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084條(親權(一):孝親、保護及教養)(74.06.03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084條(親權(一):孝親、保護及教養)(74.06.03修正公布)

Ⅰ子女應孝敬父母。

Ⅱ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理由:

一、舊法文字移列為第2項。

二、我國傳統倫理觀念,素重孝道,孔子視之為先生之至德要道,自天子以至庶人皆當奉行無違,方能民用和睦,上下無怨。蓋以孝之本義雖在善事其親,然推而廣之,則仁民愛物,盡在其中,是故孔門以「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教人,後世有「百善孝為先」之訓。於此世事變化日益加速,人際關係轉趨疏離之時代,如何加強人際紐帶,增進社會之親和感與凝聚力,實為當務之急,而提倡孝道,正為達成此項目的之最佳途徑。

三、參以現代歐陸主要國家,如德、法、瑞士等國之民法,多有子女應服從及尊敬父母之規定(見德國民法第1626條第1項:「子女未成年者,應服從父及母之親權。」法國民法第371條:「子女有尊敬父母之義務。」瑞士舊民法第275條第1項:「子女對其父母有服從及尊敬之義務。」及1976年修正民法第301條第2項:「子女應服從父母。」)益見孝道之重要,殆為文明進步社會之所共認,爰於本條第1項明文規定,以強調國家法律重視孝道之旨,對於傳統倫理觀念及當代民法思潮兩俱兼顧。

【原條文】(親權(一):保護及教養)(19.12.26制定公布)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

