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佛洛伊德到卡繆、從異鄉人到舊約,還有一些搖滾樂

更新於 2024/10/21閱讀時間約 14 分鐘

最近無意間在博客來上看到馬庫色的《愛欲與文明:對佛洛伊德的哲學探究》的繁體中文版,於是馬上下訂。拿到之後一有空就翻,看到不懂的地方就去睡覺,隔天在續戰,雖然沒什麼慧根,但對於可以暸解自我的一些狀態還是蠻有趣的。馬庫色跟佛洛姆一樣都是德裔美籍社會心理學家,我人生第一本關於社會學的書就是他的《反革命與反叛》,隔了十年再次拜讀大師的著作,依然很多地方看不懂,但是在我內心有一些的共鳴,讓我想到了許多我閱讀的其他著作,所以我想試著去跨界產生一些對話。

這本書基本上馬庫色就是奠基在佛洛伊德的理論,再從馬克斯主義理論去進行對話。揭露佛洛伊德心理學隱藏的政治學、社會學面向。如果提到「解放」,我想沒有人比得過馬庫色了,我只能說這位阿伯想要挑戰的東西,都讓我這個的年輕人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太保守了?

總之我先簡單介紹一下這本書中的幾個基本概念和立場:

★人的歷史就是人受壓抑的歷史。

★佛洛伊德主張,文明的基礎是對人類本能持續地征服。

★人類本能需求的自由滿足,與文明社會是相牴觸的。

★佛洛伊德的提問:對本能的征服所施加於個體身上的痛苦,是否對文化是具有好處的?

★人類本能的奮鬥,肉體與精神、自然與文明皆參與其中,這個奮鬥本身的「生物性」和「社會性」動力,正式佛洛伊德元心理學的核心。

★本我(快樂原則):無意識與本能,不受社會性自我建構的框架和原則限制,無價值判斷、沒有善惡、沒有道德。

★自我(現實原則):感知外部世界,觀察並衡量現實,降低與現實的衝突以自我保存。

★超我:從嬰兒時期對父母的依賴中生長出(父母的影響),隨後一些社會及文化影響力被納入,直到這些影響堅實地凝結成道德組織。

所以從馬克思的理論來解釋,基本上資本主義的邏輯不論是在超我層面還是自我層面,都是導致人被異化的原因:

無論任何可能的滿足(本我),都必須透過工作(自我)安排並承擔這些滿足的時候或多或少伴隨著痛苦,為了持續不斷地工作,快樂被暫停了。我認為這就是理解馬克色異化的簡單公式,而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在異化狀態下生活(當然也有少數幸運的人熱愛自己的工作),也正因為此人們並不是活在自己的生命裡面,而是活在事先被建立完成的工作表現裡,所以無法從中得到快樂與成就感。總而言之,勞動的時間成為了個人生命中最大的一部分,這是痛苦的,異化狀態的勞動直接否定掉每個人的快樂原則(本我)。

而當我們賦予了資本主義合法性之後,這些統治機構的控制就會多出額外的壓抑,像是透過一夫一妻去壓抑性本能,讓社會所利用的勞動工具(人),能夠不受阻礙的勞動,所以人們需要去性慾化。並且社會化組織將那些不具有生殖功能的性本能設為禁忌,這些都是性變態行為的表現,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是為了生小孩傳宗接代,不論是自慰、還是同志之間的愛都是性變態...

以上,是我所理解到的冰山一角。而我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我腦中的BGM就是八十八顆芭樂籽的《比獸還帥》。

八十八顆芭樂籽-比獸還帥


當你變成一頭野獸的時候,你比獸還帥

要過的舒舒服服,自私的前進

像個搖滾巨星 不說出來的那種

小市民的偏執 藝術家的任性

大聲宣示音樂是生活的必需品

同時宣示生活不一定是音樂的必需品

比獸還帥的你 比獸還帥的我

一起關到動物園裡去

不論如何直到永遠,偶而會想起野生的那些日子

當人是野獸的時候比獸還壞 決心做個人也沒有什麼好失去

電動馬戲團的聲音依然響在耳邊.

變成一頭動物 或是離開這裡


我只能說如果你沒時間去看《愛欲與文明:對佛洛伊德的哲學探究》,你聽完這首歌你就會懂一點馬庫色想要表達什麼...

