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激勵組織內的成員,使大家共同向上、目標一致?
我有個慘痛的經驗,可以做為大家的前車之鑑。
先前曾經和太太一起經營手搖杯店,圓一個創業的夢想。手搖杯店大多都是雇用大學剛畢業的新鮮人,我們也不例外。很幸運地,我們雇用到的員工都認真盡責,身為老闆自然想要給予獎勵。我們設定了依照年資、能力來加薪2%的加薪制度。結果⋯竟然被員工在私底下抱怨老闆太小氣!他們說:為什麼不是加薪3%、4%、甚至是5%?
後來我們改變方式。不加薪了,而是把員工分等級:領班、資深領班、副店長⋯等。給他們可以管理其他人的權力,甚至要負責全場的指揮調度。事實上,工作變多了,結果完全沒有人抱怨!每個人都以擔任領班為榮,士氣高昂!
品管大師戴明(Deming)説:「要移除員工不能以技術為榮的障礙。」一個人如果能以工作為榮,同時參與系統的改善,就會覺得自己很重要。激勵理論也提到,內在激勵比外在激勵還重要。
我心目中,輔導老師以能深度陪伴孩子、懂得孩子為榮;特教老師以能真正實施差異化的教學為榮。老師留下來加班烤義賣餅乾,不是為了換取加班補休,而是為了加深學生職業課程體驗;綜合領域辦感飢十二,不是為了加班費,而是讓學生學習「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付出精神。
唯有覺得自己的工作很重要,才會認真工作。我們的目標,應該要讓每一位老師都能以自己的「教學」為榮,這才是比加薪更有用的激勵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