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開始進入「藥物治療」的討論,獲得讀者們的廣泛矚目,在此先感謝大家的閱讀與關注。本章將繼續深入探討與身心科藥物有關的幾個主題。
★為什麼不同醫院、不同醫師可以開的藥不一樣?
為什麼之前看診的醫師開某個藥給我吃,現在的醫師卻告訴我沒辦法開相同的藥物?
以下將幾個常見原因分為三大類別說明:
◎病患原因◎
除非是下週考試引發焦慮情緒、前幾天剛和另一半吵架所以失眠這類短期事件的治療,否則身心科有不小比例需要進行「中長期」療程,短自三個月、半年,長至數年、甚至終生服藥。
在治療過程中,隨著病情自然演進(改善或惡化都有可能)、外在環境變化(正面或負面影響)等因素,都可能造成症狀嚴重度改變,因而需要進行藥物調整。
◎醫師原因◎
即使接受相同的訓練方式,成為合格的精神科專科醫師,每位醫師的治療方針仍不可能完全相同。有人重視藥物取向治療,有人認為藥物應該盡可能減少、甚至避免;有人傾向將診斷時的篩孔放大,有人則是縮到最小(請參考
第八章有關「診斷篩孔」的說明)。以上這些因素都會造成藥物選擇、調整時的差異。
◎院所原因◎
主要是來自「行政」因素,包括「健保核刪」與「合作藥廠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