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我想每天分享一些攝類學的筆記或心得。
而如果有任何錯誤,請各位先進不吝在留言區指出。
以下先引用課本原文,我用的是楊化群翻譯的版本:
丙二、立自宗
色之性相(定義),謂堪為色,色與物質同義。
色分為五種,謂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
眼識所緣境,為色處之性相。
色處分為二,謂顯色與形色。
表現為形狀者,為形色之性相,此複分為八種,謂長形與短形,高與下,方與圓,正形與不正形。
所云方如四方,圓如周圓,正如平整,不正如非平整。
此處可以看出,立自宗的地方講了什麼是色(色法),它的定義以及以下的分類,詳細可以見以下萬法表藍框會比較清楚:
以上講述了色,以及分成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等五處。還說明了顯色與形色是什麼,這些都是為了協助我們了解最基本的名相(名詞)的意思。
接下來看:
表現為顏色者,為顯色之性相,分為二種,謂根本顯色及支分顯色。
根本顯色複分為,青黃赤白四種。
支分顯色複分為八種:謂已成為支分色之雲色、煙、塵、霧、影、光、明、暗。
顯色,白話來說是顏色,定義是表現為顏色,分成根本色跟支分色。
之後辯論就會用這些定義去辯,去練習論式怎麼使用,所以現階段不要去懷疑性相,學攝類學的目的,只是為了練習辯論思維而已~
看完這些內容,可以開始練習用論式辯論--做功課了。
可以自己找人來討論喔,記住,一定要用論式!!
1.「眼識所緣境」的「眼識」是哪一種補特伽羅心續中的眼識?
2.眼識所緣境、眼識所認知、眼識所見,三者之區別
3.黑暗中的桌子有法,理應是不是形狀?
4.若黑暗中的桌子是形狀,理應周不周遍眼識所緣境?
5.若黑暗中的桌子是眼識所緣境 理應有沒有眼識所能見到?
請安立是哪一種眼識所能見到?
6.非白色 與 顏色 二者 非三句非四句非相違非同義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