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示覺空居士 (唐通判)
以斯道、覺斯民,儒者之事也;吾佛亦曰:「性覺妙明,本覺明妙。」
又,佛者,覺也;既已自覺,而以此覺、覺諸群迷,故曰:「大覺」。
又,德山曰:「捫空追響,勞汝心神;夢覺覺非,覺亦非覺。」
彥舉道友,儒、釋俱學,而不偏故,取是義,而名其所居、曰:「覺軒」。
以此軸、來求法語,仍書尾、囑之曰:
「覺軒」之義,是大神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是無等等呪。
彥舉既知是義,大神、大明、無上、無等等矣,又何必妙喜再下註脚?
然彥舉之意,非獨欲發明是義,以自覺而已;蓋因是義、以覺諸未覺者,法施之普、亦佛菩薩之用心也。
予嘉其志,故直書、以示之:
凡登是軒者,當見其義、而亡軒,可也;苟執軒、以為義,則非獨不了其義,而亦未覩其軒也。
軒、義俱亡,覺心獨朗,始可與言「覺」也矣。
「覺」義深遠。
言不能盡,繼之以偈、曰:「覺空、空覺,空空覺,覺覺、空空,空亦空;欲識無窮好消息,都盧只在此軒中。」
信筆、信意,一揮、以塞來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