看見眾人紛紛逃避時,一個衛隊已裝完子彈了!我趕忙向前跑了幾步,向一堆人旁邊睡下,但沒等我睡下,我的上面和後面各來了一個人,緊緊地挨著我。我不能動了,只好蜷曲著。
這時已聽到劈劈拍拍的槍聲了,我生平是第一次聽槍聲,起初還以為是空槍呢(這時已忘記了看見裝子彈的事)。但一兩分鐘後,有鮮紅的熱血從上面滴到我的手背上、馬褂上了,我立刻明白屠殺已在進行!這時並不害怕,只靜靜的注意自己的運命,其餘什麼都忘記。全場除劈拍的槍聲外,也是一片大靜默,絕無一些人聲;什麼「哭聲震天」,只是記者先生們的「想當然耳」罷了。我上面流血的那一位,雖滴滴地流著血,直到第一次槍聲稍歇,我們爬起來逃走的時候,但也不則一聲。這正是死的襲來,沉默便是死的消息。事後想起,實在有些悚然。在我上面的不知是誰?我因為不能動轉,不能看見他;而且也想不到看他──我真是個自私的人!後來逃跑的時候,才又知道掉在地下的我的帽子和我的頭上,也滴了許多血,全是他的!他足流了兩分鐘以上的血,都流在我身上,我想他總吃了大虧,願神保佑他平安!第一次槍聲約經過五分鐘,共放了好幾排槍;司令的是用警笛;警笛一鳴,便是一排槍,警笛一聲接著一聲,槍聲就跟著密了,那警笛聲甚悽厲,但有幾乎一定的節拍,足見司令者的從容!後來聽別的目睹者說,司令者那時還用指揮刀指示方向,總是向人多的地方射擊!又有目睹者說,那時執政府樓上還有人手舞足蹈的大樂呢!
我現在緩叙第一次槍聲稍歇後的故事,且追述些開槍時的情形。我們進場距開槍時,至多四分鐘;這其間有照像有報告,有一兩處的嚷聲,我都已說過了。我記得,我確實記得,最後的嚷聲距開槍只有一分餘鐘;這時候,羣眾散而稍聚,稍聚而復紛散,槍聲便開始了。這也是我說過的。但「稍聚」的時候,陣勢已散,而且大家存了觀望的心,頗多趦趄不前的,所謂「進攻」的事是決沒有的!至於第一次紛散之故,我想是大家看見衛隊從背上取下槍來裝子彈而驚駭了;因為第二次紛散時,我已看見一個衛隊(其餘自然也是如此,他們是依命令動作的)裝完子彈了。在第一次紛散之前,羣眾與衛隊有何衝突,我沒有看見,不得而知。但後來據一個受傷的說,他看見有一部份人──有些是拿木棍的──想要衝進府去。這事我想來也是有的,不過這決不是衛隊開槍的緣由,至多只是他們的藉口。他們的荷槍挾彈與不上刺刀(故示鎮靜)與放羣眾自由入轅門內(便於射擊),都是表示他們「聚而殲旃」的決心,衝進去不衝進去是沒有多大關係的。證以後來東門口的攔門射擊,更是顯明!原來先逃出的人,出東門時,以為總可得著生路,那知迎頭還有一枝兵,──據某一種報上說,是從吉兆胡同來的手槍隊,不用說,自然也是殺人不眨眼的府衛隊了!──開槍痛擊。那時前後都有槍彈,人多門狹,前面的槍又極近,死亡枕藉!這是事後一個學生告訴我的,他說前後兩個人都死了,他躲閃了一下,總算幸免。這種間不容髮的生死之際也夠人深長思了。
