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勒索是雙向的,當雙方都處在「界限不清晰」的情況下,就很容易有情緒勒索發生。
六年前當了媽媽後,開始關注親子、教養等等議題。其中,「情緒勒索」便是一個新鮮名詞。
我初聽到這個名詞,是在我生育老大時,「百歲派」和「親密派」兩種育兒方式是媽媽們討論的話題。推崇「百歲派」的媽媽友們,最常說的一句話,大概是「哭了不要馬上抱,久了他就會情緒勒索你。」
那時我想,原來,孩子會用哭來情緒勒索父母。
日後,我沒有走上百歲派的教養路線,也逐漸淡忘了「情緒勒索」這個名詞。直到最近,因為我開始看周慕姿的書,她的成名作又被拉上檯面,書名正是《情緒勒索》。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進行情緒勒索
看完書後,我發現過往對於「情緒勒索」存在著諸多誤解。最為重要的一件事情是:情緒勒索這項「交易」成立與否,在於對方勒索了你,而你接受了。
這也是為什麼情緒勒索發生的場景,往往是彼此認識、親近的人。
假設有一位陌生人突然在路上對著我們大哭說:「我沒有工作,都是你的錯!」的時候,我們只會覺得對方是不是認錯人了,感覺莫名其妙,但並不會感覺「被情緒勒索」了。
但是,如果這位陌生人變成我們的孩子、我們的伴侶、我們的父母或是我們的同事、上司時,我們可能就會開始懷疑:「是不是真的是我的錯?」
這樣的不同,界定了「情緒勒索」與勒索不同之處:我們可能會被陌生人勒索,但不會被陌生人「情緒勒索」。
由這個不同進而引發思考:為什麼我們會被認識、親近的人情緒勒索呢?
情緒勒索和表達情緒,有什麼不同?
有些人會說,我不是情緒勒索,我只是表達自己的情緒。那麼,這兩者之間有什麼不同呢?
我認為最大的不同在於,情緒表達只是陳述了當下的情緒,而情緒勒索則傳遞出了「對方要為我的情緒負責」的訊息,進而達到「你要照我說的做」的目的。
情緖勒索的重要目的,其實就是「控制」,要旁人聽從自己的,並且不得反抗。這也是為什麼,情緒勒索非常容易在上下關係中遇到,即使對象是平級的,但也隱隱有種階級感。
而施行者最常使用的手段有三種:貶低價值感、增加罪惡感、剝奪安全感。藉由讓對方產生這三種自我質疑的情緒,而達到要求對方照自己意思行動的目的。
像是父母會對成年子女說:「你不聽我的,我就去死」(增加罪惡感);「你不乖乖聽話,你不要回家了」(剝奪安全感)。上司會對下屬說:「大學畢業有什麼用,你要不要考慮辭職?」(貶低價值感和剝奪安全感),其實傳遞出的核心訊號都是「你要聽我的」。
因此,回到最前面的場景:嬰幼兒有沒有可能對父母情緒勒索呢?我覺得多數場景的答案是否定。因為嬰幼兒的手段並不成熟,他們的哭鬧帶給父母的是「煩躁感」,或許偶爾有一些「罪惡感」。但大多數的情況,父母是為了「減低自己的麻煩」或是「顧慮他人的眼光」,而「勉為其難」地讓嬰幼兒的目的達成。
情緒勒索,有「加害者」和「被害者」嗎?
或許有人已經發現,我在上個段落中使用的是「施行者」,而非「加害者」,這是我非常喜歡周慕姿書中的其中一個表達方式。
先回歸到最初的前提:情緒勒索是一場「交易」,而且是雙方都接受了才會完成的類型。換句話說,這場交易中多少含有「你情我願」的成分。周慕姿在書中回答「為什麼我們會被最親近的人親緒勒索?」,因為我們會在乎他們的感受,進而買單他們情緒勒索的行為。
之所以不將他們稱呼為「加害者」,其中之一的原因是「因為他們也是被情緒勒索的過來人」,而且「他們只知道這種溝通方式」。因此,當他們擁有權力,或是自身上下階級關係反轉後,他們也只會使用這樣的方式溝通。而且,這個方式雖然造成了困擾,但是「仍是有用的」。
當我們(包含施與受雙方)並未覺察到自己已經身陷這個惡性循環時,只能讓它無限loop。但是,當我們觀察到這個現象時,就可以思考如何打開僵局。
設定界線,打開情緒勒索的僵局
在現代社會中,我們多數都會贊同「每個人是不同的個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但是為什麼情緒勒索這個「控制」的手段,卻也幾乎是每個人都曾經遇過的問題?
周慕姿認為,這是由於雖然我們認同了每個人的獨特性,但卻沒有真正把他人和自己區分開來,也就是「界線不清晰」。尤其是在有權力上下的環境中,這個界線會更加地不明顯。
如同父母的「我是為你好」,在這個想法下,很多控制行為都可以合理化。上司對於下屬工作成效評比的權力,可以讓他提出許多不合理的要求,再來說「不合理的訓練是磨練」。
但是,接受者並非全然無力反抗。如何為自己建立清晰的界線,是打開情緒勒索僵局的首要之道。當然,一開始進行時,勢必會感到相當的不舒服以及極度的壓力。
我很幸運,我的父母是幾乎不曾情緒勒索的人。因此我唯一有所記憶的例子,是在職場的相處經驗。我在第一個職場工作了近十年,是一間小公司,和老闆也有相當程度地接觸和熟悉。
當時,一位比我資深的員工和老闆不歡而散。因為彼此工作領域不同,他的突然離職讓我們很是手忙腳亂了一陣子。當我們和老闆提出補人的要求時,卻反而被指責了「為什麼我們都不多一點學習精神」、「為什麼我們都不會管理」,以致於「工作交接不順」、「沒有及時反應老員工的異狀」。
我曾經因為這些言論而低落了好一陣子,真心地認為「這是我的問題」,「因為我,讓老闆很為難」。我因此額外去學習老員工負責的領域;但即使速成,也不若一位老手來得熟練。
然而,一種違和感也在我的內心發出質疑:這是老闆和老員工之間協調不成,為什麼我會是被指責的對象?為什麼是我必須頂替這個職務?
這個思考過程,花了我超過一年的時間,我才可以肯定地說出:老員工的離職不是我的問題,老闆不應該甩鍋給我。而這還只是在我和老闆有明確相處時間的情況下,如果是親子之間,這個界限勢必更不明晰,也需要更多氣力與時間將別人的情緒與自己的情緒區別開來。
畫出界限的第一步就是自我覺察,只有當我們正視自己的感覺,擁抱自己的感覺,我們才可能明白,別人的生氣不是我們的生氣,別人的失望也不是我們的失望。我們只能為自己的情緒負起責任,無須無條件接受別人拋出的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