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自媒體(如LinkedIn、Instagram、Facebook、Threads等)都可能收過騷擾訊息,像是不當追求的字眼、色情圖片等等,總讓人感到不適與不尊重。
在法律面,如果行為人的騷擾是「持續性」的,而且和「性或性別」有關(例如表明愛意等),即構成「跟蹤騷擾」行為。
你可以向「警察機關」請求對行為人核發「書面告誡」。
如果行為人收到書面告誡後2年內,還是繼續有跟騷行為,你可以進一步自行或由檢警職權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甚至就直接提告「跟蹤騷擾罪」。
又如果行為人有其他濫用你個資(如肖像等)的行為,也可以綜合評估,作為你處置的手段之一。而行為人的騷擾行為,對於你精神的負面影響,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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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比較麻煩的地方是,因為網路騷擾者未必是被害人現實世界中認識的人,且假帳號、小帳眾多,有可能難以馬上特定騷擾者具體是誰,還需要蒐集、比對相關證據資料,進而特定之。
因此,面對網路騷擾,另一個快速的做法是考慮直接封鎖、不予理會。
另外,也不排除可能有比較激進的騷擾者,會從線上騷擾到線下。而以上關於跟蹤騷擾的處理作法,也適用於線下騷擾(如尾隨、盯哨等等),必要時,也可以趕緊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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