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導演伍迪艾倫曾說:「從小時候起,我就經常找錯女人。我覺得,這就是我的煩惱。我母親帶我去看『白雪公主』,人人都愛上白雪公主,我卻愛上那個老巫婆。」
這段話是才子的俏皮說法,的確在以前一個人的興趣喜好如果與大家不一樣,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通常都會隱匿不讓人知,但是時代改變了,這是個怪咖當道的世界,就像最近出版的行銷書籍就提到,現今小眾勢力崛起,愈怪愈有商機,這是因為資訊爆炸的高度互動時代,平凡無奇的消息沒人有興趣,只有夠怪,夠嗆的人事物,才能夠引起眾人的討論與注目,然後迅速的傳播出去。
其實如果只是單純有某種特殊喜好,不影響到別人,那當然沒問題,這也是這世界紛繽有趣的地方,就像沈從文寫過的:「一個人如果無所傾心,那就不太像一個人了!」這裏的傾心,就是一個人熱情之所在,而且往往指的是一個人投注絕大精力在別人不屑一顧的事物上。
這是我多年來的體會──人人都有怪癖,有些是外顯的,美其名為風格,更多的是不足為外人所道的。
我的怪癖也很多,雖然我自己認為自己很正常,但是某些習慣的確把周遭的朋友搞得雞飛狗跳。首先就是不喜歡打電話,更討厭接電話,這個毛病在卸下許多組織職務變成自由人後,似乎變本加厲,只要能用電子信件聯絡的事情就決不會用電話來談,或者複雜到無法用電子信件溝通的,就見面談。我的手機只當「可移動式公共電話」來使用,一個月開機時間不到幾小時,通常在與別人約定碰面的預定時間前10分鐘才會打開,當碰到面後就立刻關掉了。
另外一個怪癖是,所有有期限的邀約,一定在最後交稿倒數計時才會開始動手。這是從學生時代養成的壞毛病,只要是作業或考試(不管什麼事情,只要變成非做不可的任務或承諾),我一定是在期限截止前才會開始著手,然後趕在交卷的最後一刻才及時完成。數十年來,幾乎沒有例外。
我自己曾分析過我這個爛毛病,或許是潛意識裏認為:「既然是非做不可,到時候就一定會做好,太早準備的話豈不是『浪費』了可以做其他事情的時間。」這種『閒人所忙,忙人所聞』習慣,除了在作業之外,也出現在我生涯的選擇:「別人忙著看病人賺錢,我卻花很多時間參與無法賺錢的社會公益。」
我知道我這個壞習慣,所以我常常勉強自己接下許多任務,逼自己多做點事,雖然每次到最後關頭時又會埋怨怎麼總是自討苦吃。
另外,大概也因為心腸軟,不忍心拒絕別人,說的好聽是「與人為善」,別人既然開口了,我做得到的事,當然就義不容辭了!
這種非到最後關頭絕不動手的毛病,在過去幾十年來,雖然驚險,但是大致也都還能如期完成,直到這一、二年來,年紀愈來愈大,體力慢慢衰退,偶爾有一件、二件沒有及時完成的事,甚至脫稿開天窗,這才領悟到,專注與效率須要有精神與體力來做後盾,有時候是勉強不來的,而且接下來的生命課題是要學習慢下來,花更多時間來做更少的事!
是的,多花點時間來做更少的事,就像小王子書中的狐狸所提醒的:「你對你玫瑰所花的時間使得你的玫瑰變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