總而言之,不論是工作紀律、一夫一妻的規範、任何現行社會的法律和秩序,都是文化(文明)讓原欲(本我)循序漸進地犧牲,為了就是讓你好好社會化,好好成為一顆螺絲釘,直到某天這些價值觀成為你超我的一部份時(我要當個好公民、好員工、好丈夫、好兒子等等),你就會有罪惡感來監督你自己。而如果無法在本我自我、超我(社會期待)之間達到平衡,到時社會就是一個整體的失調狀態,大家都會成為身心科的常客。


接下來要邀請對話的就是台灣把妹必讀的大師—卡繆。我第一次接觸到卡繆是在我當兵時,我第一次休假,我在我爸的書房裡挑幾本想帶進去看的書,我爸推薦了朱少麟的《傷心咖啡店之歌》卡繆的《異鄉人》,他說這兩本書在他們年輕的時候很紅,身為一個old school品味男子,我二話不說就收進我的行李帶回部隊,從此開啟了我對存在主義的興趣。

當時第一次看完異鄉人,我只讀懂劇情,時至今日,我看了許多不同卡繆的著作,我才慢慢串起卡繆的核心概念。就像我在看完卡繆另一本書《思索斷頭台》之後我才覺得我好像懂了一點異鄉人。卡繆一直以來都是支持廢死的,直到他死前法國都還沒廢除死刑,所以他的很多作品裡面都有一些關於犯罪緣由的討論。

我覺得《異鄉人》的主角莫梭會殺人是因為卡繆想讓大家知道:人在神智清醒的狀態下,都不會覺得自己會犯罪。但是身而為人非理性存在我們的基因,或者是說本我(動物性),不論是「意外」、心碎、衝動或是絕望,都有可能使我們犯錯。所以卡繆不認為這是精神疾病者才會犯的錯,而是正常人都會!只是我們從不相信自己會殺人,只有惡人、禽獸才會做出這種事。

我覺得在異鄉人中他想強調的是一種意外性,因為陽光太刺眼而殺人的這種意外都有可能。

再來,卡繆認為最荒謬的事情是當意外發生時,只要你殺了人,你就是一個罪人,沒有人會在意那個意外是什麼。莫梭因為喪禮沒哭,所以社會更確定他是一個禽獸,或許其實就只是他跟他媽媽不親而已,或許他就是一個抽離的人,或許他隔了十年他才會開始難過,都是有可能的。但如今你殺人了,所有事情都是有罪推定論,大家都會戴著有色眼鏡來回顧你的一生,推理出你天生就是一個罪犯。

總之我想說:莫梭不是神經病,他是一個正常人!

就如《思索斷頭台》一書中所說的:

大部分殺人兇手,在早上刮鬍子的時候也沒想到他那天晚上會殺人。

而我們如果透過佛洛伊德的概念來看《異鄉人》裡的主角莫梭或是《快樂的死》中的梅爾索的行為,你會發現他們就是兩位依照「本我」行動的人,但這不代表他們會做出一些破壞性的行為,而只是不約而同地散發出一種抽離社會的氣質,為什麼會有這種抽離感呢?我覺得就是因為他們兩位並沒有要接受社會所強壓在他們身上的價值觀、道德觀,而是忠於自己的感受,誠實並且負責的為自己而活。

而我們正常人都知道應該要遵守社會基本的禮儀道德(就算只是表面),否則就是禮崩樂壞的世界末日,看到他們這樣太老實地活著,會讓我們其他人演不了一齣善良美德的戲啊!但其實不論是莫梭還是梅爾索,他們都知道就算他們不接受社會主流的道德組織,也沒有人比他們高尚,他們只是誠實地活著,拒絕一切超我的神聖性、生命的意義、使命感、道德等等。

而在卡繆的劇本《卡里古拉》中的一句對白,是如此的清楚表達對於超我的鄙視:


謝黑亞:有時候我也會希望人死去,我也會覬覦女人,而家庭和友誼的禮法禁止我覬覦。

卡里古拉:因此你必須相信有某個崇高的思想。

謝黑亞:我相信有某些行動比其他的行動高尚。

卡里古拉:我認為所有的行動都是相等的。


每次讀到卡繆都會讓我想到傷心欲絕,不論是許正泰還是劉暐,但這次我想到的是劉暐的《I’m a Taiwan non-style rock》。

劉暐-《I’m a Taiwan non-style rock》


Itune 裡不再有我的救贖

聖經有時候我讀不太懂

我的偶像Johnny聽說他是個納粹

我的偶像湯姆變性了叫做蘿拉

沒人比我還要高尚 I'm a Taiwan non style rock

I'm ok I'm having fun I'm a Taiwan non style rock

存在主義很大一部分再強調上帝已死,所以當我們讀不懂聖經後、找不到救贖之後、失去信仰之後,我們才能真正地為自己活著,沒有來生、沒有天堂地獄,也沒有人比我們高尚。這首歌讓身為基督徒(同時也是Ramones粉)的我也想大喊一聲我也是Taiwan non style rock!!!


