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幾日的梨泰院新聞讓許多人難過心痛,這些紀錄畫面裡,曝光了當時處於現場的人們,而有些大喊著:「用力推、推大力點」的在場者,開始被大眾「指認」責問為何如此自私殘忍,有些民眾甚至因為對此行為太憤慨、傷心,難以平復原先日常的情緒跟思緒。
我猜想只單接收資訊仍引發許多情感且難以排解的人,應該也是有所謂的「
高敏感」特質,我自己也是,身邊也不少朋友是。高敏感就像一把雙面刃,沒有多加注意或引導的話,其實很容易自傷,我也曾因此陷入負面迴圈當中。所以本文想對有前述感受的人,分享我個人的相關看法跟經歷,還有一些緩解練習,希望這些幫到我自己的,也能夠幫到你。
惡與悲劇的差別
首先,梨泰院推擠事件是一場悲劇,不是因為人性之惡造成的。
加拿大的臨床心理學家
Jordan Peterson曾表示惡與悲劇是不同的事。 動物及人的生存本身有部分限制—如需要食物、需要保暖,生物為了生存本身所做出的行為,無法稱之為「邪惡」,就像老虎獵殺野豬進食,不能說老虎邪惡。我們可能會因個人情感偏好去同情野豬的死亡,但現實上,這就是自然生命的本貌,基於同情,我們只能說這是(我們認為的)悲劇。
至於邪惡,則有兩種顯著特質,一是傲慢自大(arrogant)、二是憎惡(resentment),邪惡是一種對恐懼的慶祝(celebration of horror)與反生存的態度,如納粹集中營虐待受囚者的作為即是,而這種作為源自意識上,早已先將特定對象給貶低異化(Objectification)了。
依Peterson的論點,可以說悲劇是基於為了生存,而邪惡卻是基於反對生存。這也是為何國際法後來出現「危害人類罪」這個罪名,追究政府層級迫害人類的惡意行為。
回來看梨泰院事件,若用台灣法律觀之,推擠的人(不論有無出聲大喊)還可能因為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得以阻卻違法。在梨泰院此次情況下發生的「侵害」,很難說行為人是「邪惡」或有罪的,因為求生是所有會死亡的生命巨大的本能,法律知曉人性的脆弱及有限性,在特定急難考驗的狀態下,即便有侵害他人利益的事實跟責任(account for),假如真的是不得已之行為,法律亦認為不具違法性,不會構成犯罪。
因為全善全能是神的境界,人界互相約束的條約—法律,必須誠實看待人的侷限。
我們所注意到的那面人性
假如你還是很傷心,覺得「自私的人性」很困擾你,使你焦慮、忿怒或恐懼,我除了可以跟你說,這就是心理學家榮格提的「
陰影(Shadow)」在作用外,也跟你分享我的過往。
其實我小時候也曾被自私的人性困惱過,小學中年級某次上課,一名年長的老師說到國外足球場發生的踩踏事件,以及一連串其他群眾慌亂下發生的慘案,一邊哀痛一邊感慨人本性都是自私的。我當時除了震驚外,默默也把老師的看法記在心中,好像我應該要「認清」人的自私,才能保護自己。
我逐漸因為「人很自私」的信念發展出一些特質,青春期的我開始覺得自私是理所當然的,當家人唸我很自私時,我也不覺得要改變,還會反過來防衛自我,有如他們是想拆毀我打造堅實的堡壘。
後來我才理解,小時,我們都從大人身上學習成為一個自給自足的成人所需要的能力,「模仿」幾乎是多數生物的天性,我也是如此,把身邊大人們說的、做的、相信的,當成長大的養分;但殊不知,我不是真正的「長大」,只是長成像他們的集合。
聚焦負面人性的危險
我們的信念跟對他人的想法、態度,會直接影響自己的各個層面。當我第一次被人性醜惡震懾時,我害怕了,然後我先是選擇了厭惡排斥,而後卻又無意識地滑向與其同化的路,我變成了自己所害怕的,以使自己強大。但對他人或世界抱有負面的心念,不會保護自己,反而是傷害自己愛跟自由的能力。
