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地方的不公不義,都威脅著所有地方的公平正義。」 ——馬丁・路德・金恩。
「公務員遭遇職場霸凌申訴有用嗎?」相信這個社會有公平正義的人,一定會跟我說有用的,但事實跟想像是天差地遠的。
當年我在勞動部受不了被職場霸凌,往上申訴得到的結果卻是行政報復的「丁等」考評,這是一段回憶起來連呼吸都會感覺痛的記憶。
大家知道公務人員「丁等」是什麼嗎?「丁等」在公務人員人事法規裡面是直接「免職」,一定很多人會問我丁等之前不是應該先面談當事人嗎?事實上並沒有的,在勞動部這樣的邊緣化部會裡面,一切都是憑藉主管的喜好人治,沒有什麼所謂的正當法律程序這回事。
過去我在勞動部的勞動檢查機關任職公務員時,剛開始在主管底下的確過了一段幸福、有溫暖的小日子,也很以自己的職業「勞動檢查員」為榮。
成為傑出的女性勞動檢查員,是我當時畢生最驕傲的夢想及志願,而我真的在苦讀準備國家考試之後,實現了這個幾乎不可能的想法。
但遺憾的是,一切就在勞委會組改成勞動部後變了調……。
我的第一個科長待我如父親般的支持與耐心教導,雖然個性龜毛了點,連公文的標點符號他都堅持一改再改,但我覺得只要是平和的語氣指導,多退幾次文都是我可以接受的範圍,但我跟這位科長緣分淺薄,只共事了一年兩個月左右,之後我換了新科長以及新的組長。
新來的女組長是一位很資深的前輩,從內政部時期就進來,是標準的黑官,她是專技人員轉公務員進入公務體系,女組長看似待人親切,看到人都會跟分享健康與美食這些比較軟性的議題;當時對我而言,她就是一位非常和藹親切的女前輩。
這位女組長知道我在單位裡其實是整個組唯一的正式女性公務人員,再加上我們單位又是陽盛陰衰的勞動檢查單位,她老是跟我說:「妳那麼年輕漂亮」(雖然我心中不這麼認為),玩笑地要我當時的男朋友「把我看緊一點」。
當時我只覺得這不是工作上的事情,並不以為意,但卻不知道這是後來我遭到職場霸凌的一個關鍵引火點。
這位女組長來了之後沒多久,我的科長有一天就很嚴肅地把我叫進旁邊的小會議室,會議室裡只有科長跟我兩個人。
科長一進到會議室就對我說:「柳靖,你皮給我繃緊一點,我要給你一些『磨練』,免得組長覺得大家都對你太好!」
在那之後,我明顯感受到組織的風氣變了,科裡沒有一個人敢跟我講話,當我有事請教或請其他同仁幫忙時,他們總是對我避之唯恐不及。要不然就是我去茶水間倒茶時,看到大家熱烈討論團購或中午要吃什麼,等我一進茶水間,大家馬上鳥獸散。
當時我在新莊聯合辦公大樓上下班搭電梯時,和我同科的人,不管是科長還是其他同仁,看見我要跟他們搭同一部電梯時,他們馬上會從電梯「快步」走出來,基於禮貌我會對他們微笑點頭,但他們總是避開我的眼神。
剛開始我以為是不是我多心了,但情況多了幾次後,我才知道我被職場霸凌、排擠了。
這排擠的過程中,因為從小到大我也是時常在學校被霸凌的對象,原生家庭沒有給我太多資源,加上我在班上通常也是最沉默寡言的那一個,這種被排擠我並不以為意,想說忍一忍就過去了。我覺得只要做好工作上的事情,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夠了。
但沒想到的是,科長在跟我說要給我「多磨練」之後,時常叫我寫一些沒有意義的法規報告,當我寫好要給科長陳核時,他卻跟我說他不想看我寫的法規報告。這報告是我在下班後加班完成,我想報加班,科長語帶威脅說:「柳靖,你沒有實際產出,不準報加班!若你報了加班,我要通報政風你浮報加班費辦你!」
那段日子科長時常把我叫進小會議室面商,說我消極任事、哪裡哪裡做不好,時常語帶威脅恐嚇:「如果你做不好,我會給你難看的考績。」
同時間也不知道從哪裡謠傳我在外面兼職的莫須有,科長事後也叫我進會議室面商,拍桌威脅道:「柳靖,公務人員你知道是不能在外面兼職的,如果讓我抓到你有兼職的證據,我直接會找人事和政風開人評會把你『處理』掉。」