照這種種情形,就是不在場的諸君,大約也不至於相信羣眾先以手槍轟擊衛隊了吧。而且轟擊必有聲音,我站的地方,離開衛隊不過二十餘步,在第二次紛散之前,卻絕未聽到槍聲。其實這只要看政府巧電的含糊其辭,也就夠證明了。至於所謂當場奪獲的手槍,雖然像煞有介事地舉出號數,使人相信,我總奇怪,奪獲的這些支手槍,竟沒有一支曾經當場發過一響,以證明他們自己的存在。──難道拿手槍的人都是些傻子麼?還有,現在很有人從容的問:「開槍之前,有警告麼?」我現在只能說,我看見的一個衛隊,他的槍口是正對著我們的,不過那是剛裝完子彈的時候。而在我上面的那位可憐的朋友,他流血是在開槍之後約一兩分鐘時。我不知衛隊的第一排槍是不是朝天放的,但即使是朝天放的,也不算是警告;因為未開槍時,羣眾已經紛散,放一排朝天槍(假定如此)後,第一次聽槍聲的羣眾,當然是不會回來的了(這不是一個人膽力的事,我們也無須假充硬漢),何用接二連三地放平槍呢!即使怕一排槍不夠驅散眾人,儘放朝天槍好了,何用放平槍呢!所以即使衛隊曾放了一排朝天槍,也決不足做他們絲毫的辯解;況且還有後來的攔門痛擊呢,這難道還要問:「有無超過必要程度?」
第一次槍聲稍歇後,我茫然地隨著眾人奔逃出去。我剛發腳的時候,便看見旁邊有兩個同伴已經躺下了!我來不及看清他們的面貌,只見前面一個,右乳部有一大塊殷紅的傷痕,我想他是不能活了!那紅色我永遠不忘記!同時還聽見一聲低緩的呻吟,想是另一位的,那呻吟我也永遠不忘記!我不忍從他們身上跨過去,只得繞了道彎著腰向前跑,覺得通身懈弛得很;後面來了一個人,立刻將我撞了一交。我爬了兩步,站起來仍是彎著腰跑。這時當路有一副金絲圓眼鏡,好好地直放著,又兩架自行車,頗擋我們的路,大家都很艱難地從上面踏過去。我不自主地跟著眾人向北躲入馬號裏。我們偃卧在東牆角的馬糞堆上。馬糞堆很高,有人想爬牆過去,牆外就是通路。我看著一個人站著,一個人正向他肩上爬上去。我自己覺得決沒有越牆的氣力,便也不去看他們。而且裏面槍聲早又密了,我還得注意運命的轉變。這時聽見牆邊有人問:「是學生不是?」下文不知如何,我猜是牆外的兵問的。那兩個爬牆的人,我看見,似乎不是學生,我想他們或者得了兵的允許而下去了。若我猜的不大錯,從這一句簡單的問語裏,我們可以看出衛隊乃至政府對於學生海樣深的仇恨!而且可以看出,這一次的屠殺確是有意這樣「整頓學風」的!我後來知道,這時有幾個淸華學生和我同在馬糞堆上。有一個告訴我,他旁邊有一位女學生曾喊他救命,但是他沒有法子,這真是可遺憾的事,她以後不知如何了!我們偃卧馬糞堆上,不過兩分鐘,忽然看見對面馬廄裏有一個兵拿著槍,正裝好子彈,似乎就要向我們放。我們立刻起來,仍彎著腰逃走,這時場裏還有疏散的槍聲,我也顧不得了。走出馬路,就到東門口。
這時槍聲未歇,東門口擁塞得幾乎水洩不通。我隱約看見底下蜷縮地蹲著許多人,我們便推推搡搡,擁擠著,掙扎著,從他們身上踏上去。那時理性真失了作用,竟恬然不以為怪似的。我被擠得往後仰了幾回,終於只好竭全身之力,向前而進。在我前面的一個人,腦後大約被槍彈擦傷,汨汨地流著血;他也同樣地一歪一倒地掙扎著。但他一會兒便不見了,我想他是平安的下去了。我還在人堆上走。這個門是平安與危險的界線,是生死之門,故大家都不敢放鬆一步。這時希望充滿在我心裏。後面稀疏的彈子,倒覺不十分在意。前一次的奔逃,但求不即死而已,這回却生了,在人堆上的眾人,都積極地顯出生之努力。但仍是一味的靜;大家在這千鈞一髮的關頭,哪有閑心情和閑工夫來說話呢?我努力的結果,終於從人堆上滾了下來,我的運命這才算定了局。那時門口只賸兩個衛隊,在那兒閑談,徼幸得很,手槍隊已不見了!後來知道門口人堆裏實在有些是死屍,就是被手槍隊當門打死的!現在想著死屍上越過的事,真是不寒而慄呵!