長久被人性很負面的信念佔據,會磨損自己愛人的渴望,甚至對人性逐漸失望透頂,覺得惡性的人類根本不值得活,因此更容易憤世嫉俗,充滿毀滅仇視的心念跟動能;許多無差別殺人的兇手多具有同樣的心理,其自身也有自殺的意圖,因為其心念就是包括自己在內的人類都一樣,是惡的。
回頭看,我認為惡的誘惑是什麼呢?就是要你相信它是真的,而且是全面純然的真實。
高敏感與執著純善的痛苦
原本對痛苦敏感,對善及美喜愛的天性,卻漸漸被惡帶來的恐懼與誘惑給禁錮,我曾想過,這是不是很多高敏感的人都會經歷的事呢?不停吸收世界眾多的苦難痛苦,無法忽視跟放下,最後無力的病倒,憂鬱或發狂暴走。
希達害怕自己(包括與她血脈不可分的天空之城)會帶來傷害,因此不願輕易坦露或去“憶起”自己的身世,這個階段的希達還沒學習到焦點的平衡,擔心黑暗的力量會無的放矢的釋放,寧可選擇壓抑。
希達也是個恐懼內在毀滅力量的人,恐懼到產生失憶,好把自己血脈傳承的魔力給封印,她認為毀滅的力量就是惡,這種強烈的負面信念使她無法接納這股魔力,也無法接納帶有這魔力的自己,甚至也不希望任何人,包括她自己,找到天空之城—她的故鄉。
但希達若無法正視與接納這股被她視為惡的內在力量,就無法認識完整的自己,也無法找到自己更靠近上天的「根」與智慧,更別論學習掌控自己的毀滅能量。
Jordan Peterson也曾說過,一個人要能理解自己有能力做到多邪惡的事,才能真的走向善。
辨別善惡的我們從此離開伊甸園
為何我們那麼害怕惡?厭惡它、恐懼它、想要根除它的慾望從哪來的?又什麼能被稱之為善跟惡呢?
善與惡的判別其實與文化息息相關,我們以為它很絕對,但攤開歷史便知,它是隨著時代跟文化有所浮動的。
我們也以為善與惡是二元對立的兩個客體,於是當我是善的,就不是惡;當我看見他人之惡時,他就不是善的。我們的教育跟媒體裡也帶有這種極端分化的價值觀,政治大概是最明顯能看到的場域。 可是二元在現實裡,是一個完整中的不同呈現,就像天地裡的白天與黑夜,善與惡也都在一個人之內。
絕對堅持「善」的信念,有時卻會成為「消滅惡」的意志跟動能,就像苦行派鞭打自己以贖罪,又或者聖十字軍清除異教徒的聖戰。現今看來都很殘酷,但在他們的心中,這些都是對「善」的追求與正當的「淨化」行動。
直到現今,這種認為人必須至善、洗淨罪惡才值得被愛,靈魂才純潔得以到淨土的價值觀還是很普遍,所以我們費盡心力在追求理想的自我,而非接納真實的自我。
就如
伊甸園的亞當與夏娃在吃下善惡樹上的果子後,擁有了善惡辨別的能力,第一個覺知便是對裸身的自己羞愧,甚至在上帝來時,因害怕而躲藏。蛇在誘惑夏娃時曾說,吃下善惡果能讓你們的眼睛明亮,你們就會像上帝一樣能知道善惡;但上帝卻曾吩咐不得吃善惡樹的果,因為吃下必死。
亞當夏娃最終因吃下善惡果被趕出伊甸園,帶著自己的善惡之眼,於不再永生的生命裡遭逢苦難。
覺知到善惡的我們,跟知道善惡的上帝究竟有何不同?這是可以省思的地方。為何亞當得以辨善惡後會對裸身羞愧?突然間不能接受自己的原貌,但上帝卻不曾對亞當夏娃裸身有過特別表示。
也許我們需要認清自己都有「邪惡」的一面,但同時也有「善良」的一面,並且坦然接受這就是人類的全部。
The Garden of Eden with the Fall of Man by Jan Brueghel the Elder and Pieter Paul Rubens
下面是一些高敏感特質者可以嘗試的方法:
容納安放內在痛苦與惡的能力
▷用知曉化解執著
接納「惡」存在的可能,知曉「惡」非與我對立的存在,而是我眾多可能的一個存在;對他人而言亦是。
用清晰、寬大的目光看著眼前一個「惡」,理解自己看到的,是無數可能下的一種可能性,但這個人也包括著「善」跟「美」的其他可能性。將人描繪成十足的惡人或好人,都很極端,也很不誠實。我們敢說自己完全是善良的好人嗎?我們誰沒有過錯?誰不能被畫上「惡」的一筆?
