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飲食男女——食色之性,告子與孟子辯論人性時,也講得很清楚,你說孟子當時理解不理解?當然理解。孟子之後,荀子力批孟子的「性善說」,說:「人之性惡,其善偽也。」也就是說,人性本惡,否定人有先天的道德力量。之所以見善,乃後天改造的。荀子這些觀點,雖在孟子死後而發,但孟子在世時,相信孟夫子也是理解的。既然如此,那為什麼孟子還堅定地說「性本善」呢?
這就要再看看孟夫子怎樣回應他的學生的質疑了。
學生問:同是人,為什麼有些是君子(原文用「大人」),而有些則是小人呢?
孟子答:從良心做事的是君子,而從感官做事的是小人。
學生問:同是人,為什麼有些人能從良心做事,而有些人則從感官做事呢?
孟子答:感官是不會思考、不會反省的,而且常常會被引誘、被牽著走的;而良心本身是會思考、會反省、會自覺的,一經自覺,天理良心(天良)就會明白起來。無論是良心也好,感官也罷,都是上天給我們的。只要先立定大體的良心(先立乎其大者),那小體的感官就不能喧賓奪主,這就可以成為人之所以為人了。(原文見告子上。為方便明白,筆者改以現代用語演繹。)
從這段答問,就得知孟子完全理解告子所講的「食色性也」(從感官做事),也明白為什麼有人會認定(不是主張)人性會有惡的一面。
孟子說「先立乎其大者」,即著人先正視良心,把迷失的、遮蔽的良心,還原本位。至於後天的教化,不是不重要,但都只是助緣。反過來想想,如果人本來就沒有「善」、沒有這個道德力量,即使後天如何教化,試問又如何成為可能?所以,南宋大儒陸象山,就經常強調「先立乎其大者」,他還說:「雖不識一字,也得堂堂正正做個人。」
至於陽明,在三十五歲那年,含冤下獄,劫難坎坷,頻臨生死,皆因世人埋沒良知,利欲薰心,故在五十歲時,正式揭示致良知教,就是讓良知的光明不斷推進、不斷擴充,以致照亮自己,也照亮別人、照亮天下。這也是「先立乎其大者」的另一個推進、另一個演繹。
陽明言「致」,就是向四面八方推進,不斷擴充,把良知之天理,不斷彰顯,把良知的覺是覺非,得到正視。不但在這事上如此,在彼事上亦如此;不但在順境時如此,在逆境時亦如此。這就是孔子說的「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明乎此,則可理解孟子為何要說「性本善」,陽明為何要立「致良知教」。
不過,致良知教也有個隱憂。由於致良知,乃在一念自覺,當下即是,雖是簡易,但卻又容易被玩弄光景,不實用功,負此知耳。(見陽明年譜)事實上,王學末流,最終也逃不過空談心性!
(寫於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