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題是歧視。據我經驗,一般人很容易把歧視與仇視弄混,的確這兩者的對應情感多半是厭惡、憎恨或噁心,但歧視的指涉範圍比較對象。這是因為,「反歧視」的核心精神,是保障弱勢團體的權益。
也就因為如此,相較於仇視,歧視至少有兩個特殊之處:首先,歧視是針對群體,根源於對弱勢群體的既有負面認知,而不會只針對某一個人;其次,歧視主要用以描述強勢群體對弱勢群體的言論、行為或政策,而不太涉及弱勢對強勢的。
當然這只是一些形式條件,實際生活中,尤其在校園裡,霸凌和歧視的界線很模糊。譬如,當我問:就你印象,會發表歧視言論的,是哪些人居多?歧視言論的受害者,又是以哪些人居多?學生們對歧視者的描述是:驕傲的、情緒化的、權力大的、很有自信的、自我意識強、偏激或固執的。至於對被歧視者的描述,除了黑人、原住民、外籍移工以外,還有害羞的、內向的、非主流的、無話語權的。
據此,「容易被欺負者」和「容易受歧視者」多有重疊。或許有人覺得,這種說法像是概念上的模糊或混淆,但我並不如此認為。事實上,的確有學者指出,被人們認為是歧視的現象,動機上不見得都是從「對弱勢群體的負面(惡意)認知」出發的。但這個太細了,我沒有在課堂上提及。
第二個問題是,若發表歧視言論者說:「我沒有惡意,只是講出事實。」A. 這會使他的言論不算歧視嗎?為什麼?B. 你贊同大學把歧視言論者解雇嗎?為什麼?
這一問題,我是以DNA雙螺旋發現者之一、華生(James Dewey Watson)的歧視言論為主要背景。簡而言之,他堅持「智商測試中反映黑人和白人之間存在平均差異,我認為這些差異是遺傳的。」以及「愚蠢是一種疾病,最後面的10%更應該被治療」。
對此,冷泉港實驗室取消了他的主席職務,學術界也立刻停止邀他參與任何活動。最後,他被迫出售諾貝爾獎獎牌。
對於這個事件,學生們的反應主要有三種:
一是出於反對歧視而贊成封殺他,或說他沒必要一直強調;
二是出於言論或研究自由,而認為不該封殺太過,道德譴責也就夠了;
三是綜合考量社會損益來決定處置,儘管實務上非常難以計算。
除了此事件本身的爭議,我其實是想反映出,歧視不僅限於個人言行,還跟政府或民間機構的態度有關。事實上,各機構的政策或態度往往影響更為深遠。
接著我又舉了2017賭城槍擊案的例子。這場近60死、近600傷的人禍,在兇手身家資訊還未曝光之前,美國網路上已經掀起了猜種族的討論串(在台灣絕不會有這種事)。譬如這一段:
How Trump & his followers think... Black = thug (we need stronger law enforcement)
Hispanic = illegal rapist & murder (we need stronger walls & border enforcement)
Muslim =Terrorist (we need stronger travel ban)
White = loner mentally unstable (just needed someone to listen to him)
這則轉發數萬次的發言指出,對於賭城槍擊案的兇手,川普的支持者會這麼想:黑人=惡漢,我們需要更強的執法力量;拉丁美洲人=非法殺手,我們需要更高的牆與邊防;穆斯林=恐怖份子,我們需要更多旅行禁令;白人=低潮期,他只是孤單或精神不穩定,需要多點傾聽與陪伴。
絕大多數人都認為,政府應該想辦法預防這種重大刑案再次發生,而預防方式跟刑案的歸因有直接相關。但對於不同種族,美國許多輿論不會用相同標準看待,直白點說就是白人受到特別優待,而少數族裔更會被貼上負面標籤。後來我放了一段TED演講,內容是一位穆斯林講述911事件後的自身處境,基本也是類似情況。
雖然一直舉美國的例子,和臺灣沒有什麼直接相關,但我們可以說,積極反對歧視的那群人,就是不想看到類似情況在臺灣發生。歧視言論累積多了,就會連歧視行為也合理化;歧視行為累積多了,就會連歧視政策也合理化;若要根本扭轉歧視認知,一種方式就是從禁止歧視言論做起。
但這種「禁止」要嚴格到什麼地步,恐怕是永遠也沒有定論的事。
課後有同學提到,她以前看過白人警察槍殺黑人的新聞,但不知後續。這類新聞有點多,所以我也不知她是指哪一件,但近來最扯的應該就是不小心走到鄰居家,把隔壁黑人當歹徒槍殺的事件了吧(雖然我個人認為,歧視認知在此事件中的佔比可能不大)。
另外記錄一下學生們上次的留言提問:
.大學哲學系的出路?
.哲學和社會學的關聯?
.老師你當年為何想念哲學?
宜蘭高中,陰,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