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4老闆說:妳查的某某類型案件實務見解(7/2提到老闆要我查的那個實務見解)怎麼都跟我之前經手的案件見解不一樣,好奇怪喔,難道法院就只有我的案件有照那樣判給我嗎?不太可能吧?妳去查一下,輸入一下我的名字跟我之前案件當事人的名字,妳看一下,我主張生活費用、看護費用、醫療費用法院都有判給我啊,怎麼妳找的都沒有?而且妳怎麼找的都是地院的?高院跟最高院沒有嗎?照理來說那些費用不能扣除應該是舊的實務見解,我109年找出最高法院的判決說那些可以扣除之後法院就判給我了,妳找的怎麼這麼奇怪?(瞬間負面情緒+100000000)
老闆,如果你心中已經有覺得自己主張的東西很合理,法院就是會那樣判,那你請我找實務見解的用意是什麼?我找了近期的實務見解給你,你又覺得自己之前主張都可以,怎麼近年都不行,更何況你不就是說法官心證會浮動所以才叫我找新的實務見解給你嗎?????我請問呢?????
PS.我後來把他給的兩個案件的判決看完,其中一個根本就是因為其他繼承人都不否認我們當事人有代墊的事實,所以法官從遺產裡先扣除,其中一個根本也沒有想到他提到的最高法院的判決,如果真的是因為那個判決的原因,高院怎麼可能不直接引用在判決裡面,反而是高院自己在判決裡面做出解釋???老闆你真的有確定人家法官是因為看到你找的最高院判決才那樣判嗎?有沒有人來管管我老闆啊!!!
11:02老闆又打來:『不對啊,我昨天不是還有請妳找是不是要有開親屬會議才可以向其他繼承人請求不當得利的問題?妳為什麼這個沒有找給我?』
我真的瞬間問號,我回他:『老闆,你昨天來是說親屬會議那個沒問題了,來,妳現在就查兩個部分(我把他昨天講的話,我key下來的內容唸給他聽),所以不是就不用查親屬會議改成查那兩個問題的嗎?』
老闆瞬間失去理智:『妳哪裡有聽到我跟你說不用查?我昨天是不是就有說要查?』
我真的氣死,怒回:『你昨天沒有說要查,你是前幾天的電話說這個案件主要要查親屬會議問題,但你昨天的電話不就是說改成要查那兩個問題的意思嗎?』
老闆瞬間爆氣:『那妳說我是不是之前有說要查,妳怎麼沒有查給我?而且好,我就算昨天沒有說要查,我之前是不是有說?我昨天是不是也沒有說不用查,妳現在跟我爭這個是有什麼意思?』(我之前沒有查給他,是因為他說:『沒關係,這個不急,我還沒跟當事人約開會時間,到時候約好,在跟當事人開會之前妳再找給我就好』)(負面情緒爆表了)
心累,遇到一個很愛針對各種字句去跟你爭執辯護的老闆(我是人,不是你的對造,也不是法院,跟我辯論幹嘛,我傻眼),然後又很愛把自己說的話東拼西湊,真的是被他搞到很煩,後來他交代的事情我都一字不漏的打字紀錄下來,他說什麼我就打什麼,類似錄音譯文的蓋奈,他有問題我就找出來,照本宣科的唸給他聽,雖然他還是會一直想辦法去爭執,但至少我感覺有爽到,而且我個人感覺那比較像是心虛的爭執辯護(大部分的時間我唸完之後老闆繼續吵,我就會選擇,好,那是我誤會了,我現在處理,因為真的是放棄跟一個失去理智的人溝通,不要吵我比較重要,少部分我有氣到,我就會白目的回一兩句,真的是氣不過XD)
13:44老闆:「那個誰誰誰的案件我看完了,我在想要不要自己寫,因為會有點複雜,牽扯到過失不純正不作爲犯的問題,而且下禮拜二就要開庭了,還是妳有興趣想要挑戰一下?」
我:(裝死.jpg)
老闆:「沒關係啦,不然我想講解給你聽,你聽完再說,(開始發表長篇大論)」
聽完以後的我,默默回了一句:「蛤?這不就是我之前書狀打的嗎?還是我們不是一直都是這樣主張嗎?」
老闆極力表示:「對,這是我們一直以來的主張,但之前沒有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函攝啊,函攝很重要,之前我們就是沒有法律依據啊!」
我:(驚恐.jpg)心裡默默os:『蛤?所以我之前貼的實務見解跟條文都不是法律依據???我就差沒有把不純正不作為犯這幾個字貼出來而已,但注意義務、作為義務我哪個沒有打到???這不是函攝?到底是在供殺毀?』
老闆看我不講話:「沒關係啦,這個來不及不見得妳打啦,說不定我這兩天就自己處理好了」(負面情緒+10)
我真的會謝,到底是我瘋了還是我老闆瘋了?
不,絕對是我老闆瘋了,而且這份書狀百分之百在下個禮拜一都不會生出來,下禮拜一上班我老闆一定是先打電話用各種理由解說他假日在幹嘛,然後默默帶出他沒有打狀叫我打狀這件事...
所以說,能不能不要隨便畫大餅,做不到就做不到,不想做就不想做,真的不要給一堆理由跟藉口造成別人困擾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