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電動車廠的本質都是「科技公司」,而不是「汽車公司」。無論從工程、商業、或是企業文化的角度看,它們跟傳統車廠的經營模式都沒有太大關係,而這也將會是帶來破壞性創新的關鍵;不過,這些公司也可能將科技業行之有年的「負面」手法帶進汽車產業。
這年頭的消費性電子產品,有許多令人詬病的地方,例如設計得很難維修、很快就過時、升級有風險、不能與先前的其他產品相容、新app消耗運算能力和電力的速度比新機進步速度快等等。
或許有人會說,手機也好、電腦也好,要持續不斷的進步,這些就是不得不付出的代價。不過這個理論的假設前提是,所謂「消費者」是一個同質性高的單一族群、只要單一產品線就可以滿足他們;另一個假設,則是對於不同市場區隔的消費者而言,產品更新的壽命循環都是一樣的。
不過,上述這兩個假設其實都並不存在,特別是在汽車市場上更是如此。
一位在大都市開租賃跑車的上班族,跟在山區開皮卡貨車、可能十年才換一輛的農場主人,就是完全不一樣的族群。如果沒有慎選適合自己的用車模式,貿然買或租一輛車來用的消費者可能會得不償失。
在未來五到十年之中,傳統上所謂的「科技業」和「汽車業」將會開始緊密結合,並且徹底改變人們運用車子、並且滿足預期買車需求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