甚至後來,也就是在我前篇文章提到的,科長請科裡的萬年約聘跟著我一起到南科承辦研討會,科長在事後問那位萬年約聘,我在過程中「有沒有摸魚」或不適任之情事。
大家應該知道:萬年約聘總是對於剛考上高普考的年輕人非常不友善,因為基於「嫉妒心態」,萬年約聘考了很多年都沒考上。
嫉妒心作祟之下,這位萬年約聘對我做了不實指控,對科長說我不知道在外面做什麼跑出去鬼混摸魚,而事實上我是為了辦研討會中午代墊便當錢,出去外面ATM領錢。
這件事情科長知道後,馬上向上呈報給這位女組長。
我知道情況後,急於去解釋我只是去領錢、不是去鬼混,也想順便跟女組長報告科長最近對我威脅與職場霸凌,讓我工作感覺很挫折。於是我跑到女組長的辦公室向她報告申訴,女組長只淡淡回了句:「我知道了。」 但我沒想到後來得到的卻是丁等的平時考核與行政報復。
後來我從當時署長那邊得知我拿到丁等考核,我整個嚇傻了,才知道原來科長和女組長是一夥的,他們根本不分事情的青紅皂白。
當時的署長在辦公室跟我說:「我當了公務員快四十年,沒有看過這樣的考評,整個署三百多個檢查員,沒有一個人像你拿到這考評,柳靖你是否有得罪這位女組長?」署長說完拿著鉛筆跟便條紙,淡淡的寫了個「丁」,待我看完之後用迅雷不急掩耳的速度將「丁」字擦掉。
我當公務員被職場霸凌,申訴的結果卻是拿到丁等。在這之後我真的對人性非常失望,也不願再相信任何人。
公務員被職場霸凌去申訴有用嗎?我可以很肯定地說:「沒用。」官官相護、搓湯圓了事,一直是我們中華文化千年以來的官場文化,這是官僚體系的本質,管理本來就是從上到下,你若向上申訴,豈不是逆天了嗎?
拿到丁等之後,我知道遭到職場霸凌、不當對待去申訴沒用,後來我不管遇到任何委屈、業務過重、勞逸不均,懷孕做到宮縮差點小產,我也不想再和長官反應申訴,那只會遭到粗暴性的行政報復。
在我後來商調到經濟部,我也確實在經濟部的其他單位看到有初等考進來的新人遭到科長霸凌,需要看身心科。他也向人事申訴科長對他的管教過於嚴厲,時常大小聲、情緒失控,講到激動處還會打人,使得他無法負擔,心生恐懼。
這位新人申訴有用嗎?新人的科長並沒有改變他的風格,人事只把這個個案的輔導紀錄放在機關的「公用資料夾」供大家觀賞,權限是大家看的到,個案輔導紀錄與對話、當事人陳述,清清楚楚地在掃描的文件中顯示,這事變成大家辦公室茶水間休息嘲諷的話題。
你知道嗎?當你向人事單位申訴霸凌不當對待時,你知道人事主管也會把事情告訴你的直屬主管,他們是一夥的,站在同一邊。
我在辦公室走廊間親耳聽到人事主任和那個科長,用揶揄開玩笑的口氣說:「怎麼現在的年輕人這麼不耐操,稍微大聲一下就受不了,要吃身心科的藥?我們那個年代都是這樣過來的啊,現在的年輕人真的是草莓。」諷刺嘲笑這位初等考進來的年輕人。
職場霸凌在公家機關,就像吃飯、喝水、上廁所一樣的日常。我並不是在批評這些霸凌人的長官,但我想說的是,這些主管會職場霸凌下屬,是因為他們已經被這個體系磨平了,他們年輕時也是這樣被霸凌過來的,所以認為霸凌新人、不聽話的異議份子是應該的。
我深深為這個體系制度的漏洞嘆一口氣,官僚體系人事申訴這些東西形同虛設。
那個感覺就像是我以前在竹科科技業工作時,科技大廠記者會或新聞專訪對外宣稱自家公司有員工游泳池、健身房,福利有多羨煞人,但這個游泳池和健身房好像永遠沒有人在使用;一旦你用了,絕對會是整家公司裡面最黑的人。
政府組織內的權益與福利就像空中飄浮的彩虹,美麗得讓人心動,但卻永遠無法觸及;即使看似有人得到了這些好處,也只是那些背景夠硬、能直接搭上直升機的人,才能輕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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