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探討關注於給予對方的「尊重/被允許」
有時候我們為了與一個人拉近關係或是更了解對方,我們常常有意無意地促使對方 「自我揭露」發生,但我認為這件事
需要被「允許」以及「事前告知對方後果」的
#metoo 運動在 2023 年於台灣引起了廣泛討論。我理解這種事件包含了兩個重要的元素:「性騷擾/侵害」與「權力動態的影響」。性騷擾元素講求的是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不管是物理上直接碰觸或是間接性造成對方有畫面而被侵犯都可能屬於這範疇;而「權威議題影響」aka 中國式 PUA、煤氣燈效應(英語:Gaslighting) 也是導致此類型事件重要的元素,其所表達的是下位者(權威弱勢方)在當下是無法判別合理性進而產生自我懷疑,甚至會因此假性順從上位者,而其矛盾也於此,因上位者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不舒服卻不說」認為人應該為自己負責,進而缺少對於下位者處境的同理心,產生了所謂「不在同頻率上的溝通」。
為什麼特別提到 #metoo ,是因為我認為「內心深處的想法」也是人的私密領域的一部分,這與性騷擾的議題相同,都需要我們做到以下兩點:
1. 告知對方自我揭露可能產生的負面情緒與想法
2. 請求對方「允許」
其實不少心靈探索者可能稍微有注意到第 2 點,但往往其實忽略了第 1 點;也因為「傷害性不夠顯性」以及「目前社會人們被現實所困,缺乏內在的覺察」所以導致該類型事件不夠顯學。而我今天也是想多談談這塊,也讓大家能更知道如何做。
「我竟然在他/他們面前分享了這麼多!我感到很不自在,甚至感到厭惡和抗拒。」
這是很常出現的負面反應,這反映來自「深處被侵犯」的不安全感,我所聽到最常出現場景是一些「心靈探索」課程甚至企業訓練後。那我也認為這些課程與訓練缺少了「先告知他人後果與處理方式」的過程,即便多多少少會「徵求同意」,但畢竟在目前社會這件事不夠顯學,所以很常讓人是不知所措的。
我自己切身例子是,我身為一個主管我在於內部訓練時,我很長去探討情緒感受,進而去挖「源頭」,但自從 #metoo 事件後,我尤其反思的是關於「權威議題」這塊;因為身為主管,組員自然而然會相信我的作法可能是對,當我深入探討時,他們甚至對於產生的不舒服都會試圖「合理化」,雖然可能不會像「性騷擾」如此嚴重,但我人為這在「私密處碰」與「權威議題」的邏輯上,行事方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
「身為比較了解或處理的人,必須先告知對方後果與處理方式,進而請求同意,達到『尊重他人心靈自主權』」
我將更深入了解這個議題,我相信讀到這篇文章的你也一定非常重視這個問題。我今天分享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希望我們的世界能更尊重每個人的自主權。而我也突然能對少部分「無意性騷者」感到同理,就好比如果哪天「心靈自主權」成為顯學並產生了 #metoo 心靈版,我被控訴我的行為時,如果我現在沒這個反思,可能當下也會覺得「有這麼嚴重嗎?」
最後,雖然自我揭露的問題與性騷擾的問題在一些方面有相似之處,但兩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可能有所不同。性騷擾涉及到對個人身體自主權的直接侵犯,而自我揭露則更多地涉及到心理層面。兩者都需要尊重和允許,但可能需要不同的處理方式和解決策略。(非專家,關於如何處理目前沒特別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