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討厭被冤枉,我只是要女兒好聲好氣地向我太太說話,她馬上氣呼呼地說我不夠愛她‥」文強抱怨地說;「我花了那麼多錢,要他好好補習唸書,他卻在課堂上打瞌睡,後來才知道他晚上都偷偷上網聊天‥」美娟生氣地說;「是啦,你們講的都對,我講的都錯‥」碰一聲,兒子俊銘甩門出去,留下俊銘爸媽一臉的錯愕,原本他們只是擔心他,怕他不會想,而多說了幾句‥。
以上的情景您是否似曾相似,仔細觀察這些生氣的人,雖然他們氣憤的「內容」都不相同,但他們都有共同的情緒-「氣呼呼」或「憤怒」。然而,情緒的產生並非是人可以控制的,情緒往往是人遇到事情時相應而生的心境。在許多臨床的觀察上,「憤怒」並不是人們遇到事情的「原始情緒」,而是人們在遇到事情後感受到「被傷害」而再產生出來的。換言之,如果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隱藏在憤怒裹的傷,這個「傷」被心理運作而巧妙地包覆起來,而代之以「憤怒」的方式向外發作,令旁人感到畏懼。」這有點像中醫中的情志論,五種情志相生相尅,運用「悲則氣消」的原理,是古代書籍「儒門事親」中所提及的「悲可以治怒,以愴惻苦楚之言感之」,要「惹之以悲」,但在實務運用時是指能深入同理憤怒當事人的傷痛,而並非及避免「情緒勒索」。
文強的生氣在於女兒不能理解他而受傷,而文強女兒的生氣則在於文強身為爸爸,卻沒有先站在她這方而先指責她,令她受傷;同樣地,美娟則是因為孩子不能體會到她對他的用心而受傷,而孩子則可能已盡力了卻又被指責而心情糟,把情緒隔離起來以沈醉在網路世界來避免感覺憤怒;俊銘則是爸媽一味指責他而受傷‥。
如果我們能看見在「憤怒」背後的「傷」,在我們遇到「憤怒」的人,就不容易被他的憤怒所推開,或是也引發你自己的憤怒;我們就不會說「你不要生氣﹗」、也不會說「你那麼凶幹嘛﹗」、或是「誰先的‥」‥而是會說「我感受到你受傷了,才會這麼憤怒,你願意告訴我,你遇到了什麼事嗎?‥」、或是「什麼事情,讓你會這麼生氣?」‥。在憤怒者知道你能看見他的傷害,或是你願意瞭解他的傷害,「憤怒」就會開始消解,而「傷害」才真正地被人看見,此時「眼淚」往往伴隨著「傷害的現身」而西西簌簌的滑下來,而在旁人的見証與陪伴下,才得以開始療傷,「憤怒」也就自然沒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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