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發生了歧視導致的衝突,令我心有戚戚焉。求學過程中,我曾站起,反對外界對台灣的歧視,也曾對自身歸屬產生質疑、疑慮。
依稀記得,初次入學時,老師以和藹的語調,向同學們闡述人權之重要性,期許學生能以多元角度,接納來自各方的聲音。令人倍感惋惜的是,我無法透過老師的柔性勸導,看到實質效益;學生接收到的訊息是「歧視,BAD!」因而避免自身做出此般令人唾棄的事情,十年過去了,當年稚嫩的學子搖身一變,成了初入社會的新鮮人。年輕人內心的赤子之心始終不變,變質的,是那逐漸發酵的正義感。
仔細觀察各大社群媒體,包括筆者在內,許多人心中充滿了正義。正因如此,為了宣洩那無處安放的正義感,「我」們不惜以正義之名,行歧視之實。
無論膚色、性別,亦或者是年紀,人生而平等,這是人權的最低限度,也是人類的最高理想。
一直以來,我很喜歡一句話:「沒有絕對,只有相對」痛苦是比較而來的,幸福亦是,人類的幸福,始終來自他人的痛苦,自身的優越。若世人不再比較,人類何來的進步?
人類之所以努力,是因為看見了不堪回首的過往,美滿的未來
在此,我們先重新定義「歧」、「視」二字,「歧」的意思可視為「相異的,不一樣的」,綜觀二字,即為「帶有偏見的視角」,那麼,歧視跟比較有什麼關係呢?
比較是由大腦對照數據後,所得的「主觀」結果,此類結果雖然模糊,卻有助於釐清本質。經由比較,內心會出現想法,有了想法,偏見自然產生。此外,偏見乃「不一樣」的見解,即使內心無意,我們的行為模式亦會不自覺的改變,歧視就此產生。
之所以會有人權,乃因強勢者(受害者也可是強勢者,只要人數夠多)擔憂自己某天從加害者成了受害者(或是無法從受害者的角色翻身),為了保障自身權益,進而擬定的集體意識。試想,當你我面對歧視他人的「Bad Guy」時,內心會起怎樣的漣漪呢?雖然筆者無法代表全人類,不過,筆者會先擔憂自己成為加害者之目標;確認自身脫離危險後,會開始細想,歧視之施加者有何條件,是否條件優於常人,亦或者是,或許條件低於受害者?加害者或許受到刺激,認為受害者是自己的競爭者?最後,大多數人會集結起來,正如電影裡的正義必勝,抨擊加害者,可是,這畢竟治標不治本(抨擊的同時,是否同時施加了歧視?)。歧視永不逝去,只是式微。
先向讀者道歉,本文夾雜許多主觀意識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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