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立的思想,有時想法與人提起時,未必一定能夠同理。同事、同學可能有緣認識到,但每個人的遭遇和原生家庭都有不同,差之毫釐繆之千里,以為在同一個環境下認識到的人價值觀應該大概相同可以成為朋友,但這種想法過於理想。有時一個隨口的話發現原來對方是「黐線」的,內心的瘋狂與理智應該如何運用,也是一個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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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與「理智」對我來說是一個難以取捨的大問題,我是一個會思考長期影響的人,做每件事都會預計結果會是什麼?會帶來什麼影響?是不是我能夠承擔起的?例如如果對惡評反擊的話,會帶來怎樣的後續反應。當然我只是普通人,沒有水晶球可以預知未來。不能完全預計正確未來會發生什麼事。但在我控制的範圍之內調整,倒是值得去做。例如有人對我說覺得我不懂寫作,只寫廢話(這尚未發生,但如果有這個評論,他是對的),我會視他為只想激起我憤怒而批評。
我會用收到惡意批評、遇上不同價值觀、創作方面去討論「瘋狂」與「理智」的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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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收到訊息,內心的第一感覺是「你以為你是誰?憑什麼批評我?」,但當時間過去,冷靜下來之後,就會覺得他目的就是惹起我的怒火,而他對我的評論只是他的想法,實際與我無關,我內心的憤怒就會變為平靜。然後想一想如果回應他的話是沒有好結果,首先他就是執着於要批評我,而我反駁他的話不見得會令對方放棄攻擊我的想法。第二,既然對方的成見如此大,我奮勇反駁的話,損害的就是我的精神和平靜的狀態。所以結論就是和我的想法過於分歧或者明顯是惡意攻擊的話,我都不會反駁,不是接受,而是忽略。
事情過後我會想是什麼原因令對方有這種想法。首先我可能有所不足,未來我會再做得更好,例如就上述例子,我應該要閱讀更多去增進自己知識而令寫出來的內容更有意義,可以令更多人有共鳴。
但另一方面是不是對方一直以來都得不到別人的肯定而要作出攻擊他人的選擇?因為我們都知道生命有限,所有人理所當然都是專注於自己身上,按常理邏輯不會把精力用於攻擊別人而獲得優越感、滿足感上。可能在攻擊者的人生閱歷中,一直以來都有其他人對他攻擊,令攻擊者沒有安全感和失去自信。於是乎就他就產生一種認知,就是:令人難堪就可以獲得一時佔上風的優勢而可以自我肯定。
所以在我看來,攻擊他人的人,是一直以來都得不到別人的愛和肯定才會對其他人的表現諸多批評,沒有一點包容。要大費周章地去惡意批評別人,有一個給他攻擊的對象,才能獲得自我肯定。其實是一個可憐蟲。
我不知道這種想法會不會過於自大,但總結是會惡意批評、攻擊人獲得快感的人都是出於對自身自信不足,而投射於攻擊日常生活中遇到較為態度和善的人。因為沒有自信,對自身要求苛刻,同時亦都不能夠包容出身和處境和攻擊者相似的他者。假如遇到這些人而你的態度相對比較和善,就很容易成為別人的攻擊對象。
一般遇到這種惡意批評的人我都會用「理智」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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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是日常生活中討論事情,觀點與角度上和對方不同,令我覺得對方和我的想法實在大相逕庭的過,「瘋狂」的想法就會出來,令我一時想急於表達一番。
例如大約1-2年前我寫的小故事《狗男友》提到男友有意淘寶買狗的不人道想法(利申:只是故事,純屬虛構)。如果現實中遇到這種想法,是不是應該直接了當把「理智」放下,把「瘋狂」拉出來?
首先我認為這是一個難以用「四兩撥千斤」解決的情況(這種沒有同理心的想法,正常應該大罵一番)。但有一件事可以知道就是男友的價值觀是不合常理。假如女主角沒有分手一直和男友在一起,未來會遇到男友沒有考慮其他生命的情況一定會發生。所以女主角可以因此把這件事記着,之後找個機會和男友分手。他是個不值得浪費時間的對象。故事中女主角只是說:「寵物很可憐。」,然後男友知道女主角不同意自己的想法,就沒有繼續提起在淘寶買寵物。
其實男友的想法如此不人道,實在值得收起「理智」,用「瘋狂」來表達自己的憤怒。因為幾乎是危害另外一個生命。這種時候,我的做法是修飾想要表達的意思。就好像你要表達的事是一顆杏仁,然後在外邊包裹着巧克力。最後得出的結果就是杏仁巧克力。既可以吃到杏仁,亦都可以吃到甜美的巧克力。經過修飾的話語可以令對方更容易接受之餘,亦順利表達自己本來的想法。
在尼采《悲劇的誕生》提到,希臘神話中有日神和酒神,日神精神代表是一種形式美、節制和對稱、是分析和分辨。而酒神精神來源自古希臘的酒神祭。在酒神祭中,人們打破禁忌、放縱慾望,解除一切束縛,復歸自然(source:wiki)。這種對比非常具體和好用。 類似的對比有天使和魔鬼,經常在小說或者劇集中出現。用這種形象轉變為角色的有日劇《交響情人夢》的野田妹和千秋王子。
我認為創作的人內心都是「瘋狂」的,因為有太多想法要表達出來,能夠寫出好看的故事的作者都是有太多想法溢出,而急不及待要把這些想法透過創作表達出來,透過寫出真實能夠引起讀者共鳴的創作都必須是「瘋狂」而沒有「理智」克制。
我認為寫作是很好的修飾作者內心「瘋狂」的一種途徑,因為現代人已經習慣於短視頻、遊戲等快速獲得多巴胺的媒體,而不擅長看大量文字去理解作者想表達的深層意思。令寫作、閱讀文字變為小眾的娛樂方法。因為小眾,反而保護了作者因為「瘋狂」的想法而引起的關注。
就好像一般家長會覺得閱讀大量的文字會有益於子女的思想,但不知道原來子女閱讀的文字是一個作者寫關於色情或者殺人的場景。(利申:這只是例子,說明文字是一個很好修飾「瘋狂」想法的工具,並不是說小說描述色情或殺人的場景是有害,這個定論過於片面)
對於我來說,我是一個喜歡低調的人,而寫作剛好可以掩飾「瘋狂」的想法,把「瘋狂」的想法糅合在長篇文字中。透過讀者的閱讀細味文章的意思,慢慢把想法釋出。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立的思想,所以讀者獨到的意思可能已經和作者原來想表達的不同。每個人有自己的理解,我覺得這種就是寫作和閱讀的樂趣。
總結是「瘋狂」和「理智」都是人的本性,沒有對錯之分,應該在適當的時機調配運用。可以幫助我們在社會上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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