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78條(搜索繼承人之公示催告與選任遺產管理人)(74.06.03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78條(搜索繼承人之公示催告與選任遺產管理人)(74.06.03修正公布)

Ⅰ親屬會議依前條規定為報明後,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定六個月以上之期限,公告繼承人,命其於期限內承認繼承。

Ⅱ無親屬會議或親屬會議未於前條所定期限內選定遺產管理人者,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並由法院依前項規定為公示催告。

理由:

一、為配合前條之修正,並簡化本條原有規定,將原第2項關於公示催告之期限之規定與第1項合併修正為本條第1項。又原定1年之公示催告期限,在目前交通發達之時代,似嫌為長,並縮短為6個月。

二、為保護法定繼承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正當權益,親屬會議如未於1個月內選定遺產管理人時,宜許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並由法院依前項規定為公示催告搜索繼承人,使遺產之歸屬早日確定,爰增設本條第2項(參考日本民法第952條第1項) 。

三、無親屬會議或不能依第1177條選定遺產管理人時,雖已有非訟事件法第78條規定可資補救,為使一般人易於明瞭起見,爰將其納入本條中一併規定,使上述不能選定遺產管理人情形,適用本條第2項由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聲請法院選任

【原條文】(遺產管理人之呈報與搜索繼承人之公示催告)(19.12.26制定公布)

Ⅰ親屬會議選定遺產管理人後,應將繼承開始及選定管理人之事由,呈報法院,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繼承人,命其於一定期限內承認繼承。

