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怎麼辦?我好像愛上他了,他是我工作上的同事,成熟穩重又有才華,且讓人有安全感,我不知不覺被他吸引,他如果跟其他女同事有說有笑,我內心都會揪在一起,有吃醋的感覺,可是我有男朋友了,這個工作上的同事也結婚了,而且有時我覺得我的男朋友怎麼這麼不稱頭,我不喜歡這樣的自己,也不應該愛上他,這種感覺好煩喔!我要去告訴他嗎?還是誠實地告訴我男朋友這個情況?」
小英煩惱地對我說,一向忠於自己、決斷明快的小英,此次卻拿不定主意,跑來問我。我告訴她:「會發生這種事、產生這樣的心理現象是正常的。」,我問她是否還愛她的男友?她說愛呀!只是覺得他沒那麼稱頭,跟他在一起很多事情也不再那麼新鮮,就像是「習慣」,但回想和男友這三年多來,經歷的風風雨雨,這樣加總之後,在內心的天秤上還是正值的,因此小英小聲地說:「愛呀!」;我再問她和男友之間有沒有發生很不合的事情?小英說沒有,只是當初心動的感覺沒有那麼強烈。基本上,她和男友的關係是和諧穩定的,並沒有爭執或吵架。
我告訴小英,我們這個社會有既定的社會規範倫理道德,若要在人世安然生活,這種喜愛「有婦之夫」的事擺在自己心底就好,不需要去跟當事的人夫說,也不用去跟男友提(除非男友寛容大量到妳和他可以一起欣賞這位人夫),放在自己內心就好,大不了在自己的私人日記上寫下來抒發情感,最好不要跟別人說,徒增困擾。
我會對小英這種情況,建議上述作法是有理由的:
1、愛情的發生經常是無法預測的,且不分王公將相、販夫走卒,是超越倫理與道德,這種心理現象,我曾撰文「愛人暗影」說明,俗語通稱「被電到」,或是伍佰那句歌詞「煞到妳!」可以描述。
2、這種愛情的發生,通常存在於腦海中,你可以決定是否要表現出來。
3、若要表現出來,意謂著進入實體的社會中展現,而我們社會對情感行為是有一定的行為規範,比如:追求有婦之天容易被貼上「勾引」的標籤,隨之而來的是社會評價,可能把小英說成「狐狸精」,小英在這社會中必須背負這種可能的評論。就好像想打老闆的情節可以在腦海中上演,但是一旦過渡到現實,打人的員工就可能被暴力傷害罪所起訴。
4、根據我對愛情的研究與觀察,任何愛情,經歷的時間夠久,就像幾輪月亮的盈缺輪替之後,都知道何時月圓何時月缺,兩人的相處就變成慣性,雖然心動的感覺不再強烈,取而代之的是生活中各式的潛隱糾纒,互相交織,關係以沈默的質地存在,不再發聲、不再被注意。這也是不少人以為失去了討厭的長久伴侶,會樂得輕鬆,但卻不由自主地在暗夜流淚。但這個狀況的前提是兩人間沒有特別大的怨恨及傷害,這也是我詢問小英和他目前男友的關係狀況的原因。
5、新的對象一開始對自己有吸引力是常見的,因為他相當是「圖形-背景」知覺中的「圖形」,而長久相處的伴侶則是以生活的「背景」出現,他曾經是「圖形」,但經過時間的洗禮,逐漸沈默下去,成為「背景」。有一句俗語叫「家花哪有野花香」,並不是家花的香氣比不過野花,而是家花的香氣已在生活中「沈默」了,這也是有的「正宮」不瞭解「小三」不比她漂亮、個性也沒她好,而老公卻出軌的大部分因素。
6、從第5點可以演示出,情感的維持是有方法的,詳見拙作「愛情保存法」及「大聲說出我愛妳,有益情感健康」二文。
基於以上六點,我建議小英把此事放在心裏就好,她可以在私人日記寫他、想他,把這段情愫典藏起來,好好收好不讓男友發現,把它當作生活的樂趣,因為很可能未來,她還會遇到同樣的情事。
(同樣內容已刊載在「女子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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