最後我要邀請對話的是二十世紀以前西方把妹必讀的大作:舊約。

從小在一個基督教家庭成長的我,對聖經不算陌生,對我來說基督教就是我的家庭觀,它好的一面貫穿維繫了我整個家族。但實在看過太多教會中令人討厭的作為,所以長大之後實在沒辦法特別靠近(曾經聽到牧師對一位短髮女生說:女生不該剪那麼短的頭髮,男生也一樣不該留長髮,我心想耶穌不是長髮男嗎?)。而身為一個支持同性婚姻、墮胎又質疑上帝的我,我想當初我出生時幫我受洗的人應該也很傻眼吧?這根本就是一段從Stairway to heaven變成Highway to hell的故事。

我剛開始接觸到存在主義時,我實在很好奇為什麼他們如此強調上帝已死(by尼采)這個概念?

卡繆在《反抗者》一書中談到,不論是尼采還是黑格爾,他們的論述中都不斷否定宗教、美德的「超驗性」,而他們的基本公式就是:基督教世界中的奴隸想否定壓迫他的一切,逃避到宗教裡,投身於一個新的主子,就是上帝。所以主奴關係,從人與人之間,變成了人與神的關係,而任何形式的“主人”的咨意妄為都是以神的超驗性來掩護。

我想他們想反對的就是宗教的超驗性,或者是說任何抽象的真理,因為這些模糊空間都是導致壓迫的原因,因為沒有正確答案,只有人如何詮釋真理(或是說如何詮釋教條)。所以想要超越這個死胡同,我們就必須回到具體、回到經驗。

而我後來有了機會了解一些舊約的故事(半夜聽老爸在抱怨聖經),他說聖經或許就是一部神話小說?裡頭只是記載著神的公義原則與統治權柄(實在是讓我很擔心他在教會的發言)。我也才慢慢了解原來宗教是如此的反動(像是苦難神學如何解釋「好人」為何受苦),讓我們去寄託於死後世界(上天堂),進而接受如此不公平的社會現實。

總之,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是約伯的故事,這個故事就是有天上帝跟撒但打賭,你不管怎樣搞約伯,他都會聽我的話、崇拜我。於是撒但搞爆了約伯,讓他所有的牲畜死光,甚至十個小孩也都死了。後來約伯實在是不爽,問上帝說:「我這樣的義人,我又沒做錯什麼,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這時上帝對他說:「你懂怎麼創造天地嗎?這些都是我創造的!你還想說什麼?」這麼強勢的發言就是要讓約伯閉嘴,而約伯也因此退縮了,不再質疑上帝。後來約伯的考驗結束,上帝又再賜給他豐盛的牲畜跟小孩。但這不就是玩弄人嗎?這不就是因為上帝一個無聊的打賭而搞爆一個人嗎?最後賜予的不就是收買約伯嗎?還有比這更荒謬的事嗎?是要我們如何接受這種苦難?

講到這裡容我跟大家在介紹一首歌。《Gloria》雖然是一個翻唱,但這個版本在能量和精神上超越了原作,原唱是Van Morrison(他也是Joe Strummer的偶像)。這首歌基本上就是反對宗教讓人產生的罪惡感,而Patti Smith 的目的不是為了要譴責宗教,而是要讓教會和個人分離,特別是當談到天主教主張壓迫性控制女性身體時,而最震撼的歌詞就在開頭的第一句(卡繆一定也會是這首歌的粉絲):

Jesus died for somebody's sins, but not mine

耶穌為某人的罪而死,但不是我的罪

Patti Smith - Gloria 


總之,我的罪、我的好,都是我的事,不關其他人什麼事。



卡繆的許多小說以及劇本中,都會有那麼一刻是主角覺醒的時刻,不論是因為荒謬的事件還是浩翰的大自然,他都會花很大的力氣去描述那一刻人覺醒的瞬間,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生命的無意義、荒謬卻又自由的瞬間。我認為約伯質問上帝的那一刻,他是存在主義的、他是自由的,可惜他最後又被權力壓制回去了。如果回到佛洛伊德來討論,上帝的存在,就是一個壓制人性(本我)的超我,它是神聖的、不容挑戰的,約伯為了維護自己而挑戰上帝,但之後因為他的「超我」而感到罪惡,而我認為這也是會讓人心理生病的原因,因為超我與本我之間的不協調並沒有解決,而是被壓抑了或是被擱置了。我認為這些19、20世紀的思想巨人,他們都在強調回到人本身,用他們各自的話來說就是佛洛伊德的本我、馬庫色的解放、黑格爾的內在性、尼采的上帝已死以及卡繆的反抗

最後我想要用卡繆在《卡里古拉》中對存在主義描述最精闢一段話來做為一切的結尾:

人活著會死,而且不幸福

所以上帝不存在, 如果存在的話又怎麼會任憑他的子民受苦難

所以我向來唯一的神就是我的身體,而今天我想祈禱的就是這個神



參考書目

Albert Camus著,梁若瑜譯,2014,《快樂的死》。台北:麥田出版。

Albert Camus著,嚴慧瑩譯,2022,《卡里古拉》。台北:大塊文化。

Herbert Marcuse著,林晴晴譯,2022,《愛慾與文明》。台北:商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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