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記本(Notebook)的特徵是照順序保存,主要用途是作業紀錄。」
「活頁紙(Loose-Leaf)的特徵是可以把必要的部分撕下來,主要用途適合做研究筆記。」
「律政本 (Notepad)的特徵是寫完後可以撕下來,主要用途適合做報告。」
「卡片(Card)的特徵是能自由配置,主要用途是做思維導圖。」
這4句話,節錄於日本作者倉下忠憲[1]的著書,
《思考を耕すノートのつくり方 自分の知的道具を手に入れる 》[2]的第22頁。
筆記本,活頁紙,律政本,卡片,都是做實體筆記的方式。
這些文具我或多或少都有使用過,
但由於我的字寫得很醜,本身就不太喜歡用這些實體筆記,
使用的頻率不高,也就一直沒機會體會這四種實體筆記方式的差異。
目前我會用律政本紀錄每天的工作內容,
而在我的記憶裡,在台大應用數學所就讀統計碩士的時候,
也常看到我的指導教授,江金倉教授用律政本在思考研究題目。
當初看到教授使用律政本,一直很想學,但我用了一陣子就放棄,
一直不太知道律政本有什麼好處。
而來到美國普渡大學讀統計學博士的時期,
我也的確看到美國人都用律政本在做平時的討論與紀錄。
美國是很難買到台灣日本的文具的,我也只能入境隨俗,
用這些「很難用」的文具。
而今天讀到倉下忠憲對筆記本,活頁紙,律政本,卡片的描述,
十分有啟發,希望可以在最近的工作流中,
再來加入這些實體筆記的文具,
幫助我生產更多知識內容。
Reference
[1] https://note.com/rashita/
[2] https://www.kinokuniya.co.jp/f/dsg-01-978478162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