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以來,常常聽到身邊朋友在上班工作的話題中出現
“公司給多少錢,我就做多少事”
的結論,回想自己的職涯中,這句話也曾深刻且強烈的影響著我,直到我接觸到一個觀點
“我們為何要為一個月幾萬塊的工作讓自己無法成為生命中想要成為的人”
在自己的生命經歷中,曾以為工作是“自我認同、生命成就、社會價值”的勳章,為了得到這個勳章,便必須改變自己來配合工作的各式要求,慢慢的便迷失了自己,當順風順水時即意氣風發,當有所挫折、困難時便怨天尤人,“公司給多少錢,我就做多少事”念頭就開始自動執行,自己便在這樣的迴圈中轉了十多年。
陶淵明的“不為五斗米折腰”,如此清高的行為,自己承認做不到,經過許多的探尋,找到的一個可行的方式,即開始分析與評估工作在自己生命中的定位,不再將工作視為生命的全部或絕大部分,找出自己的生命排序,確認自己想要的生命、生活與想呈現出來的樣子,經過反覆辯證與確認後,工作即被定位成讓自己能成為自己想要的樣子的工具與歷程,也因此擺脫了長年以來的迴圈,建立了一個新的美好循環。
一樣在工作,因為知道自己的生命目標,藉由工作磨練自己達到生命目標的技能與態度,此時工作上的一切便成為自己想做的事,也因為是自己想做的事而努力學習與完成,此時不但讓自己踏實地走在自己生命的道路,還多了一個超棒的附加價值,就是呈現出優異的工作態度與表現,進而獲得工作上的成就。
上班是為“老闆”做事,還是為“自己”做事?
想清楚後,其實答案是很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