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熱情,當個會發光的人

常覺得找對象或是跟另一半相處其實並不是技巧或是該怎麼做,而給自己一個驗證的場域,練習成為一個更好的人。畢竟,自己一人就沒有人判斷自己是好是壞,沒比較沒傷害,不評斷也沒機會檢討。
當然,我們都可以說人並沒有絕對的好跟壞,但的確有大眾都認同的喜好,例如像是變有錢、會樂器,甚至對長相美醜都有一定的規則可循。我倒不認為這是一件壞事,如果這是一個絕對價值觀混亂的世界,那你要怎麼欣賞美好?
好了離題了,來聊一個大多人都認同的好吧
https://www.talentsmarteq.com/articles/9-things-passionate-people-do-differently/

會發光的人

記得在我上大學時第一次發現原來有人是會發光的(當然不是物理性的發光,畢竟不是蘇貞昌),人在展現熱情時會有一種閃閃發亮的感覺,而身為一個人類也很難不被吸引。
要能發光首先要先對某件事有極大的熱情,無論是甚麼。這件事無關乎社會階級,有人組模型也是閃閃發光的,不一定要寫詩或是開賽車。
在煩惱自己吸引不到人之前,我們先想想自己有沒有方法吸引自己,如果自己都無法成為一個喜歡自己狀態的人,那喜歡你的人不是很怪? 就像一個商店老闆自己都不想買自己店裡的東西,這店生意會好嗎?
而人沒事是不會喜歡自己的,也不會沒道理就相信自己。沒道理的自信叫做中二,那被討厭也正常。

這世上有喜歡的事,就會喜歡自己

想想自己為什麼想活著,那一定是有自己喜歡的事物存在世上吧,可以隨音樂一起點頭,可以被電影感動到哭,可以在情緒湧上心頭時寫詩,可以看見朋友煩惱便一掃而空,可以花三天只為了爬到山頂,可以每個月燒光自己的娛樂費為了創業,可以每天花兩小時練琴。
這些都是熱情,熱情是真正的喜歡上一件事物,不求利益的喜歡。到山頂上也不會領到紅包對吧,可就是有人要爬。而當你心中有世界某一個美好時,就自然成為不一樣,而自己都喜歡的生活,別人有自然會喜歡上。

要尋找喜歡,先從自己開始

阿就沒有興趣。的確有人是這樣,興趣並不是裝出來的,為了變成有吸引力的人去強迫自己聽獨立音樂、看卡夫卡、爬玉山,這些是毫無意義的事
去想想自己本來就喜歡做什麼,或是自己總是對甚麼有想深入了解。像酒吧七我就是對這世界的人有很大的興趣,所以現在才跟上千人聊天,也才寫這專題、這篇文章,並不是因為找不到對象所以一直在交友軟體上聊天,同時也是脫離了利益,所以能看到不同的世界,進而分享這些理解。
熱情並不是要證明甚麼,所以,練習對自己負責就好,去成為自己想成為的人、做自己想做的事。
有想給酒吧七任何建議或想問問題,都可以直接留言或是填寫表單直接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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