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內在激勵,是指被激勵者自身產生且發自內心的一種激勵力量,包括學習新知識和技能、責任感、榮譽感、成就感等。
而外在激勵則是掌握在領導者手中且由領導者執行的一種激勵措施。
內在激勵有助於員工〝開發自己〞,使自己始終保持一種良好的〝舞台激情〞。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外在激勵有對員工產生鼓勵和促進的作用,以下幾種外在激勵更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管理者常常有以下的困惑:
為什麼採用了大量的激勵措施,員工還是不能按我們所希望、要求的方式辦事,取得令人滿意的成效呢?
因此,必須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勵制度,在制定和實施的過程中還要避免陷入激勵的迷失。
很多人都認為對員工激勵就是採取獎勵的形式,鼓勵他們更努力地工作,即認為激勵就是獎勵,所以在制定激勵機制時,往往只片面考慮正面的獎勵措施,而忽略約束和懲罰制度。有些管理者雖然也在形式上制定了一些約束和懲罰的措施,但在實際執行中卻沒有堅持,結果就難以達到預期目的。
企業總是希望員工盡其所能做到最好,但當員工犯了某些錯誤或工作態度不好時,企業就必須施以約束和懲罰制度,將員工的行為引導到特定的方向上,絕不能採取視而不見甚至縱容的態度任其發展。請記住,激勵就是對好的行為和表現,利用獎勵措施加以強化,對差的行為和表現,用處罰措施作為約束。
激勵應該要有差別的,如果沒有對員工的績效仔細分析,把同樣的激勵手段用於所有人,必定適得其反。
不同類型的人有不同的需求,找到他們的需要,並實施有針對性的激勵措施,這樣才是最有效的。如從事簡單工作的員工,他們的需求屬於較低層次,採用物質激勵是較為經濟和適宜的。而從事複雜工作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他們在精神方面的需求會較多一些,為了能夠留住人才,應注重精神方面的激勵措施,如晉升、授予榮譽等。因此激勵應該注重差異化,沒有差異的激勵是起不了作用的。
毫無疑問,金錢獎勵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勵方式,它在激發鬥志、提高業績具有快速、明顯的作用。但是對員工來說,在他們獲得優厚的薪資與獎金的同時,也會考量獎賞公平性與工作是否具發展性等。調查發現,最能激勵員工的前三名分別為學習活動、彈性工時和個人讚美。對員工發自內心的關懷是激發其工作熱情的關鍵。金錢激勵並不是最有效的辦法,它往往因為形式的單一和老化使激勵政策失效,因此,在儘量避免使用金錢激勵的同時,管理者應該不斷創新以保證激勵政策的有效性。
有些企業實施激勵制度後,卻反而降低員工工作的努力程度。這是因為有些管理者把激勵當作萬靈丹,只要建立了激勵政策就能發揮作用。事實上,激勵政策也存在一定的盲點,就是當員工的能力達到一定的程度和極限以後,即使再如何以充滿吸引力和誘惑力的激勵措施也不能令他們發揮績效。因此,企業沒有激勵不行,但激勵並不是萬能的。
激勵的精神在於「小事件、大表揚」、有功必賞;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部屬將小事做得很好,你就要不吝惜激勵。在《你的桶子有多滿?》一書中指出,批評與讚美的比例約為1比5。也就是批評一次部屬需要靠著五次的讚美才能挽回。讚美的原則是即時、親切、具體、個人化、正面、積極與即刻行動。哪怕是一個體貼的手勢、真誠的感謝,都是不錯的激勵方式。
激勵永遠是有效的,尤其是精神激勵只要用小小的付出就能穫得很大的回報。只要管理者不吝嗇或忽略精神激勵的作用,就不至於使激勵失去效應。別忘了,即時誠懇的讚美,還有一對願意傾聽部屬想法的耳朵,是最不花錢的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