您可能也感興趣

0會員
624內容數
歡迎來到李不微之民法上書坊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民法上書坊 的其他內容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085條(親權(二):懲戒)(19.12.26制定公布) 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6.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086條(親權(三):代理)(96.05.23修正公布) Ⅰ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Ⅱ父母之行為與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相反,依法不得代理時,法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087條(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19.12.26制定公布) 未成年子女,因繼承、贈與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為其特有財產。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088條(親權(四):未成年子女特有財產之管理)(74.06.03修正公布) Ⅰ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 Ⅱ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85.09.25修正公布 民法第1089條(裁判未成年子女權義之行使及變更)(85.09.25修正公布) Ⅰ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一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96.05.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089條之1(父母分居時未成年子女權義之行使或負擔之準用規定)(96.05.23增訂公布) 父母不繼續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時,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085條(親權(二):懲戒)(19.12.26制定公布) 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6.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086條(親權(三):代理)(96.05.23修正公布) Ⅰ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Ⅱ父母之行為與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相反,依法不得代理時,法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087條(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19.12.26制定公布) 未成年子女,因繼承、贈與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為其特有財產。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088條(親權(四):未成年子女特有財產之管理)(74.06.03修正公布) Ⅰ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由父母共同管理。 Ⅱ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85.09.25修正公布 民法第1089條(裁判未成年子女權義之行使及變更)(85.09.25修正公布) Ⅰ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一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96.05.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089條之1(父母分居時未成年子女權義之行使或負擔之準用規定)(96.05.23增訂公布) 父母不繼續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時,關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1.加權指數與櫃買指數 週五的加權指數在非農就業數據開出來後,雖稍微低於預期,但指數仍向上噴出,在美股開盤後於21500形成一個爆量假突破後急轉直下,就一路收至最低。 台股方面走勢需觀察週一在斷頭潮出現後,週二或週三開始有無買單進場支撐,在沒有明確的反轉訊號形成前,小夥伴盡量不要貿然抄底,或是追空
Thumbnail
近期的「貼文發佈流程 & 版型大更新」功能大家使用了嗎? 新版式整體視覺上「更加凸顯圖片」,為了搭配這次的更新,我們推出首次貼文策展 ❤️ 使用貼文功能並完成這次的指定任務,還有機會獲得富士即可拍,讓你的美好回憶都可以用即可拍珍藏!
Thumbnail
兩岸繼承法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的差異(一):父母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legis-pedia.com)
Thumbnail
父母出資為子女購置不動產,無論子女成年或未成年,父母親都應依法申報贈與稅。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帶您深入了解,法院是如何酌定扶養義務的費用、在數個扶養義務人間又應該如何分配扶養費用,如果子女沒有經濟能力再去負擔父母的扶養費用,可以不用付扶養費嗎?
Thumbnail
小孩一直被媽媽照顧,覺得媽媽愛我,這種習慣就這麼延續下來,什麼時候會改變,小孩反過來愛媽媽、照顧媽媽呢?這是個很奇妙的轉折點。   兒女對於媽媽的「愛」應該不是本系列定義的嚴格的、「真正」的「愛」,比較是: 「回報」—知道媽媽對我很好; 「分擔」—她很辛苦; 「憐惜」—覺得她需要人家的照顧
Thumbnail
千萬不要覺得經濟獨立是一切解案,父母的無能正在藉由你的「懂事」來開脫。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看看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當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同為繼承人,在遺產進行分割時,必須先為未成年子女選定特別代理人。以下將討論台灣的法律規定及程序,並搜集統計家事法院相關裁定,對此制度提出一些個人的看法: 一、選定特別代理人的法律依據: (一)「民法」第1086條: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父母之行
Thumbnail
漫長的民法財產法(總則、債編、物權)部分終於結束,接下來進入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篇章,也就是「身分法」。民法的身分法部分包含了「親屬編」以及「繼承編」,其中親屬編內容是關於各種身分關係,如父母子女、夫妻、收養、結婚及離婚;繼承編則是在自身或家人親屬死亡後遺產的歸屬等。身分法的法條從民法第967條
Thumbnail
1.加權指數與櫃買指數 週五的加權指數在非農就業數據開出來後,雖稍微低於預期,但指數仍向上噴出,在美股開盤後於21500形成一個爆量假突破後急轉直下,就一路收至最低。 台股方面走勢需觀察週一在斷頭潮出現後,週二或週三開始有無買單進場支撐,在沒有明確的反轉訊號形成前,小夥伴盡量不要貿然抄底,或是追空
Thumbnail
近期的「貼文發佈流程 & 版型大更新」功能大家使用了嗎? 新版式整體視覺上「更加凸顯圖片」,為了搭配這次的更新,我們推出首次貼文策展 ❤️ 使用貼文功能並完成這次的指定任務,還有機會獲得富士即可拍,讓你的美好回憶都可以用即可拍珍藏!
Thumbnail
兩岸繼承法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的差異(一):父母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legis-pedia.com)
Thumbnail
父母出資為子女購置不動產,無論子女成年或未成年,父母親都應依法申報贈與稅。
Thumbnail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本文帶您深入了解,法院是如何酌定扶養義務的費用、在數個扶養義務人間又應該如何分配扶養費用,如果子女沒有經濟能力再去負擔父母的扶養費用,可以不用付扶養費嗎?
Thumbnail
小孩一直被媽媽照顧,覺得媽媽愛我,這種習慣就這麼延續下來,什麼時候會改變,小孩反過來愛媽媽、照顧媽媽呢?這是個很奇妙的轉折點。   兒女對於媽媽的「愛」應該不是本系列定義的嚴格的、「真正」的「愛」,比較是: 「回報」—知道媽媽對我很好; 「分擔」—她很辛苦; 「憐惜」—覺得她需要人家的照顧
Thumbnail
千萬不要覺得經濟獨立是一切解案,父母的無能正在藉由你的「懂事」來開脫。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看看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當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同為繼承人,在遺產進行分割時,必須先為未成年子女選定特別代理人。以下將討論台灣的法律規定及程序,並搜集統計家事法院相關裁定,對此制度提出一些個人的看法: 一、選定特別代理人的法律依據: (一)「民法」第1086條: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父母之行
Thumbnail
漫長的民法財產法(總則、債編、物權)部分終於結束,接下來進入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篇章,也就是「身分法」。民法的身分法部分包含了「親屬編」以及「繼承編」,其中親屬編內容是關於各種身分關係,如父母子女、夫妻、收養、結婚及離婚;繼承編則是在自身或家人親屬死亡後遺產的歸屬等。身分法的法條從民法第96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