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的焦點是中壢警察盤查被判刑。和合作的警察也常常談到這件事情,意見都相當分歧。警察作為國家壟斷暴力的最前線,自然會受到很大的檢驗。不過我今天想談的是避免受傷的方法。
以前參加學運的時候,會教你各種在地上被拖走時,遇到水車、警盾怎麼樣避免傷害的方法,也算小有研究。面對軍事化的鎮壓行動,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很容易受到嚴重的傷害。(如果有辦法體會下面這篇「
法律的鬥爭」的話,再決定要不要當烈士)
影片連結中Chris Rock告訴我們,可以帶一個白人在車上就可以避免自己被警察打了。這是一個種族歧視的玩笑,但是這也提醒了我們某些行為,可以避免自己在警察執法的時候為受到傷害。警察是違法的執法的時候,會讓我們感到很憤怒,但是在一開始最重要的是我們要保護自己先不要受到傷害。
我們遇到盤查時,心中一定都很不爽。可是差別在於警察有武器而我們沒有。警察在執法時,在高壓和情緒高張的情形下,不要和警察爭執,願意配合就配合,不願意配合就平靜、好好的說出你的想法(這需要很高深的情緒穩定修練)。
從《底層邏輯》這本書提到有一種對錯觀是以「誰的損失的大?」為標準。被打損失大且無可挽回。從法律的角度而言,歧視是不對的。但是如果你在現場跟警察爭執,你就有可能會受到很大的傷害。你可以認為警察執法違法對他進行蒐證,你可以透過後置後的救濟,讓警察受到應有的懲罰。
這次新聞會爆出來,不外乎兩個要素(這也是我以前集會遊行案件的研究),1.女性2.遭受暴力對待。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實際上還有打大量不符合上述要素的案件,根本沒有進入新聞版面。
至於警察盤查地點,葛拉威爾在《解密陌生人》有提到一個悲劇的故事,和犯罪熱點有關。下次會再和大家分享。
回到最開頭,千金之子不死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