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偶然跟幾位同事聊天,
赫然發現有幾位,
在正職之外還有額外兼差工作。
雖然第一時間很驚訝,
但想想也是挺合理。
在這樣的年代,
如果要倚靠一份正職工作養家活口,甚至自我實現,
已經很難了。
愛瑞克《內在原力》提到,
一個人應該有三種工作:
- 養家活口的工作。
- 自我實現的工作(目前還無法依靠這項生活)。
- 奉獻社會的利他工作。
雖然聽起來同事們額外的兼職比較還是在養家活口上,
但其中一位不到30歲的同事,
已經在規劃提前退休了。
有時候我的身分是尷尬的,
身為一個同事,其實我很佩服他們,
身為一個管理者,一方面擔心他們沒有太多心思在工作上,
另一方面又忍不住想:
「如果一間公司提供的東西只剩下薪水,或者講句不客氣的,
連做外送員的薪水都比一份正職工作高,
那麼,『公司』還剩下什麼」?
如果跟年長的老闆們聊天,
會發現他們的心態可能還停留在20年前:
「公司付你錢,給你一份工作讓你餬口,已經很好了,還想要怎麼樣」?
這是他們內心的OS,
偶爾會不小心說出口。
變成人人口中最痛恨的慣老闆,
他們卻不懂:我這樣說有什麼不對嗎?
當我跟大吳聊起這問題,
大吳問我:可以想想自己,如果還想留在這間公司,原因是什麼?
大家可能會誤會是錢。
跟大家說明一下,
我認識很多中小企業傳產第二代,
不諱言的,起跑點確實比較好,
但其實也是領一份很普通的薪水,
股票是繳稅的時候才會看到原來有這個,
其他只有一句話:「這些以後都是你們的」。
還想留在公司的原因是什麼?
想想進公司十年,
心態從「你們家的公司」到「這是所有員工的公司」,
從「生氣老闆為何不這樣做那樣做」,
到「既然老闆不做那我來做」。
我真正獲得的是歸屬感跟成就感:
原來公司可以慢慢變成大家喜歡的樣子。
現在經營公司跟過去已經不一樣了,
大家從拚經濟最重要,
進化到追求自我實現。
可以跟上改變的公司會繼續存活、壯大,
還以為給員工一份工作跟薪水是恩賜的公司,
大概怎麼死的都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