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流行著一句話「小孩才做選擇、大人我全都要」。需要做選擇,好像是因為我們能夠提供的報償不夠多,所以才讓我們被迫須要做選擇;相反的,如果拿得出更多的報償,好像我們就能夠不加思索得坐擁更多。
但,擁有更多,真的對我們是好的嗎?
去年的我確實落入了這種迷思。認為自己覺醒得太晚,但卻貪心地、想要得太多,導致把自己弄得像千手觀音玩拋接一樣,這個也放不下、那個還想拿。扎扎實實將自己逼入死胡同中。
回想起在看<<人生四千個禮拜>>時,作者提到正因為我們人生時間有限,真的無法每件想做的事情都去做一遍,因此「選擇」才更為重要。
因為當我這時候「選擇」了寫文章,就代表同時間我「放棄」了做其他事情,例如追劇、閱讀、運動。或者當我選擇了「不選擇」的發懶、放空,我也已經做好了「選擇」。因此我們必須更善待已經做完選擇的自己 ─ 謝謝自己的決心、謝謝自己的勇氣能夠做出這個、那個選擇,更專心去執行那個「選擇」 ─ 以免對不起被自己放棄掉的那些其他的選擇。
但上一段的想法對於目前的我來說,還沒有辦法100%在生活中落實,我還是時不時就會出現「全都想要的焦慮」XD
在上周<<大人學選擇>>導讀會中,許多聽眾不約而同地提出有關婚姻、有關職涯、有關創業的煩惱。這讓我聯想起大人學有一集Podcast在講斯多葛哲學 ─ 如果無法消除煩惱,至少把他放在對的地方。簡單來說,就是提醒我們將注意力、時間放在我們能夠改變的事情上,不管這些事情有多枝微末節、不管這些事情初步看來能夠影響的層面有多微小(是的,這時就做出了選擇);而非將注意力持續關注在那些我們已無法改變的事情上,例如年紀。透過專注在做這些能夠改變的事情時,能夠協助我們活在當下,讓現在的自己與過去的自己比較即可,而不是和外界、和別人做比較。
「你的時間在哪裡,你的成就就在哪裡。」務實地實踐我們每一個小小的決定,或許這些被選擇、被執行的決定會像蝴蝶效應一般,帶動生命、啟動人生翻轉的可能。
語畢發現又過了12點,又錯過了奇數日發文,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