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裡面有關認同的例子離我們太遙遠了,我想舉個近一些的:台灣的原住民。
大家認為怎樣的人可以被稱為「台灣的原住民」?
多數人的答案應該是血緣關係,也就是爸爸及媽媽都是原住民那就是了。但若例子更改一下呢?如果他只有曾曾祖母是原住民,其他都是漢人,這樣 1/32 的血統的小孩還稱得上是「原住民」嗎?
然而不管是純血還是 1/32 血,要是他們從小就跟其他人一樣都是都市出生、都市長大,根本不會母語也對部落文化不理解,那他們還可以因著原住民的身份加分與領補助嗎?反過來想,如果一個人搬遷上山,跟著部落族人一起生活,他懂習俗、儀式與部落的工藝,難道他就不是原住民嗎?這種基於歸屬感的認同能讓人成為原住民嗎?
或許從上面的敘述,會發現我其實是比較贊同基於身處的社會環境而形塑的認同。我在美國長大的話,即便我是非裔,我也會認為我是美國人,大概就是這樣的概念。原住民族也是,我如果生活在部落,我才會認為我是原住民、我是部落的一份子。
但最近讀到靈界的觀點是有些有趣的,我們血液中的遺傳因子承襲父母,所以相關的福禍在拓展時也會影響到具有類似基因的人。舉例來說,中華文化常講的祖蔭或者禍傳子孫,就是會把當前人的福禍傳遞給具有類似基因的人,甚至家族遺傳疾病就是一例。
書中沒說但這是我最後的觀點,我認為「認同」可以同時來自先天也來自後天,先天是血液、後天是成長環境,兩者都造就了我們是誰的認同。至於哪個認同為主,就看兩者的交織程度。同樣是原住民,血液中的成分多寡、所處環境都可能影響身份認同程度。這也造就了認同難以被實際定義出來,跟文化一樣,你很難因為你只做了某件事或者因為你父母親是誰所以你就有明確的認同。
既然認同程度會隨後天所處環境而變化,那麼認同就是相對而非固定的。例如上大學後北漂二十年,原本的南部小孩雖然會認為自己還是南部人,但同時他也可能會認為自己是個台北人,因為對台北的認識已經遠多於家鄉了。
而在大部分非自我探索的場合中,認同更多是變成了工具在操作,例如兩黨相互貶低對方或者中國人台灣人的表態,這件事情的實質意義不大,背後卻是吸引同類認同的政治操作。
我們在上一篇中聊到了馬凌諾斯基對於初步蘭島的觀察,在 1971 年又有一位安妮特 Annette Weiner 也去了初步蘭島,但卻看到了完全不一樣的面貌。馬凌諾斯基看似完整論述中,完全忽略了女性民族的存在,只因為他是男性、他所在的當時歐洲社會只注重男性,所以他的研究成果也集中於此,卻忽略了初步蘭島是個母系社會。尤其在該社會中製作祭服、皇袍、部落首領衣服的女人們幾乎主宰了權力與聲望。
這是典型的權威影響思考的例子,也就因為這種潛藏於社會中的權威,我們普遍把目光放到這些人身上,而忽略了某些事物,導致無法真正看到我們想看的東西。
權威在生活各處展現無遺,從中華文化的孝道、重男輕女,到祭祀的神職人員與牧師,這些讓我們即便再聰明也不加思索地服從。然而許多權威的運作不好觀察,比較明顯的是儀式。儀式讓各種人必須馴服於某些規矩、做出某些異於平常的事。例如喪葬,我們必須拜頭七、七七。對於人類學者來說,「為何所有人都要馴服於這樣的規矩」是個有趣的問題。以下擷取書中的內容:
這些儀式特徵傳達了後設層次的資訊:「這裡發生的事告訴我們有關事物秩序的重要訊息。」......當你參加一個儀式時,你可以感覺到傳統帶來的壓力,你個人存在的事實—思想、感覺和意見—都被集體需求掩蓋。......珍貴的正是這種感覺,屬於更大事物的一部份。
