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從近日發掘的心態問題,來講講過與不及在心理上或言語上的反應。
過於檢討自己的錯誤→〉造成自卑
檢討自己是一件好事,但是過度的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就不對了!
我可以對於我過去犯下的錯誤,或著對於某個人造成的傷害,我可以感到抱歉,但是不用一直感覺我欠對方。
如果你自己靜下心回過頭,發現好像曾經對不起某個人,你只需要靜心,靜坐,回想那個當下的人、事、時、地、物,然後呼請觀音上師或著與你有緣的光階層,請祂們當證人作證,你去告訴那個當時你所對不起的那個人的靈魂,與他好好的致歉。這樣就圓滿了。
不用一直罣礙在身上,把對他的歉意變成了虧欠,好似你欠他的一樣。並不需要!
因為你不是對方,或許那個當下你傷害了對方,但是對於對方來說,他或許並沒有感到那麼地受到傷害。所以你一直對他有所虧欠,反而把自己貶低,但是你們彼此之間沒有誰高誰低,這樣的罣礙並不好,而且會嚴重影響到自己的身心。
在光階層的見證之下,好好道歉,這一件事就圓滿。如果你的行為嚴重讓對方感受到是有很大的傷害,那麼對方自己會找人處理跟解決,如果你一直對對方感受到虧欠,那麼很容易把自己放在風口浪尖而不自知。
我在做自我療癒的時候,我會針對這件事的人、事、時、地、物,針對當時後當下的那一個人,去做療癒,所以我療癒我的過去生,就是針對我那的歲數的自己。
不急於檢討自己的錯誤→〉造成所有的問題都是別人的錯,不是我的錯。
這應該是做人處事最基本的,任何一件出錯的事,大家會急於推卸責任,不是我的錯。
但是我們自己的人生,自己要承擔,不能每次一有風吹草動,都是別人造成的不是我的錯。
孩子半夜哭鬧,因為婆婆帶,所以我帶回來都不好帶。
孩子一直哭鬧,一定是沾染了甚麼趕快帶去收驚。
孩子吐了,一定是婆婆給他吃了什麼東西,所以才會吐。
我睡不好,一定是阿飄來弄我,所以我睡不好。
當所有問題我們都丟給別人時,我們是否有想過,其實我們自己的問題最大?
關於孩子的問題,我覺得長輩沒有義務來幫你帶小孩,所以,自己一手帶,就沒有人可以怪罪,請怪罪自己。
如果自己帶,被長輩嫌,那就搬出去,自己住,沒有人管你。如果無法搬出去,那就要承擔相對應的結果。
我比較不能理解的是,做惡夢就認為是有阿飄在作祟,其實...真的不用什麼都扯到靈性。做惡夢有可能是因為自己壓力過大。做惡夢有可能自己有創傷症候群。做惡夢有可能是...你睡前看鬼片造成的。
很多時候我們要多留意自己說的話,就像我的孩子,他們班有一位家長說:很後悔讓他的孩子念公幼。
問題是,每當孩子哭著不上課,家長就讓他不去上課。這難道真是公幼的問題?這難道都是老師的問題?自己身為家長都不用負責的嗎?一直請假都沒來上課,學校有課程進度阿,再來說我的孩子跟不上。老師出功課,又說老師出的功課太多。說真的...你要老師怎麼帶孩子?怎麼教孩子?
並不是所有的問題都是別人的問題,自己要負最大的責任!
人比鬼更可怕,但是有的人覺得鬼很可怕,我只反問:你祖先不是鬼嗎?那你不怕嗎? 鬼跟人又差在哪裡? 鬼就是人死後沒有軀體的靈魂罷了! 鬼與祖先的差別只是再一個你認識一個不認識。說穿了,古人云:敬鬼神而遠之。便是如此,我們尊敬但彼此不相互影響。
很多時候都是我們允許他們自己靠近,好比你看鬼片,就會吸引很多鬼跟你一起看,因為他們也很喜歡看,所以這都是你自己選擇的!我們可以選擇避開我可以做選擇的,並不是都是被動接受的。所以,不要認為都是別人的責任,因為我沒得選擇,但是是你自己選擇「自己沒得選擇!」
結語:
過與不及的哲學我還在學習,因為我知道我還沒有做得很好,甚至有時候衝動,就沒想那麼多。
但是從生活中看到的例子,我都會提醒自己「過與不及都不好」,這不僅用在靈性上的學習,更是生活中的哲學,帶孩子也是,過與不及,會讓孩子太過於自信以至於太過目中無人,也可能打壓過頭變得太過自卑。
在夫妻的相處上,過與不及也不行,太過控制另一半的的行為舉止有可能造成另一半喘不過氣,如果完全不在乎對方,只要每個月的薪水,那麼另一半去外面偷吃,這也是可預期的。另一半要的是尊重,與愛跟關心。
為人處世的相處上,過與不及都不好,好比我的鄰居,他認為門口前是他的地(其實是馬路)所以不允許別人來停車,只要是別人停車,他就逼車。但是這件事的前提是,之前他讓他們停車,其他鄰居方便當隨便,就很隨便,也不打聲招呼。所以你說做人處事是不是才是最困難的?!
語言是一門藝術,好比自大驕傲,或許我們會說你很有自信。好比自卑,或許我們會說這個人好相處。好比自以為是,或許我們會說你有獨特的見解。好比特立獨行,或許我們會說你富有創意。
反之,亦然。所以說話是一門藝術,會說話或懂說話的人,會讓你感受到很舒心,但同時我們要學習聽懂他人語言背後的文字意涵,往往有時候會會跟表面說詞並不是那麼的相同。這些都是學習,其實就是人生的學習旅途。
【我在這個學習上,一直保持:我的意見想法不可能讓所有人都信服,所以我尊重其他跟我意見相左的表達,只要我沒有聽到,我都覺得沒有關係。因為聽到會讓我的好心情受到影響。】
因為我一直保持言論自由中的一句話:言論自由是以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意見。
一如「伏爾泰:我不同意你說的每個字,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我尊重你們與我意見相左甚至不一樣,但是不用對我說明你的想法或強迫我接受你的想法,這樣就是不尊重我。
但是在現今的社會,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真正的言論自由呢?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所謂的尊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