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主要包括財團法人、寺廟與社會團體)在臨櫃辦理業務時所需的證件如下:
- 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的宗教團體:若宗教團體有銷售貨物或勞務的收入,需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此時,若需本公司開立含有營業稅額的電信費用帳單(同營業人用戶),請客戶攜帶以下文件:
受理單位與客戶核對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上的登記名稱及負責人名稱等資料。 - 設立登記證或立案證明
- 負責人身分證
- 大小章
-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 無需開立含營業稅額帳單的宗教團體:若業務申請人無需本公司開立含營業稅額的電信費用帳單,則無需提供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請準備相關文件,以確保業務辦理順利。