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社會『意識』的程度與性質,會形塑個人的目標。達成目標意味著自己有機會實現個人優越感,人格特質也會大幅提升進而找到生命的意義。
『目標』讓我們的生命經驗有了意義,會結合情感、形塑想像力,會產生哪些知覺感受是經過練揀選的,我們所追求的目標會悄悄辦到這一點。
我們虛構了一個現實環境根本不存在的定點,然後循著定點為自己的人生定位。人類運用個人基本潛在特質追求人生目標,並在追尋目標的過程中架構各種人際關係。
如果我們問要怎麼做才能有效阻止孩子發展,如追求權力與優越感等傾向其實是困難的。小孩這種傾向,在我們還不容易與孩子溝通的年紀就已經開始,只能等他們長大一點再把事情說清楚。除此之外,在這個階段大人與小孩一起生活,還是有助於孩子培養社會意識,還是能幫助他們『轉移』追求權力的焦點。
如果任其發展對於權力的欲望,對於小孩心靈的成長是不利的。勇敢會變魯莽、慎重會變成懦弱、關懷變成有技巧控制他人。將原本自然的情感夾雜了虛偽的動機,因為權力意識使他們真正的目的是征服環境。
可以藉由訓練及教育孩子的生活技能並教導正確的觀念,灌輸社會意識,幫助他們實現意識與潛意識裡對安全感的渴望。
無論理論根據是什麼,最終都是為了幫助成長中的孩子,消除內心不安以及自卑感。
由於性格會反應心靈的活動,我們必須從他們展現的性格特徵來判斷,孩子在學習的過程中,其內心世界究竟起了什麼變化。身體的缺陷雖然對小孩的心理影響很大,但是我們在評估孩子的焦慮與自卑感時,不能單就一點作為衡量的標準,這些感受的產生多半取決於孩子『看事情』的角度。
小孩對世界詮釋的角度每天都有不同,會逐漸穩定下來,形成明確的自我判斷力。小孩會根據這一套具體的行為準則,創造出心理代償機制以彌補自身缺陷,引導自己走出自卑感朝目標前進,改善自卑感帶來的痛苦。
假如孩子的自卑感強烈到無法克制自身的弱點,這時候代償機制便出現了危機,他們需要『更激烈』的心理代償機制讓天秤完全倒向自己這一邊。在這種情況下,言行舉止往往會變得浮誇,以利推動自己的目標。為了滿足個人極端的控制欲,行為也會變得極端,引起旁人的注意侵犯他人的權益,結果自己的權益也會面臨挑戰。他們與世界為敵、世界也與他們為敵。
仔細觀察他們的行為舉止,我們會發現他們做的事情,對社會大眾並沒有任何好處,他們的企圖利己、阻礙他人前進。拉開自己與他人的距離,這樣活著的人感受不到任何喜悅,只會不斷接觸到生命的黑暗面。甚至,導致他們後來在生活中,變得不願意承擔基本的工作與責任。
但是必須體認一個重點,在心靈成長,遇到的事件自有其中奧義。要以平等心對待他人,不可以把他人的成長過程當作次要,或是一無是處的社會邊緣人,其地位和別人一樣平等。
孩子在成長的關鍵期,煩惱的種子如果落地生根,便永遠也拔不出來,他們只要體驗到人性無情的一面,就再也無法親近任何人,認為自己不在一個沒有關愛與溫暖的世界。
小孩懂得用我來稱呼自己時,也就是在這個階段,小孩曉得自己與周遭人是環境的關係已經固定了。這種關係絕非中立,因為它會迫使孩子改變自身觀點調整人際關係,以符合自己的人生觀各方面的需求。一個人的生命態度從小時候就不會改變,頂多成年後的表現方式有些不同。剛開始面對生命,所做的反應通常是不自覺的、反射性的,不要讓幼小的孩子接觸,可能產生『錯誤』觀念的人事和環境,這點相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