Ⅱ前項一定期限,應在一年以上。

❄️❄️❄️❄️❄️❄️❄️❄️❄️❄️❄️❄️❄️❄️

您可能也感興趣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vatar-img
民法上書坊
2會員
624內容數
歡迎來到李不微之民法上書坊
民法上書坊的其他內容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之順序)(19.12.26制定公布)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
Thumbnail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之順序)(19.12.26制定公布)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
Thumbnail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9條(第一順序繼承人之決定)(19.12.26制定公布)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Thumbnail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39條(第一順序繼承人之決定)(19.12.26制定公布)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Thumbnail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19.12.26制定公布)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
Thumbnail
2024/08/23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一章 遺產繼承人(§1138~1146)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19.12.26制定公布)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
Thumbnail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每年4月、5月都是最多稅要繳的月份,當然大部份的人都是有機會繳到「綜合所得稅」,只是相當相當多人還不知道,原來繳給政府的稅!可以透過一些有活動的銀行信用卡或電子支付來繳,從繳費中賺一點點小確幸!就是賺個1%~2%大家也是很開心的,因為你們把沒回饋變成有回饋,就是用卡的最高境界 所得稅線上申報
Thumbnail
每年4月、5月都是最多稅要繳的月份,當然大部份的人都是有機會繳到「綜合所得稅」,只是相當相當多人還不知道,原來繳給政府的稅!可以透過一些有活動的銀行信用卡或電子支付來繳,從繳費中賺一點點小確幸!就是賺個1%~2%大家也是很開心的,因為你們把沒回饋變成有回饋,就是用卡的最高境界 所得稅線上申報
Thumbnail
全球科技產業的焦點,AKA 全村的希望 NVIDIA,於五月底正式發布了他們在今年 2025 第一季的財報 (輝達內部財務年度為 2026 Q1,實際日曆期間為今年二到四月),交出了打敗了市場預期的成績單。然而,在銷售持續高速成長的同時,川普政府加大對於中國的晶片管制......
Thumbnail
全球科技產業的焦點,AKA 全村的希望 NVIDIA,於五月底正式發布了他們在今年 2025 第一季的財報 (輝達內部財務年度為 2026 Q1,實際日曆期間為今年二到四月),交出了打敗了市場預期的成績單。然而,在銷售持續高速成長的同時,川普政府加大對於中國的晶片管制......
Thumbnail
漫長的民法財產法(總則、債編、物權)部分終於結束,接下來進入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篇章,也就是「身分法」。民法的身分法部分包含了「親屬編」以及「繼承編」,其中親屬編內容是關於各種身分關係,如父母子女、夫妻、收養、結婚及離婚;繼承編則是在自身或家人親屬死亡後遺產的歸屬等。身分法的法條從民法第967條
Thumbnail
漫長的民法財產法(總則、債編、物權)部分終於結束,接下來進入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篇章,也就是「身分法」。民法的身分法部分包含了「親屬編」以及「繼承編」,其中親屬編內容是關於各種身分關係,如父母子女、夫妻、收養、結婚及離婚;繼承編則是在自身或家人親屬死亡後遺產的歸屬等。身分法的法條從民法第967條
Thumbnail
最近處理到一個確認繼承權的案件,當事人有一宗從曾曾祖父留下來的土地,曾曾祖父早已仙逝,後代子孫也有人往生、繼承,輪了好多代,後代繼承人越來越多,但因為沒有人去處理繼承、分割事宜,該片土地一直閒置,現在土地越來越值錢,有建商想要開發這片土地,因此找了部份繼承人洽談,才發現土地仍登記在曾曾祖父名
Thumbnail
最近處理到一個確認繼承權的案件,當事人有一宗從曾曾祖父留下來的土地,曾曾祖父早已仙逝,後代子孫也有人往生、繼承,輪了好多代,後代繼承人越來越多,但因為沒有人去處理繼承、分割事宜,該片土地一直閒置,現在土地越來越值錢,有建商想要開發這片土地,因此找了部份繼承人洽談,才發現土地仍登記在曾曾祖父名
Thumbnail
遺產繼承可以自己辦理嗎?整個流程要怎麼跑?會不會很麻煩?其實會不會麻煩見仁見智,最麻煩的恐怕不是事前要準備什麼、或是流程要怎麼跑,而是過了時效是徹底完全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Thumbnail
遺產繼承可以自己辦理嗎?整個流程要怎麼跑?會不會很麻煩?其實會不會麻煩見仁見智,最麻煩的恐怕不是事前要準備什麼、或是流程要怎麼跑,而是過了時效是徹底完全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Thumbnail
/圖片來源:freepik.com/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沒有人繼承的遺產,法律上會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當遺產沒有繼承人、抑或所有繼承人皆拋棄繼承,導致沒有人可以協助處理遺產後續事宜,此時,應該要怎麼辦呢? 相關的問題,尤其會出現在共有物上面,
Thumbnail
/圖片來源:freepik.com/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來向大家討論關於「沒有人繼承的遺產,法律上會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當遺產沒有繼承人、抑或所有繼承人皆拋棄繼承,導致沒有人可以協助處理遺產後續事宜,此時,應該要怎麼辦呢? 相關的問題,尤其會出現在共有物上面,
Thumbnail
簡介辦理拋棄繼承的流程及相關常見問題。
Thumbnail
簡介辦理拋棄繼承的流程及相關常見問題。
Thumbnail
現在繼承規定是採取「限定繼承」為原則,另外也可選擇「拋棄繼承」,不論是親人的財產還是債務,一律都和您沒有關係,不少人認為這樣會省去很多麻煩,不過拋棄繼承也必須遵守規定向法院積極聲請,一起來看看這篇文章的說明!
Thumbnail
現在繼承規定是採取「限定繼承」為原則,另外也可選擇「拋棄繼承」,不論是親人的財產還是債務,一律都和您沒有關係,不少人認為這樣會省去很多麻煩,不過拋棄繼承也必須遵守規定向法院積極聲請,一起來看看這篇文章的說明!
Thumbnail
🔸拋棄繼承 不須陳報遺產清冊。 🔸繼承遺產 100%確定被繼承人債務➡可以不陳報遺產清冊。(判斷錯誤的後果自負) 不是100%確定,就算只是0.001%的不確定➡陳報遺產清冊。
Thumbnail
🔸拋棄繼承 不須陳報遺產清冊。 🔸繼承遺產 100%確定被繼承人債務➡可以不陳報遺產清冊。(判斷錯誤的後果自負) 不是100%確定,就算只是0.001%的不確定➡陳報遺產清冊。
Thumbnail
所謂的代位繼承,可以解讀成「代替原本的繼承人繼承遺產」,也就是「原來的繼承人因故無法繼承」,就讓繼承人的被繼承人代為行之。至於拋棄繼承,是繼承人可以自行決定的事,與因故失去繼承權有相當大的差異。
Thumbnail
所謂的代位繼承,可以解讀成「代替原本的繼承人繼承遺產」,也就是「原來的繼承人因故無法繼承」,就讓繼承人的被繼承人代為行之。至於拋棄繼承,是繼承人可以自行決定的事,與因故失去繼承權有相當大的差異。
Thumbnail
民法的特留分規定在第1123條,這樣的規定是確保繼承人可以拿到一部分的遺產,不會被外人全部瓜分掉。但如果像案例中的C一樣,曾經對A有重大虐待行為,讓A拒絕被C繼承時,即便C是A的兒子,還是會因為第1145條第一項第五款失去繼承權。請注意,一定要是「重大的虐待或侮辱」,只是不小心晚了十分鐘準備晚餐這種
Thumbnail
民法的特留分規定在第1123條,這樣的規定是確保繼承人可以拿到一部分的遺產,不會被外人全部瓜分掉。但如果像案例中的C一樣,曾經對A有重大虐待行為,讓A拒絕被C繼承時,即便C是A的兒子,還是會因為第1145條第一項第五款失去繼承權。請注意,一定要是「重大的虐待或侮辱」,只是不小心晚了十分鐘準備晚餐這種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