尤其是喪禮,它就像一個社會、一個家庭的爆破點,隨之而來的是家庭的巨變,透過儀式中禱告靜心的過程,讓我們「看見」逝去,而因此療癒。在處理喪禮的過程中,家屬明確知道「失去了」,而且還有事情要去做。喪禮代表的不單單是人死去而已,還是接受死亡的過程。
其他婚禮、成年禮也一樣,沒人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只知道「因為大家都這樣做」。所以隨著時代變遷,婚禮與成年禮也簡化了,簡化到好像沒有發生一樣。對於古代來說或許是大事,但對於現代人來說,能不能省點錢過好日子可能比昭告親朋好友、留下重大回憶重要。
我們在上一篇提過:文化影響語言,語言進一步影響感官體驗。
上述的男性權威就是文化中的權力影響語言。如果我們大部分用字都是以男性為主軸,那我們自然會承襲父權的觀念。例如「娶」的字義有人認為是男性將女性物化後取得。雖然我本身認為這個字源的解釋有些問題,但要解釋這個概念本身是極好的例子。
書中舉了更有趣的例子,來自伊凡普里查在 1920 年代晚期於阿贊得社會中的研究。當地人認為災難和不幸是巫術的結果,而神諭及魔法可以減輕巫術的影響。「巫術」一詞的存在可以用來解釋很多事,例如有人坐在高架的糧倉下,結果糧倉骨架軟掉砸到下面的人,當地的人非常清楚是白蟻咬的,但為什麼會倒在這個人身上,他們認為是因為這個人惹怒或冒犯巫師,巫師下「巫術」,才導致不幸發生。諸如此類,每每發生災禍,原因都是巫術。
同樣的事,在西方歐美社會中,只會被簡化為運氣不好;在阿贊德社會中解釋為巫術;但我以東方人的觀點來看,可以說是因為這個人曾經動過壞念頭,而導致「業」產生,他只是單純在贖業而已,又或者晚點會有好事發生,基於福禍相伴,所以他先受災。我的這些因果輪迴的想法在作者身上卻完全看不到,我想這就是語言造成思想的差異吧!
最後在結論以前我想把我印象特別深刻的點再拉出來講一下。
根據愛德華多 Eduardo Viveiros de Castro 對阿拉維特人的大量研究中,他發現在大部分的印地安原始部族中的觀點與基督的框架有所不同。在印地安文化中,「人性」是原始條件,在自然發展中,其他動物失去了他們的「人性」,所以人能維持人的狀態。但在基督文化中,人類卻是因著文明建構,而逐漸擺脫了獸性。連我也發現我讀的書多是採後面這種觀點。
還記得我們在上篇最早提過的問題嗎?豢養的豬屬於文化還是自然?
在人類學的發展過程中,文化跟自然就像是兩條旋律線,影響著人們的所有行為表現。然而,作者認為現在人類學者的研究中,對於自然的研究越來越少,而且認為是「由人類靠自己建構起文明」積極捍衛文化、社會和歷史的特殊性的人越來越多。甚至有人類學家幾乎沒有田野調查就完成了自己的研究。
或許在近代發展裡頭,人類的多數研究越來越趨近形而上,不管是思想、管理、工作方法等等,逐漸脫離實用層面,更多是為生產而生產。如果探討的是形而上的世界例如數學、聖經研究,當然沒什麼關係,但要跟現實接地,踏地去檢驗還是相當重要的,至少我是這麼想。
而學習或看這本書,應該也是又一個層面開拓我的視野,能夠客觀地看到其他人受制約的社會行為,雖然我必須老實說跟生活中的其他人比,我已經是幾乎不受制約,能夠接受也清除各種概念,有的時候會被說沒個性或是前衛開放,思想沒有太多的約束,大多情況是配合對方的特性。
我認為大家未來在面對事情,遇到別人與你有不同的觀點時,比起先吵架,要先想想對方的著力點為何?為什麼別人會這麼想?雙方是有哪種資訊落差或者是立場問題所以才會出現紛爭?抓出背景脈絡,才去思考你自己該怎麼回應,這會對你有幫助。當然這也不是一天兩天就會改變的事情,只要持續記得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