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 集其實已經悄悄達標 (><)
年初 100 集,我「反省」的是過去努力做為好學生的心情。
這題不是舊文系列的一部份,純粹看著累積的文章數,逢百的時候總覺得達到一個里程碑,但是我並沒有打算要「裝嗨」散布正能量,取而代之的是紀錄下本人很深沉的一些心情。
這些也是組成我的面貌之一,更甚說,好像沒必要拿個什麼好人衣服來穿。
最近很困惑的問題是:人與人之間的衝突究竟有沒有終點;早前看看電視劇好像仇家間就是得拚的「你死我活」,也相信現實世界每天都在上演明刀暗劍,那麼那把公正裁量的尺到底長什麼樣子。
不想好好做人的人,會是什麼結局?
...
墜入情緒的時候我才意識到:事情沒有真的過去。
你們有一刻曾經覺得生活來到一個承先啟後的時機點嗎。
比方說專注一件事情的時間能在數小時之內的,大概還可以叫做「小事」;但有的事情它會時不時像一根刺,閒時會突然鑽出來刺痛一下自己,只是平常生活的勞碌感可以很輕易地拍散這些雲霧,卻又像氣象說的那般見陽光時出來攪和。
深入了解自己,我是很容易把別人的感受,混淆成是自己聲音的人。
才發覺說我遇到的不公,原來早就應該要發脾氣,而是為了表面的平和忍氣吞聲,因為外在世界出奇的詭異,肯定有人試圖說服自己:其實沒有那麼嚴重;殊不知人的背後真的可以做出很多意想不到,又過份出格的舉動。
這種時候特別難受,會不知道自己的情緒損失應該怎麼討回來。
「零罪責」比大眾想的還容易發生
「就事論事」就有答案。
本人並不相信「對事不對人」這番口號;對方過往不被接受的舉動,都不是此刻我們可以藉題發揮的理由,以及就算對方真的罪大惡極,我們本身是什麼身分,可以用自以為正義的方式審判別人。
「有的人喜歡充當上帝就讓他去」是想通後,這番心情的最佳註解。
前陣子剛好有文章討論到:是不是一個人得完美無缺才配視為受害者,很顯然讀者一定知道不必如此,可是往往被逮到機會讓社會放大檢視的時候,不免俗的還得把過去黑料都爆出來。
這很可怕,理直氣壯的加害者真是沒在談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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