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3/19(日)士林靈糧堂主日訊息
信耶穌,究竟是在信什麼?/丁家蘊牧師
使徒保羅說:建造教會最重要的,是要「認識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認識祂有多少,就領受多少。
《以弗所書》4:13-15
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所以我們信仰基督、要與祂「同歸於一」,就要學習基督的思想、效法基督的行為。就要先清楚、正確地「認識」基督,之後才能夠活出滿有基督的「身量」。
一、你真的認識神嗎?
(一)平靜風和浪:
門徒對於基督的認識不夠,所以才會在風浪甚大的時候,叫醒仍在船尾枕著頭睡的耶穌,說:「夫子!我們喪命,你不顧嗎?」《馬可福音》4:38;而當耶穌平靜了風浪的時候,門徒卻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馬太福音》25-26
(二)餵飽五千人:
耶穌在行五餅二魚神蹟之前,故意對門徒說:「你們給他們吃吧」《馬可福音》6:37;門徒回答說:「我們不過只有五個餅、兩條魚,若不去為這許多人買食物也是不夠」還有「難道要我們去買20兩銀子的餅,給他們吃嗎?」《路加福音》9:13。門徒會這樣子說是因為:即使在當時,用20兩銀子能買到的餅,還是不夠給5千人吃。
(三)知道不等於認識:
其實耶穌在行五餅二魚和平靜風浪的神蹟之前,已經行過了許多的神蹟,是眾人都知道的。但他們卻仍然以自己的經歷來判斷事物,勝過信仰。這是因為他們對於耶穌和祂所行出來的神蹟,只是「知道」;而不是真的「認識」耶穌。
二、一個認識耶穌的人是怎樣?
(一)價值觀改變:
《腓立比書》2:5告訴我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要跟隨耶穌,就要改變我們對世界的價值觀,去效法基督。竭力追求聖經對我們的教導:
《約翰一書》2:15不要愛世界和這個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馬太福音》6:24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箴言》19:17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約翰一書》3:17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二)認清優先次序:
《馬可福音》10:17-22
有一個人來問耶穌:「良善的夫子,我當怎麼做才能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他聽見這話,臉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甚多。
這位少年就是搞不清楚優先次序。當我們真認識耶穌之後,我們就會以「耶穌優先」;其他的都是其次。我們當然也可以表達自己的意願,但是在表達意願之前,仍然要先順服權柄。
三、竭力追求認識神
(一)要認識,不要只停留在知道:
先知何西阿在《何西阿書》6:3勸勉我們:務必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祂。祂出現確如晨光,祂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
我們與神的關係,不能只停留在知道;而是要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你曉得「知道」與「認識」的差別嗎?
「知道」是一個人單方面的知道有另一個人的這件事;但「認識」,則是在他們二人之間存在雙方之間的互動關係。「認識」才是最親密的關係。
《約翰福音》10:14-16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他們聽我的聲音。
(二)透過交涉認識神:
中國早期(清末)基督教華人牧師倪柝聲說:「要認識神,就要與神辦交涉」。你的禱告,是必須要跟神有一來一往的交涉(對話)。唯有如此,才能跟神建立更深層次的關係,才能更加了解神的心意和祂對你的計畫。
或許你會問:怎麼交涉?
1、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2:7-9 提到:有一根刺加在我身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但是上帝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從此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保羅為了這根刺,三次求問神。神在最後他第三次的禱告時,才回應他。但神並沒有答應要為他拔刺,而是對他說「我給你的恩典夠你用的了」,何必一定要拔掉?(這句是我自己加上去的!)
2、《出埃及記》33:18-23 記錄了摩西與耶和華的對話,是有關摩西提出想要「親眼看見神」的要求。上帝竟然也答應了他,但是只讓摩西看見祂的背;因為人若見了神的面,就必須死!所以神交代摩西要如何躲在磐石穴中,神也說明祂要如何用手遮住摩西的視線,不讓他看見神的面;然後經過,摩西再探頭出來,就只能看到上帝耶和華的背。摩西說「求祢顯出祢的榮耀給我看」,耶和華神回答他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的面前經過(讓你看)。」這就是上帝耶和華與摩西之間,如同父子般的「交涉」!
3、同樣的「交涉」也發生在耶穌與門徒多馬之間!《約翰福音》20章記載:
耶穌死後復活,在門徒所在的地方向他們顯現。門是關的,但耶穌突然出現在他們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並且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就甚喜樂。那十二個門徒中的多馬,當時不在其中。當遇見復活的耶穌顯現的門徒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時,多馬卻回應:「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和他的肋旁,我總不信。」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再次來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並且「特別」對多馬說:「來!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探入我的肋旁。」多馬驚訝的說:「真是我的主、我的神!」多馬之前對主耶穌的質疑,神都聽見了。祂也願意解惑多馬的疑問,因為他們彼此互相「認識」。
(三)如何「竭力追求」?
或許你還要再問:這些經歷根本就是摩西、保羅還有耶穌的門徒這些神人,才可能會經歷得到!對我們而言,根本就不切實際。
真是這樣子嗎?其實不是的。只要願意,你我都可能經歷得到!因為《約翰福音》7:17-18 已經明明地告訴我們「人若立志遵著上帝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是出於神、還是出於我們個人。人憑著自己說的,是在求自己的榮耀;惟有求那差他來的上帝的榮耀,這人才是真的;在他的心裡,才沒有不義。」所以當我們竭力追求神的時候,神就會透過任何的形式,來跟我們對話;而且不只是「對我們說話」!
但是要怎樣才能夠算是「竭力追求」?《約翰福音》14:21也已經明確地告訴我們「有了我(耶穌)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上帝)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所以,「跟隨耶穌」就是讓主來掌權,用我們的生命真正地降服於祂。讓祂不只是我們的救主,更是我們生命全部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