接納並體諒自己跟他人有的惡,明白這僅為一刻、一面、一(因)果的呈現,法律可以強行要求人為其單一行為負責,但我們無法了解一個人完整的生命樣貌,對於其孰善孰惡,或許只有神才有資格審判。
我覺得恐懼「惡」是因為害怕會被惡擊倒,排擠惡、消滅惡或甚至成為惡都是,就像我小時候覺得自私才能自保一樣,那些經歷過暴力待遇也成為下一個施暴者的人,都是在複製延續自己感知的痛苦。
不再繼續擴散或與痛苦共鳴的方法,就是用清明的知曉看穿「惡」不過如此,除了惡以外還能有其他存在,我們覺知到惡後,也能於往後提點自己,更有意識地做出有益的選擇。即便經歷過邪惡摧殘的人,也有能力停止痛苦的延續,切斷它從自身擴散出去的可能,讓痛苦與邪惡在內在轉化成對良善的明晰選擇,甘地即是一例。
人生勢必會有受苦、面對邪惡的時候。人終其一生,都不可能用「清零」方式消滅受苦與邪惡的存有,我們能做的是盡力學習自我心靈的彈性與容量,在面對各種外境尤其艱難時,能依舊活的自在和諧。
▷用我們所愛的人帶出慈悲心
上述理智層面的方法,如果對你來說很不易親近,那我想請你從你很愛的人身上,說出那些他被外人討厭的地方,尤其是很有可能遭受報復或攻擊的部分,接著想想如果他也因此遭受攻擊,你的感受如何?是覺得合理可以接受還是你仍希望他安好呢?
你愛他必定有你的理由,很有可能跟他的優點缺點有多少也不相干,我們的親人常常就是這樣的存在。
我的父親就有
「路怒症」,有時他的行為真的十分惡劣沒品,我都很希望這時能在車後幫他貼個字條寫:「對不起,我是很惡劣的駕駛,但我是個好爸爸。」我還是希望外人知道他不只是個行為偏差的駕駛,也有其他面向,同時他也能被原諒。
當我遇到態度差勁或舉止討厭的人時,我也會想說這只是他的單一面貌,而他也有可愛的時候,以及喜愛他的人。
盡可能地原諒冒犯你的人,就像你也希望你所愛的人能夠被原諒。
《會計師》電影裡,雷蒙金恩因通過主角的「好爸爸測試」得以免死。
▷清理你的心靈環境
惡與善是共融存在的,但為何你要蹲在惡的感知裡?請跳出來,去感知真善美的存在。
高敏感特質者有很強的同理心跟情緒感染力,這可以是我們的長處,只要我們有意識的養育對愛的感受習慣及強度,把能力施展在對己有益的方向。我希望高敏感特質者能體認、解開自己同樣強大的良善本能與吸引力,而不是被自己對痛苦易感的那面拉垮,失去對生命與愛的歡喜與信心。
我在第一天接觸到梨泰院的新聞時,當晚睡前也有浮出無名恐懼,於是我就開始祈禱,但我並不是對梨泰院事件本身祈禱,因為我試過後發現無法很順利地打開我內心的正向感。所以我改為如往常一樣,為我所愛的人祈禱,接著心中升起的愛,自然地把原先的恐懼推散開。
所以,也請試著散發你的愛,不論對誰,寵物或無機物也可以,讓自己沈浸在愛的感受裡一陣子。因為我們給出的都是給自己的,當我們散發著愛,也是把愛帶向自己。
有時候我們不一定要從引發感受的那件事著手去進行「轉化」,而是先找到更容易進入的方式,因為內在的議題可以有多種表現面向,它可以透過很多事件被促發,而我們也可以用很多不同的方式去靠近內在的課題,療癒自己。
善惡皆能被愛接納
這裡分享一首泰戈爾的詩,是我當初在北京交換(所以詩本是簡體)一邊準備台灣律師考試時讀到的,泰戈爾是我很喜歡的詩人,在壓力頗大的那段期間,藉由讀他的詩,能讓我感受到大自然、神與愛的溫厚;而這首名「裁判(The Judge)」,是我印象深刻且十分感動的詩作之一。
我想以上整篇文的個人想法,多少來自這首詩曾給我的啟發。
THE JUDGE
Say of him what you please, but I know my child's failings.
I do not love him because he is good, but because he is my little child.
How should you know how dear he can be when you try to weigh his merits against his faults?
When I must punish him he becomes all the more a part of my being.
When I cause his tears to come my heart weeps with him.
I alone have a right to blame and punish, for he only may chastise who loves.
同樣呼應此文的真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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