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時間和其他部門的同事約在速食店用餐。
我們不常一起吃,但偶爾一聚也才有比較多話題。這天碰巧我們的共同朋友S因為工作關係來到附近,索性就一同享用短暫的午餐時光。
簡短關心彼此的近況時,同事頗有成就感地宣布:
朋友S和我有些不以為意,但還是接續著詢問確切多長,又是為什麼要加到那麼晚。我們聽完後,還是建議同事要多注意健康,充足的休息才能走得長久。雖然同事嘴上說加班加得很開心,但大家心知肚明,真正令人開心的應該是加班時達成了甚麼,而不是加班本身。見我們有些意興闌珊,同事有些失落的繼續吃著已經稍稍冷掉的雞塊。沒有多久,就說要回去忙了。
我想多數人身邊不乏有以加班為榮的人。每回看到他們沾沾自喜的樣子,不由得感到困惑:
為加班很久本身感到高興,難道不是做事效率不佳的證明?
我自己當然也有需要加班的時候,畢竟有責任在身。且許多事必須當下完成,以免後續更難處理。我十分同意為了更有效率地完成任務而加班,或者為了賺取更多收益而加班。我也同意,如果正好做的是自己喜歡的事情,即便超時工作,在回家的路上也是滿足的;那麼在和人聊天的時候,自然會著重在分享工作的內容上,而非加班多長的時間。
當加班本身被當成值得炫耀的事,準時下班似乎就沒甚麼值得鼓勵的。但能夠準時下班,不就代表能夠有效率地確實達成被交付的任務?且準時下班不也是替自己或家庭留下充分的寶貴時間?難道這不應該被肯定嗎?
加班的原因有很多種,但為了掛上加班的榮譽勳章而加班實在不值得推崇,還不如想辦法變得更高效且有生產力,準時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