我真不中用,出了門口,一面走,一面只是喘息!後面有兩個女學生,有一個我真佩服她;她還能微笑著對她的同伴說:「他們也是中國人哪!」這令我慚愧了!我想處這種境地,若能從怕的心情轉為奮興的心情,才真是能救人的人。若只一味的怕,「斯亦不足畏也已! 」我呢,這回是由怕而歸於木木然,實是很可恥的!但我希望我的經驗能使我的膽力逐漸增大!這回在場中有兩件事很值得紀念:一是清華同學韋杰三君(他現在已離開我們!)受傷倒地的時候,別的兩位同學冒死將他抬了出來,一是一位女學生曾經幫助兩個男學生脫險。這都是我後來知道的。這都是俠義的行為,值得我們永遠敬佩的!
我和那兩個女學生出門沿著牆往南而行。那時還有槍聲,我極想躲入胡同裏,以免危險;她們大約也如此的,走不上幾步,便到了一個胡同口;我們便想拐彎進去。這時牆角上立著一個穿短衣的看閑的人,他向我們輕輕地說:「別進這個胡同!」我們莫明其妙地依從了他,走到第二個胡同進去;這才真脫險了!後來知道衛隊有搶劫的事(不僅報載,有人親見),又有用槍柄,木棍,大刀,打人,砍人的事,我想他們一定就在我們沒走進的那條胡同裏做那些事!感謝那位看閑的人!衛隊既在場內和門外放槍,還覺殺的不痛快,便攔著路邀擊;其洩忿之道,真是無所不用其極了!區區一條生命,在他們眼裏,正和一根草,一堆馬糞一般,是滿不在乎的!所以有些人雖幸免於槍彈,仍是被木棍,槍柄打傷,大刀砍傷,而魏士毅女士竟死於木棍之下,這真是永久的戰慄啊!據燕大的人說,魏女士是於逃出門時被一個衛兵從後面用有楞的粗木棍兒兜頭一下,打得腦漿迸裂而死!我不知她出的是哪一個門,我想大約是西門吧。因為那天我在西直門的電車上,遇見一個高工的學生,他告訴我,他從西門出來,共經過三道門(就是海軍部的西轅門和陸軍部的東西轅門),每道門皆有衛隊用槍柄,木棍和大刀向逃出的人猛烈地打擊。他的左臂被打好幾次,已不能動彈了。我的一位同事的兒子,後腦被打平了,現在已全然失了記憶,我猜也是木棍打的。受這種打擊而致重傷或死的,報紙上自然有記載;致輕傷的就無可稽考,但必不少。所以我這次受傷的還不止二百人!衛隊不但打人,行劫,最可怕的是剝死人的衣服,無論男女,往往剝到只賸一條袴為止;這只要看看前幾天《世界日報》的照相就知道了。就是不談什麼「人道」,難道連國家的體統,「臨時執政」的面子都不顧了麼;段祺瑞你自己想想吧!聽說事後執政府乘人不知,已將死屍掩埋了些,以圖遮掩耳目。這是我的一個朋友從執政府裏聽來的;若是的確,那一定將那打得最血肉模糊的先掩埋了。免得激動人心。但一手豈能盡掩天下耳目呢?我不知道現在,那天去執政府的人還有失蹤的沒有?若有,這個消息真是很可怕的!
這回的屠殺,死傷之多,過於五卅事件,而且是「同胞的槍彈」,我們將何以間執別人之口!而且在首都的堂堂執政府之前,光天化日之下,屠殺之不足,繼之以搶劫,剝屍,這種種獸行,段祺瑞等固可行之而不卹,但我們國民有此無臉的政府,又何以自容於世界!──這正是世界的恥辱呀!我們也想想吧!此事發生後,警察總監李鳴鐘匆匆來到執政府,說,「死了這麼多人,叫我怎麼辦?」他這是局外的說話,只覺得無善法以調停兩間而已。我們現在局中,不能如他的從容,我們也得問一問:
「死了這麼多人,我們該怎麼辦?」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