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淺談社工與覺醒文化的共進退(?)接著想聊聊個人覺得社工重要特質之一的同理心如何成為雙面刃,以及與覺醒文化的關聯。
社工碩一幾乎每堂課都會討論到「社工需要什麼特質?」而「同理心」一定榜上有名。接著教授會問「什麼是同理心呢?」「能夠感受別人感受的,」以英文來說是「Stand in other people’s shoes(站在別人鞋子裡)」的能力。
但是,我們真的能感受別人感受的嗎?
就算我站在別人鞋子裡,難道不會因為腳的大小和形狀不同,導致我感受到磨腳,其他人卻不覺得?就算我們腳的大小形狀都一樣,可能我穿不慣高跟鞋,但同一雙高跟鞋對方卻覺得舒服好走?
這聽起來雖然像是挑毛病或是太認真,但對待同理心如果沒有一定的自我認識,那麼在實務上可能會發生以下的情況:
如果認定自己當下的感覺就是對方的感受,那我們在做的不是同理而是自以為是的假設和自以為理解了對方感受。這反而會讓對方覺得自己沒有被理解也沒有被聽到。
有些人做社工是因為自己曾經也是在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而他們希望回過頭來幫助其他人。因為自己有過類似經驗比較能夠同理有過類似經驗的人,這以很多面向來說都有正面影響,與個案建立關係也可能比較容易。然而需要小心的就是在聽個案描述曾與自己類似的經驗時被觸發了過往自己的傷痛,卻誤以爲這些強烈感受是因為「感受到對方感受的」。相似經驗不論再怎麼像,每個人的感受一定都有所不同。當強烈感受被觸發時,其實很難繼續專注在當下,並且容易把自己套在對方的故事裡,再次假設了對方感受,而更無法拉開距離去聆聽對方真正的故事。
同理心是社工很重要的特質之一。也因為它很重要,甚至因為它代表了一個「好」的社工該有的樣子。所以社工可能會為追求表現像個好的社工而盲目同理,但能夠同理應該也要是一種經過訓練而呈現出來的結果,而不是追求形式地為同理而同理。這種追求就會造就我們並非真實感受對方感受的,但容易把自己感受到的或認定的(不管是什麼東西)強加在他人身上。
當沒有練習同理,或是盲目同理,那不難看見為什麼這麼多人天天替別人感到被冒犯。拿J.K.羅琳的例子來說,(先說我也覺得她怪怪的)因為她許多對於跨性別的爭議性言論導致被「取消」,甚至連哈利波特遊戲等也有許多人在抵制,說如果支持就代表反同。很多人甚至不是LGBTQ+的族群,卻把自己感受到的冒犯強加在特定族群身上,並假設整個族群都感到被冒犯了。這件事雖然見仁見智,但也能看到許多LGBTQ+網友們說並不需要替他們感到冒犯,他們玩遊戲玩得很開心。
所以當社工應該不要同理嗎?當然不是,但是社工教育我沒有印象有好好討論甚至思辨過到底同理如何應用?到什麼程度?怎麼分辨同理與自以為同理等等。我在的那兩年對同理的共識就是文章開頭提到那樣簡單粗暴的定義以及輕描淡寫。《失控的同理心》這本書也在強調氾濫的同理心反而造成正義魔人以及道德綁架。書中說到同理心會驅使我們做好事,但由於同理心是具有偏見的,人類傾向同理與自己相似的人。若過度將同理心當作是道德指標,即可能造成盲從和分化。
同理是一種能力也是一種特質,但它也需要有自我覺察。它需要帶點理性以及願意挑戰認知偏誤才能避免自己陷入情緒漩渦裡。它也應該是作為更加接近他人,幫助我們理解不同觀點的工具,而不是作為追求道德的指標。而現在的社工界,是否不但將同理心當作「好」社工的指標,也只專注在對特定族群的同理了呢?
剛踏入社工這行時,每每上課我都覺得其他人好「高大上(中國人常說的高端大氣上檔次),」每個同學看起來都好有同理心。當時經常覺得自己超級沒有同理心,因為個案跟我說很難過的事情時我經常情緒毫無波瀾(笑)。有一天看到文中提及的書《失控的同理心(原文:Against Empathy)》我突然感到被「同理」,因為了解自己不是不關心個案,而是有內心界線。也可能因為自己沒有經歷類似事件而沒有被觸發情緒,但還是能夠懂個案為什麼難過以及為什麼做出某些選擇。也可能我真的沒有同理心。
社工在社會扮演重要角色,也因此接著幾篇想繼續以自身經驗去回顧社工教育及當時課程提出的一些觀念來看看這些觀念是否將覺醒文化推向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