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本來結婚前其實沒有很能體悟結婚的意義,結婚的理由不外乎就是淪於表面上大家常聽到的說法「可以多一個人照顧自己」、「可以跟另一個人一起生活」,講得更深一點的原因大概就是(自以為)已經經歷過足夠長久的戀愛階段,戀愛經驗值已經足夠,想挑戰看看到底結婚是怎樣的一回事。我的感情觀本來就比較灰暗一點,結婚前就已退一萬步地想到結婚必然有離婚的可能,但也因為看到眾多婚姻案例的黑暗面,所以才更會努力學習如何經營感情與婚姻,可能是如此戒慎恐懼的心態,才驅使我更有動力持續學習EFT伴侶諮商吧!
結婚之後,我們沒有馬上去度蜜月。一方面是疫情的考量,二方面是考量手上還有個案,如果晤談中斷兩三週以上,可以想見對於晤談關係跟個案福祉的影響。第三方面,也是因為新屋裝潢還在進行,想早日完成,不想要因為一時的享樂就中斷裝潢的進度,延遲兩人共同生活的時光。然而,不度蜜月就算了,偏偏還在我們新婚不滿兩個月的時候,我就摔傷了。說來也妙,本來不太了解結婚到底可以幹嘛的我,反而是因為摔傷、自己行動不便,更體會到先生對我無微不至的照顧。因為摔傷的關係,很多事情不能自己來。舉凡:東西要先生幫忙拿;外出時要請他幫我推輪椅;遇到不熟悉的環境、動線不熟的話,我就會一手撐登山杖、一手牽著他的手走路;當我因為疼痛或心情鬱悶時就會一直吵他,真的很難過、覺得很失落時,就像個小孩一樣哇哇大哭,他就在旁邊靜靜看著我,跟我說:他都在。最近幾週不曉得哭掉多少公升的眼淚,真的是蠻能哭的,連續哭一兩個小時都不為過。最醜陋、最狼狽、最不堪的那一面,大概新婚後不滿兩個月他就看得差不多了。有時彷彿退化到巨嬰狀態,XXX、XXX(我先生的名字)一直叫,叫到後來呼喊他的名字已經變成反射動作,很像小嬰兒的時候,有什麼委屈或需求就會向主要照顧者哭喊一樣。
但他都接住了。所有醜陋、狼狽、不堪的我,嚎啕大哭的我,挫折煩悶的我,脆弱無助的我,失落害怕的我,他都接住了。不離不棄。這四個字說來容易,但要做到實在不容易。突然體會到婚姻究竟是什麼。沒有什麼比「連自己都不能接受的自己」可以被另一半接住這件事還要更感動!在這麼脆弱、徬徨的時刻,幸好有他陪伴。他現在就是我可以安全依附的好對象。
行動不便的這段時間,先生的手腳,就化身為我的手腳;我手所不能拿的東西,他都幫我背起了;我腳所不能及的地方,他都幫我走到了;我力氣還不足的部分,他就一手拉起、撐起。聖經中說的「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大致就是如此。
我才剛結婚,可能還不太懂婚姻是什麼,但我猜想,這大概就是婚姻的真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